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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立法解读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禁毒斗争摆在重要位置,颁布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斗争,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二十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新一轮国际毒潮泛滥,特别是由于我西南边境毗邻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境外贩毒势力利用我改革开放之际,竭力开辟中国贩毒通道,过境贩毒引发了毒品问题的死灰复燃。二十世纪90年代,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专题研究禁毒工作。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对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明确规定。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进一步完善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刑事法律。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对毒品违法的打击力度。《禁毒法》•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几点体会《禁毒法》立法背景•当前我国禁毒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禁毒斗争面临新变化的需要•我国当前禁毒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需要当前我国的禁毒斗争形势(一)全球毒品问题呈蔓延之势全球吸毒人数超过2亿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美元以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问题毒品贩运涉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有10万人因吸毒死亡,1000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二)境外毒品仍对我国多头入境云南特殊区位与“金三角”毒情西南境外,“金三角”缅北地区仍是对我国危害最大的毒源地。据联合国统计,2005年,缅北地区罂粟种植面积为49.2万亩,鸦片产量312吨,占全球的8%,可产海洛因30余吨,其中约60%进入中国。该地区冰毒等化学合成毒品对我渗透逐年加剧。“金三角”地区罂粟种植面积变化2004年2005年2007年罂粟种植面积95万亩罂粟种植面积49.2万亩罂粟种植面积27.9万亩2006年罂粟种植面积32.3万亩2008年罂粟种植面积33.89万亩“金新月”东北境外(俄罗斯、朝鲜)的罂粟种植与鸦片走私;东南境外、、南亚和东南亚的冰毒、氯胺酮;欧洲的摇头丸、南美洲的可卡因进入我境逐年增多。“金三角”海洛因南美洲可卡因欧洲摇头丸南亚、东南亚氯胺酮“金新月”鸦片中国境外毒源威胁(三)缉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四)境内制贩毒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当前,境内外贩毒团伙相互勾结,将毒品走私入境、贩往内地,并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洗钱。毒品犯罪是刑事案件中侦办难度最大、危险性也最大的一类犯罪。由于毒品犯罪分子多为亡命之徒,为逃避打击,暴力对抗、以命相搏的情况突出,枪毒同流、武装护毒案件增多,缉毒执法工作危险性极大。(五)毒品滥用问题比较严重全国历年在册吸毒人数14.8253852545659.668.18690.110010511411611602040608010012019921994199619982000200220042006人数(万)我国毒品滥用主要包括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和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现有吸毒人员达79.2万名.2005年,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70万名,占89%。2334个县(市、区)发现有海洛因成瘾人员,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1.5%,其中251个县(市、区)吸毒人员超过1000名。我国禁毒斗争面临的新变化(一)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也给毒品问题的渗透、蔓延提供了便利,特别是毒品犯罪的国际化、组织化、职业化、武装化等特点越来越明显,对我国的渗透不断加剧。(二)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制贩毒活动,制毒技术从植物提炼、土制加工型向化学合成等技术型发展,工厂化、规模化趋势明显,致使制贩毒手段更加先进,毒品产量不断增多,纯度不断提高,毒品种类更加多元,性能更加多样,发现、打击难度越来越大。(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流动人口、失业待业人员不断增多,而社会管理和保障措施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禁毒工作的难度。(四)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思想的影响,一些人产生信仰危机,精神空虚,通过吸毒寻求解脱、寻求刺激,而一旦沾染毒品就摆脱不了控制,越陷越深,越吸越穷,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国当前禁毒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一)一些地方、部门对毒品问题严重性、危害性和禁毒斗争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不到位,对禁毒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二)一些地方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特别是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三)一些地方禁毒执法、管理等力量比较薄弱,难以承担起日益繁重的禁毒执法和管理任务。(四)一些地方禁毒经费投入十分有限,禁毒装备落后,基础设施缺乏,直接影响和制约了禁毒工作的正常开展。(五)现有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禁毒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此背景下,《禁毒法》应运而生•《禁毒法》=?禁毒法•狭义——广义制定禁毒法的指导原则•一是:专群结合。禁毒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专门机关加强执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更需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通过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做好禁毒工作。•二是:预防与惩治相结合。毒品易沾难戒,加强预防工作十分必要,既要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特别是要预防青少年沾染毒品,又要加大对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使禁毒工作获得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三是:教育与救治相结合。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和受害者。对吸毒人员要惩治,更要教育和救治。这就需要大力推进社会帮教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相结合的戒毒模式,引导吸毒人员在社会生活状态下戒毒,切实巩固戒毒成果。《禁毒法》主要内容共七章71条•一、总则(1-10条)•二、禁毒宣传教育(11-18条)•三、毒品管制(19-30条)•四、戒毒措施(31-52条)•五、禁毒国际合作(53-58条)•六、法律责任(59-70条)•七、附则(71条)•(草案原有8章78条)开宗明义——【立法宗旨】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一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毒责任】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第三条)确定禁毒工作方针和禁毒工作领导体制一、总则(1-10条)1991年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1999年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2004年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禁毒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我国禁毒工作方针的确立和调整1991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禁贩、禁吸、禁种“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1992年11月部分省区禁毒工作会议上根据工作重点的突出将“三禁”的顺序调整为“禁吸、禁贩、禁种”。“三禁”并举是中国全面开展禁毒的高度概括;堵源截流是中国组织缉毒工作的系统工程;严格执法是中国打击毒品犯罪的基本原则;标本兼治是中国控制毒品问题发展的积极措施。1999年8月在包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上将禁毒工作方针调整为“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禁毒工作方针的再次调整•在国家禁毒委员会制定的2004-2008禁毒工作规划中对禁毒工作方针再次进行了调整•遵循“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打击毒品犯罪与减少吸毒危害相结合、国内缉毒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解决当前紧迫问题与实现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禁毒工作实效,坚决遏制毒品来源、毒品危害和新吸毒人员的滋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禁毒法》制订中对禁毒工作方针表述作出的调整•公安部上报稿中的表述:国家禁止吸食、贩运、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实行“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在国务院送审的草案稿中,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将“严格执法”删去,改为“国家对毒品实行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本,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时,根据部分委员的意见,将“四禁”的位置调整到后面,并将四禁的排列顺序按照事物发展的先后顺序作了调整,并将预防为“本”改为预防为“主”。•此处的关键是“并举”而不是四禁的顺序【领导体制】禁毒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设立专门机构,统一组织、领导禁毒工作。通过立法,明确国家禁毒委员会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禁毒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明确“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毒品易沾难戒,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毒品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防止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沾染毒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禁毒宣传教育(11-18条)为了增强全社会的禁毒意识,《禁毒法》单设“禁毒宣传教育”一章。规定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禁毒法》还具体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加强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学校对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禁毒教育义务,以及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作了规定。•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一)全面加大禁毒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二)努力挖掘民间蕴藏的参与禁毒斗争的热情,积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三)组织开展大型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将“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禁毒宣传推向高潮•(四)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禁毒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禁毒意识和水平深入贯彻《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推动全民禁毒教育迈上规范化轨道。•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07年国家禁毒办商教育部将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工作纳入国家督学范畴。禁毒教育进培养方案、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第十四条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07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治在线》等品牌栏目制作了一批高质量的禁毒专题节目。人民日报专门开设了宣传专栏“禁毒,我们在行动”。对云南省缉毒英雄罗金勇夫妇的先进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全年共播出禁毒新闻时长500余分钟。仅“6·26”期间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就刊播禁毒消息、专题、评论4000多条(篇),制作电视、广播
本文标题:八角中学禁毒法学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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