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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我国出口退税法律制度的完善姓名:范宜龙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经济法学指导教师:胡小红20070424论我国出口退税法律制度的完善作者:范宜龙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李光曼.李丽.LIGuang-man.LILi试论我国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6(6)我国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是建立在国家和纳税人契约关系基础上的一种债之请求权利,这种权利由于我国现阶段税收之债理论的确立和发展,不断得到法学上债的原理的支持;同时,需要我国在税收立法和实际操作中,把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置于债法领域内考虑,以确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学位论文黄明康完善我国增值税法的若干思考2004我国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建立的增值税法经过几年的实践,已经暴露了许多不足,亟待改进和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现行增值税法选择的生产型增值税缺陷也日益明显。它不利于发展对外贸易、引进外资、优化产业结构、平衡区域经济,也不利于税款的征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已经是迫切的现实要求。我国应该有步骤地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的征收范围不广,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划分不清晰,极易引起混淆。因此,应当适当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现行增值税法实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并采取不同的征税方法,客观上导致了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公平的结果,应当加以改变。 现行增值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机制欠科学,出口退税手续繁多、操作复杂,国家拖欠企业出口退税的情况日益严重。应当适应WTO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机制。 现行增值税法的免税项目过多,产生不公平竞争,影响增值税抵扣机制的有效运行。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应予规范。3.期刊论文陈暐新制度下增值税税收筹划的思考-中国集体经济2009,(19)2009年1月1日我国在全国所有地区和行业全面推开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型改革.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新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既发挥了消费型增值税的优点,鼓励了固定资产投资,又使得企业更加重视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探讨适应新增值税制度的筹划方法.文章有针对性地阐述了包括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出口退税、兼营、混合销售、税收优惠等方面的主要筹划方法.4.学位论文郝道友“一户式”税收信息采集应用系统的设计与实现2008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全省各级税务局、局内各部门为业务处理需要相继研制开发了一系列税收信息采集软件(如《电子申报系统》、《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税收调查管理系统》、《个人利息所得税申报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等10多个软件),为税收管理质量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这些应用软件种类较多且相互独立,几乎是采集一类数据,便向纳税人推行一个软件,使得目前数据采集多渠道、多层次,口径不一,有的甚至重复采集,造成数据准确性差、利用率低,与信息一体化的要求极不相称,同时造成纳税人大量的重复劳动,制约了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2006年,随着金税三期工程通过国务院审批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面推行纳税信息“一户式”管理工作,这是当前形势下整合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利用率的一种新思路。省国税局根据我省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落实总局“一户式”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应用这一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化“一户式”管理工作,以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潍坊市国税局作为省局纳税信息集约化采集的试点单位,在充分考虑综合征管软件、征管流程控制系统以及其他税务信息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借助信息资源整合,决定设计开发《“一户式”税收信息采集应用系统》,以切实解决纳税信息多次、多环节重复采集,综合征管软件、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等主体软件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户式”管理工作,达到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本文针对“一户式”税收信息采集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过程进行了综合的分析研究。首先是分析了系统开发背景及国内外税收信息管理使用现状,创新思路,结合山东地区国税实际,区别于其他税务机关对内部数据的集中一户式管理,而是侧重于纳税人信息采集的集约化一户式管理,借助信息资源整合,开发了该系统,并介绍了本系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本文做的主要工作和论文的组织结构。其次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在分析了原有的通过不同信息采集系统、不同的采集上报方式采集到的纳税人的申报信息、“四小票”信息、企业税源管理信息、出口退税信息、专用发票认证信息、普通发票及其他抵扣凭证信息、涉税申请审批信息等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对本系统的设计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两方面需求进行了对应的需求分析,这一思想也体现了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的理念。第三章在需求分析的前提下,介绍了系统设计目标和设计原则,对本系统进行了技术架构和功能架构的概要设计。第四章是在根据纳税人端各类信息的一户式采集查询和税务端“一户式”信息处理和查询功能架构设计,从功能描述、业务描述、逻辑流程、限制条件等方面对系统的主要的几个功能模块进行了分析和详细设计。第五章主要介绍了系统的实现和测试,包括系统总体的软件结构、对主要功能模块的代码实现,重点介绍了使用BDE数据库引擎的配置技术完成本系统数据库与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出口退税、防伪税控等各系统数据库的有效访问连接,解决了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技术难题,从而实现了纳税信息的一户式采集和查询的目标。最后是通过运行测试取得成功后的总结与展望。通过对“一户式”税收信息采集应用系统设计的分析和研究,在研发应用该系统后基本能够实现“三个一、一个多”,即:对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信息实现一次性采集,对纳税人需要查询的信息实现一户式查询,对税务机关需要掌握的涉税信息实现一户式展现,对纳税人一次性报送的涉税信息实现多环节使用,达到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工作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的目的。5.期刊论文嵇锦宏有的叫苦连连有的沉稳应变--出口退税改革的冲击波唤醒纳税人-新理财2004,(1)2003年10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尘埃落定,让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猜疑许久的问题有了明确的答案.6.学位论文陈辉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07出口退税是国际规则允许的一种通行做法,它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属中性税收政策。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出口退税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上日臻成熟,它对于促进我国外贸出口的高速增长和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在税法理论和税务实践中仍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从税收法律和税务实践的角度,在介绍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之不足,并提出完善的对策,以期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论文分为三个部分。首先,从两个方面介绍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一是2004年前的出口退税制度。我国自1983年9月开始对部分产品退还出口环节已经缴纳的工商税或增值税。从1985年4月起对出口产品实行全面的出口退税。1988年1月开始实行全面彻底退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了对出口产品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和免征消费税。从而确立了出口退税制度的法律地位。二是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背景、主要内容与运行效果。由于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分享,而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负担,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与出口退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缺口,国家拖欠企业出口退税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企业获得出口退税的法定权利难以实现。为此,国务院决定,对出口退税制度进行重大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从机制上解决财政拖欠出口退税问题。2004年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大了中央财政对出口退税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结合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推进外贸体制改革;累计欠退税由中央财政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的实行建立了新型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减轻了中央财政负担;调控了中国外汇储备过快增长,减轻了人民币升值压力;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出口结构和增强外贸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了外贸经济的发展,使进出口贸易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第二,从五个方面剖析了我国现行出口退税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立法保障不足的问题,表现为:出口退税立法权有待规范;出口退税制度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出口退税的制度架构背离其立法精神;我国税制的不完善加剧出口退税的不规范。二是出口退税超基数财政共同负担机制不尽合理。出口退税基数核定不尽合理;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为外贸出口带来负效应。三是出口退税普遍降低对经济发展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它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对就业产生影响,也使企业改变出口贸易方式以减轻税负情况不断出现。四是出口退税征管体制中存在着“征退分离”;出口退税管理的程序法规不完善;清算管理不应剥夺企业的正当权利;没有建立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等问题。五是出口退税方式差异造成不公平竞争;“免抵退”方式在退税中难以适用;退税期限冗长影响退税政策效应的实现。第三,从五方面阐述了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一是建立稳定的出口退税法律制度,将出口退税相关问题通过具有高度权威性的国家法律规定下来,才能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改革出口退税共同负担机制。可以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分享体制,增加中央收入,由中央承担全部出口退税;在当前增值税税收体制下还应实行共同负担机制;调整出口退税操作程序,实行“外贸采购免税”制度;改革出口退税基数核定办法。三是要完善出口退税税制结构。我国应放弃“彻底退税”的政策,从我国国情出发,在不违反国际法的前提下,以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不同产品,分别制定出口退税率;加大所得税在整个制结构中的比例,尽快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最大减少增值税重复征税问题;改革增值税、消费税的税收优惠与减免制度,强化税法刚性,减少税收优惠的随意性。四是要建立科学、严密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要建立征退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加快出口退税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的建设;严格出口退税管理流程;实行出口退税时间保证制度和“滞纳金”制度。五是要在税法中确立纳税人出口退税请求权,同时,开辟救济途径,以诉讼手段保障出口退税请求权的实现。7.期刊论文何小龙我国外贸出口退税会计处理问题研究-大众商务(下半月)2010,(6)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行的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出口,增加就业,保证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税收实务中,国家为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扩大经营和鼓励产品出口创汇,区别不同情况对纳税人的税款采取减、免、抵、退的优惠政策,而对纳税人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则采取补、罚税款的措施.这是税收调节国民经济的一种手段,在会计处理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正确反映.本文拟以生产企业为例对此作初步探讨.8.期刊论文李振军如何判定纳税人是否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外税务2001,(8)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曾先后3次专门发文(国税发[1997]134号、国税发[2000]182号、187号)明确.归纳起来,税务稽查部门在对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处理时,就有两种不同处理方式:第一种,若税务稽查部门认定纳税人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其就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纳税人已经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或者取得退还的出口退税,必须依法追缴.9.学位论文李加青现行增值税征收体制下小规模
本文标题:论我国出口退税法律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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