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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姓名:张延红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国际法学指导教师:郭德香20070501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作者:张延红学位授予单位:郑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郑惠芳跨国银行证券投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005随着国际金融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证券市场也突破一国国内的界限逐步走向国际化;国际上银行业和证券业融合发展的趋势以及全球范围内金融管制的放松,加上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兴起,这一系列因素都促使跨国银行突破传统的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逐渐将其触角伸入到证券投资领域。该文从跨国银行证券投资的经济背景和法律基础出发,首先研究了跨国银行证券投资的市场准入及待遇、信息披露问题。然后,该文探讨了对跨国银行证券投资的法律监管,其中重点阐述了法律监管的各种机制,包括中国墙制度和防火墙制度、对市场准入的监管、监管方面的国际合作。最后,该文在分析跨国银行在中国的证券投资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对外证券投资状况的基础上,分别就加强对跨国银行在我国证券投资的监管、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对外投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2.学位论文曾哲跨国银行准入形式的法律规范与我国相关立法研究2005市场准入是世界贸易法律中最受重视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外资银行的准入监管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在国际银行业领域,跨国银行的准入形式是东道国和跨国银行本身都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对于东道国的监管当局来说,他们既要确保本国的金融安全,又要通过市场的开放来吸引外资,这就需要根据跨国银行不同准入形式的特点进行不同的规范和调整。另一方面,跨国银行在进入一国市场时首先考虑的也是准入形式的问题。不同的准入形式意味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也意味着不同的经营策略和结果。对东道国来说,对跨国银行准入形式的监管是为了预防不具备适当条件的机构和吸引跨国银行以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形式进入本国市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对有关外资银行的立法进行了及时修订。我国现行对外资银行准入形式的监管规范主要体现在《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和《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尽管修订后的《条例》和《办法》更加贴近有关国际规范,也更加适应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立法体例的双轨制、准入形式结果单一、对外资银行并购问题缺乏规定等方面。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实践,分析各种准入形式的特点,我国当前对跨国银行准入形式的立法可以遵循限制独资银行、合理控制分行质量、大力发展合资银行和鼓励外资参股中资银行的思路。3.学位论文赵斌跨国银行风险监管的法学与经济学研究2003该选题的目的就是试图结合目前跨国银行风险监管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参照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风险监管法律制度,参考风险管理的一些方法和指标,在遵守中国开放承诺的原则下找出对跨国银行风险监管问题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该篇论文主要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历史分析的方法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以法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为指导讨论法学领域中跨国银行的风险管理法律制度问题.该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字数约32,000多字:第一部分介绍了跨国银行风险监管制度的法学和经济学理论.第二部分研究了跨国银行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第三部分介绍了跨国银行的风险构成,并就资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详细阐述.第四部分着重研究了跨国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制度.4.学位论文王焕娥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的外资银行监管2005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跨国银行加快了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速度,对其监管的重要性日益紧迫和突出。本文主要从东道国角度研究跨国银行监管问题,力图通过对外资银行监管问题进行国际比较,为中国的外资银行监管提供有益借鉴。对跨国银行监管的理论依据主要包括金融市场失灵论(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和金融脆弱性理论,如明斯基的“金融不稳定性假说”、戴蒙德和戴维格的银行挤提模型、斯蒂格利茨等人的信息不对称说等。另外,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还有其自身的特殊原因,即跨国银行的国际化经营使其面临更为复杂的风险,而且加大了国际金融体系的风险。对于“如何监管”的操作理论,各国在实践中大多沿着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市场退出三个环节来循序进行。本文也是沿着这个框架对各国的具体操作进行比较分析,其中,选取部分国家作了重点介绍。我国目前的外资银行监管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作者对此作了简单分析。最后,在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建立我国以风险监控为核心的外资银行监管框架。其中,针对我国当前监管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具体措施建议。5.学位论文郭赛男跨国银行并表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2005当今世界跨国银行的海外经营活动日益频繁,跨国银行凭借着有效的经济势力和经济影响力经常处于统治地位,进行高风险规避性的投机活动,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极力提倡对外开放的政策,放松东道国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呼声越来越高涨,东道国市场准入管制的削弱,客观上要求加强母国和东道国的并表监管。本文从分析并表监管的本身的性质出发,并具体论述了巴塞尔协议中规定并表监管制度相关的系列问题,主要是信息交涉和银行保密法的问题,对并表监管制度进行深刻剖析。此外,随着中国入世,并表监管提上日程,银监会也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来规范外资银行的并表业务。但对于并表业务中涉及到保密法信息分享机制和在如何处理外资银行母国的关系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对此,本文也将对中国的并表制度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分析,并结合中国并表制度的现状提出本人的建议,具体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本文第一章对并表监管基本要素进行了分析,包括并表监管的产生背景及其特征。本文第二章系统介绍了巴塞尔协议关于并表监管母国和东道国利益关系的协调政策。并且主要从银行保密法的角度突破了两者利益的规制,并提出了解决措施。本文第三章从分析中国并表监管状况的实际出发,阐述了中国现阶段在并表监管制度上存在的弊端,并且就针对性问题发表了本人的意见和建议。6.期刊论文路晓霞.丁欣荣论跨国银行市场准入规则的国际化-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10)文章从市场准入角度,对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化的要求进行了论述,并提出我国应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监管经验,审慎监管和开放监管并行,同时应在市场准入时就进行风险监管.7.学位论文杨丹玲东道国监管跨国银行法律问题研究2007随着金融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和金融创新的活跃,跨国银行发展迅速,给各国银行监管当局提出了新的课题。跨国银行在东道国有分行、子行、代表处、经理行、埃奇法公司等多种形式。其主体资格的多样化与差别化,也伴随着跨国银行适用法律的多元化和跨国化。东道国对跨国银行实施监管的法律渊源主要有:国际协议和东道国国内立法。巴塞尔协议作为没有强制力的国际指导性文件,在被广大东道国采用之后,可视为国际惯例。GATS的《金融服务附件》特别授权东道国可基于审慎目的对跨国银行及其各种业务形式采取监管措施,这些措施不受GATS金融自由化条款(包括一般性条款与具体承诺表)的约束,而处于最优先适用的地位。各个东道国从而可据此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审慎监管,审慎监管的标准主要有“目的正当”标准、“自主认定”标准、“透明度”标准、“立即公布审慎监管法规”标准、“司法审查”标准和“特别待遇”标准等。巴塞尔协议对东道国规定的责任主要有市场准入监管责任、风险监管责任、信息交流和信息分享的责任、以及紧急救助责任等。世界各东道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主要技术有预防性监管、营运过程中监管、补救性监管等。预防性阶段一般体现在市场准入上,如登记;营运过程中的监管内容有: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清偿力监管、贷款集中度监管等;补救阶段的措施有: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及必要时的惩罚措施。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对其境内的跨国银行的监管,有着较长的历史。美国的《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法》和《窄案法》的颁布以及后来的修订对美国的外资银行监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英国对外国银行机构设立、经营、破产的法律管制也较为详尽,值得借鉴。中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的现行立法还存在不少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加强立法,监管主体多元化,监管职责明确化,加强审慎性监管,注重资产质量和风险等。8.学位论文李郁论跨国银行的监管2004自从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之一.跨国银行就是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各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复杂的局面.传统的由一国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国银行发展的形势,这就要求各国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方面进行良好的国际合作.母国和东道国都对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其中,东道国的监管较母国的监管一般更为严格.目前,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管理、所有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四个方面.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专门性国际组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文件统称为《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协议的一些规定.目前,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水平比较低下,我们应当在法律问题上以发达国家的制度为借鉴,在技术问题上采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建立起专门的跨国银行监管机构.从而提高我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水平,保障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的发展.9.学位论文李倩跨国银行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001由于经济的全球化,一些跨国银行在其母国乃至全球银行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随着今后的进一步发展,这些大型跨国银行以银行活动惯例等方式决定国际银行市场规则的权力将变得更大.各国政府,特别是各国中央银行的规则制定者的独特地位将受到挑战.鉴于此,该文从直接投资的角度来研究跨国银行在开业、登记,设立分支机构及并购中涉及到法律问题,并借鉴各国较成熟的立法经验,来分析中国市场准入立法的不足之处,最终提出如何完善中国有关跨国银行准入立法的建议.10.学位论文王峰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2003目前国内学界对跨国银行监管的研究,多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从法学角度出发的研究成果还不是很多.该文作者在比较充分的占有国内外最新资料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分析和法学分析相结合、以法学分析为主,并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从考察不同国家跨国银行监管的立法经验以及有关距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的相关成果入手,结合中国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有关跨国银行监管的问题作了较为全面地探索.该论文共分四章,内容如下:在第一章跨国银行监管的一般分析中,作者阐明了有关跨国银行监管的一般性问题.主要包括跨国银行监管的内涵及一般特征、跨国银行及跨国银行监管发展的历史过程、跨国银行监管的理论基础以及跨国银行监管的目标与原则,并对其中学界有争议的内容作了评析,且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在第二章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比较及评析中,作者首先分别从东道国和母国角度对不同国家跨国银行的监管政策作了比较分析;其次,从市场准入监管、市场运作监管、保护性监管三个方面对各国跨国银行监管的具体内容作了考察;最后,对不同国家的跨国银行监管体制作了考察,并对不同监管体制的利弊做出了评价.在第三章跨国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中,作者首先探讨了有关跨国银行监管合作的三种主要模式;进而对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领域的最重要成果——巴塞尔文件和WTO金融服务贸易相关文件作了考察和评价;最后对跨国银行监管合作的发展前景做出了自己的预测.在第四章中国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中,作者集中利用前三章的研究成果,借鉴各国有关跨国银行监管的立法经验及跨国银行监管国际合作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结合中国跨国银行监管的现状,分析了中国跨国银行监管中的不足,并对中国跨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
本文标题:跨国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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