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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本制度制上墙牌)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现就领导小组组成、下设机构及其职责通知如下: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其职责1.综合协调组: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对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并负责对外联络。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医室、保卫处2.医疗管理组: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应对突发疫情应急预案;承担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开展健康监测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指定责任疫情报告人。组长:成员单位:校医室、学生处3.卫生管理组:负责校园环境的全面清洁、消毒。组长:成员单位:总务处4.宣传教育组:负责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长:成员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5.信息搜集组:负责与疫情相关的校内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上报。组长:成员单位:校医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6.教学管理组:负责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协调工作。组长:成员单位:教务处各职能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卫生部、教育部以及庆阳市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和自身职责,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以下制度做成册装订留存备查)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规定,成立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学校晨检、食品安全、卫生清洁、传染病监测与疫情报告各项制度,对发现的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做好登记工作。3、加强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学校网站、宣传窗、健康教育课、班会、板报、广播等途经,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特别要注意根据不同传染病的流行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卫生防病意识。4、保持室内环境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对发生疫情的班级要做好终末消毒。5、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的管理,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6、根据季节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查验和疫苗接种工作,以控制疫苗相关疾病在学校的爆发流行。学校传染病疫监测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1、学校校长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2、学校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一般为校医,无校医时设置为教务科科长,并将联系电话留辖区医院公卫科,便于疫情时联系)3、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校长提供情况。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熟悉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常识,指导全校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学校出现以下情况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4、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四、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或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教育、卫生部门报告,并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重大疫情由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可上报县疾控中心、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责任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并做好专册登记。学校晨检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防预,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班主任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晨检内容有:1.统计本班缺勤学生的姓名查问缺勤原因等,发现情况,要立即报告校医室。2.检查、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3.观察学生的身体及精神状况,发现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咽痛、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症状的患者,及时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带其就医。4.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二、班主任应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在学生因病请假期间要做好家庭电话联系。在学生病愈返校上课后,要对学生的患病情况进行询问并做好补充记录。如发现有传染病症状,及时和医务室联系进行排查。三、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四、对已确诊患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不得边上课边治疗。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报告给学校医务室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必须携带正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学校医务室进行查验,班主任在见到医务室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五、班主任是学生“晨检”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每天须认真填写晨检报告单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医务室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每天的晨检资料,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特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六、要求班主任、年级组长、校医、生活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如有晨检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分管疫情领导。3、学校分管疫情领导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分管疫情的领导。5、学校分管疫情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7、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卫生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二、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三、工作职责1、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和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3、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4、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导、检查;5、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6、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四、预防:1、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宣传、橱柜、板报、广播等宣传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增加学校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3、坚持晨、午检制度。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4、坚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5、做好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控制。学校应做好水痘、风疹、流感等既是学校多发、好发传染病又是疫苗针对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加大针对性疾病疫苗的宣传和接种工作,以有效地建立学校的免疫屏障。五、疫情报告: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
本文标题:学校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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