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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金融全球化下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姓名:杨辰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高存山20080320金融全球化下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作者:杨辰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赵曦GATS“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的法律研究20092008年9月爆发的金融危机,震荡国际金融市场,是一场席卷全球经济的风暴,而研究GATS“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在当今国际金融形势下具有重大意义。GATS金融服务贸易规则加速了金融自由化进程,伴随其发展,国际金融动荡成为常态,蕴藏引发金融危机风险。故,强调金融服务自由化不代表放弃金融监管,一个国家地区金融市场发达与否,主要看是否具备健全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银行业是金融服务业中最易发生危机的部门,各成员方应加大对跨国银行监管力度,但由于各成员方享有极大地金融自主权,成员方采取的金融监管措施易构成金融服务贸易壁垒,违背GATS的宗旨,GATS“审慎例外”平衡了金融服务贸易与跨国银行监管的关系。但各成员方跨国银行监管措施的识别标准不统一,GATS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内涵外延不一致,具有模糊性,使得GATS“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具有不确定性;将这些未尽事宜留给WTO争端解决机制去磨合,为GATS增加“空壳”的色彩。这篇文章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GATS框架下跨国银行监管及“审慎例外”的概述,第二部分是GATS跨国银行监管审慎措施及其协调制度,第三部分是GATS审慎例外的适用及其与巴塞尔规则的关系,第四部分是GATS“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的影响。本文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GATS框架下跨国银行监管及审慎例外的法律内涵、法律特征进行概述,推断出GATS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跨国银行监管的平衡之所在正是“审慎例外”的规定,而“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具有不确定性,是由于各国审慎措施识别标准不同造成的,正是本文的立论与基础。通过对案例“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中商业行为的识别及2008年金融危机的分析,论述GATS审慎措施标准的识别及变化。再对欧盟“审慎措施承认机制”形成最低限度与GATS审慎措施协调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解决审慎监管措施问题起到参考借鉴作用。通过对巴塞尔委员会关于跨国银行监管规则软法性质的论述,比较分析GATS“国际收支平衡保障例外”与“审慎例外”,论证转化或参照适用巴塞尔规则的可行性;最后通过GATS“审慎例外”适用跨国银行监管影响的探讨,分析“审慎例外”在我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适用,及其对东道国与母国并表监管责任的影响。2.期刊论文胡玉凌.HuYulingWTO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金融监管的协调-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6)世界贸易组织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是推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最重要的国际协定.但金融监管对于金融自由化而言有着特殊意义.WTO金融审慎措施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对两者的协调.中国银行业在WTO金融自由化的冲击下,亟需运用WTO规则所允许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在稳定、安全的环境中逐步实现自由化.3.学位论文谭振宁关于我国外资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004金融业在各国的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将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大量的外资银行也将进入中国,由此所带来的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问题也愈来愈引人注目.面对进入WTO后的新的形势和挑战,如何完善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法律,成为中国银行业乃至金融业稳定与发展的重要课题.该文在介绍外资银行监管一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国际上对外资银行监管的有关法律规定,并以WTO中GATS及其金融服务贸易附件、金融服务谅解承诺、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定为基础,系统阐述了WTO中金融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同时结合中国目前对外资银行监管在立法体系、法律体系、市场准入以及国际合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该文的写作能对中国的外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贡献.4.期刊论文段强浅谈基层央行与监管当局的相互关系-华北金融2003,(8)监管职能分离后,央行与银行监管当局将以更细的分工各司其职.为此,中央银行的各中心支行须增设调研信息科等有关职能科室,以明细职责分工,同时,要在信息共享等方面维系和发展央行与银行监管机构的相互依存关系.5.学位论文王晓明跨国银行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007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贸易的国际化发展,要求为产品贸易提供服务的金融服务业为其提供数量更多,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并且要求这些服务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自由的进行。所以,以银行业务为主的金融业也开始了其国际化发展的道路,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和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的全球化标志着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已经到来。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输出方式由产品输出向资本输出的转变,以银行服务业为主的金融业的跨国直接投资作为服务贸易国际化的一种方式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后,为了适应WTO对于成员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要求和应对即将到来的外国金融业的激烈竞争,开始对国内的金融业及相关的法律进行改革,许多金融机构也开始了引资重组的历程。2006年2月22日,全球著名的投资数据、分析和评估意见的供应机构标准普尔发布了题为《中国50大商业银行》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认为,随着中国银行业两极分化程度加深,银行间开展并购的时机已经成熟,尤其对于处在银行体系第二梯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而言,这种情况就更为突出。2006年11月16日,历史两年多的广东发展银行重组终于尘埃落定,以花旗银行为首的竞标团队最终以241亿元的最高出价,收购广东发展银行85%的股权.这一银行重组案件的完成不但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历史上引资重组金额最大的一项交易,而且在广东发展银行重组谈判的过程中,出现过竞标投资者的平凡更替,外资参股比例等一系列问题。因此,中国对于跨国银行并购的法律监管成为国内外金融界、法律界持续关注的焦点。本文将在研究跨国银行并购的发展趋势和基本理论的前提下。在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银行审慎监管方面的国际规则,以及发达国家在银行并购方面的立法进行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以广东发展银行在引资重组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为切入点,分析我国的银行并购法律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和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的跨国银行并购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应该按照WTO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对跨国银行活动加强监管的历史趋势基础上,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于跨国银行并购监管成熟的立法经验的基本思路,并且就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健全和修改建议。第一章,通过对跨国银行并购的概念,发展的背景以及发生跨国银行并购的动因等方面的介绍及分析,提出在经济全球化影响下跨国银行通过并购推进其全球战略是银行发展的趋势。进而分析中国在这种趋势影响下应该如何应对,即在法律方面应该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加强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指导思想下,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并购监管的有用经验来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第二章,在国际规则方面,着重介绍在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加强跨国银行监管两种国际规则,即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所制定的加强跨国银行监管的相关法律文件。在跨国银行并购监管的国内规则方面,介绍在立法促进金融服务自由化发展和加强监管发面都十分成熟的英国和美国的法律,分析这两个国家在立法上是如何处理促进金融服务自由化发展和加强跨国银行监管两方面的关系的。第三章,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以广东发展银行以资重组中发生的银行并购方面的相关问题作为其入点,进一步对比分析中国和英国、美国在跨国银行并购立法的不同,为下文提出建议打下基础。第四章,在前面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和提出中国在跨国银行并购立法上仍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针对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自己对于中国完善跨国银行并购立法的建议。6.学位论文张红军金融服务贸易协定与外资银行监管立法研究2001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和《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签署,规范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运作,促进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研究GATS,完善中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该文通过对GATS主要条款的分析,结合中国对外资银行监管立法的现状,分析中国在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和外资银行立法尚存差距之处,提出引进外资银行和对外资银行实施有效监管的立法建议.7.期刊论文胡海华银行监管信息化问题探讨-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7,10(5)随着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对金融信息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我国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实施银行监管也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本文将从信息时代银行监管信息化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3个方面展开讨论.8.学位论文朱伟松WTO与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2005本文对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则与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是从介绍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律规则、巴塞尔协议相关内容为切入点,分析我国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行完善和创新的基本策略,分析国际服务贸易法律的基本原则、我国实施巴塞尔协议的必要性、强化我国银行外部监管、构建存款保险法律制度、加强对外资银行的准入监管力度,具有一定现实意义。9.学位论文高勇关于我国社区银行培育与发展问题之研究——基于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路径选择2007第一章:社区及社区银行的界定。社区是以地域、意识、行为和利益的生活共同体,由德国社会学家FerdinandTonnies首先提出。通过回顾和梳理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社区银行概念的争论,本文总结出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社区银行的概念,即资产规模在20亿元人民币以下,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模式建立,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范围局限于一定区域,服务于当地社区经济的现代商业银行。社区银行与民营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在社区内的营业网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在经营规模、组织形式、资金运用、市场定位、机构设置、信息沟通等方面有着自己显著的特征。第二章:社区银行的经济学分析。与大型商业银行相比,社区银行有着自己的比较优势:一是与大银行喜欢硬数据(如财务报表上所能够得到的信息)相比,社区银行具有处理软数据的能力:二社区银行是当地土生土长的“草根银行”,具有人缘地缘优势:三是社区银行具有信息成本(包括搜寻成本、谈判成本和监督成本)优势和代理成本优势;四是社区银行的目标客户群集中在当地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客户,具有定位差异优势;五是Bassett等(2001)和Akhigbe等(2003)对美国小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实证研究均表明,小银行比大银行具有更高的效率成本优势等。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看,社区银行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可以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和协调社区发展、有利于优化银行体系结构从而降低系统性风险、还可以为居民提供投资渠道与增值服务、缓解基层金融服务的真空化。大型银行的任意一笔贷款的最优规模大于社区银行。大型银行和社区银行的规模优势不同,它们的最优贷款市场上有一个分割边界,即大型银行在大数额的贷款业务中具有优势,社区银行在小数额的贷款业务中具有优势;同时,中小企业、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是小数额贷款的主要需求者,因此,社区银行的最优服务群体应定位在当地小型企业、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第三章: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历程。在农村信用社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中,大体经历了恢复和发展阶段(1979—1993)、分散和独立运营阶段(1994—1997)、试点改革阶段以及银监会主导的新一轮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与以往农信社改革相比,新一轮改革有效地激发了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的改革的积极性,在产权制度、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创新和突破。第四章: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社区金融模式的必要性和比较优势。当前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主要途径有:将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将农村信用社、基层邮储网点上组建社区银行;民营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将农村信用社改造成社区金融模式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如政策资源优势、
本文标题:金融全球化下的我国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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