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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污水处埋厂BOT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X[2004]招字000号招标人:XXXX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XXXXXXXX招标有限公司二OO四年六月2第1章招标邀请书3招标邀请书l、XXXXXX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XXX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即将实施BOT招标,受业主委托,XXXXXX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作为招标代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密封投标。2、招标编号:XX[2004]招字005号3、招标内容及要求:选择XXXX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BOT(建设-营运-移交)项目实施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4年6月21日至6月25日8:3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XXXXXX公司或XXXX规划建设局公共事业管理股。招标文件售价:XXX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XXX元的特快专递费。被邀请的投标人可再索取进一步资料。5、投标文件必须在2004年7月30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送至XXXXXXXXX;投标截止期:2004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6、将于2004年7月3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XXXXXXX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出席。7、答疑会(含现场考察):2004年7月1日上午10:00在XXXXX集中到现场考察,随后召开答疑会(请各投标人将有关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8、凡对此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与XXXXXXXXX公司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XX招标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联系人:XXX、XXX、XXX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业主名称:XXXX建设局地址: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联系人:XXXXX邮编:XXXXXX投标保证金递交:开户名称: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银行帐号:88888888888888884第2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1.1项目名称:XXXXXX污水处理厂工程BOΥ项目业主名称:XXXX建设局招标编号:XX[2004]招字005号22.1资格标准:(1)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能力的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企业法人(2)具有不少于900万元自有资金的银行资信证明35.1答疑会(含现场考察):2004年7月1日上午10:00在XXXX建设局集中到现场考察,随后召开答疑会(请投标人将有关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41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起90个日历天。514.1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后30天)615.1投标文件:1套正本,5套副本。717.1投标文件递交至:XXXXXXXXXXXXXXX地址:XXXXXXXXXXXXXXX递交时间:2004年7月30日上午8: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期:2004年7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820.1开标时间:2004年7月30日上午⒐30(北京时间)地点:XXXXXXXXXXXXXXX9建设完工期(即投人正式运营期)要求:2005年12月31日建设完工并投人正式运营。10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总投资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是现金、支票、银行汇票。6一、总则1.适用范围1.l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说明的建设项目的招标。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1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投标人至少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中所述的的资格标准。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证明其符合本须知的2.1条规定,并具有足够的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招标文件第6章所述格式提供资料和文件。2.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和一个报价3.1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和一个报价。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或报价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公司及业主对上述均不负责任何责任。5.现场考察5.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本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本次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修改通知书:第1章招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4章特许权协议(框架)第5章投标文件评审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招标文件的澄清7.1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以书面(“书面”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传真,本文件下同)形式按招标邀请书中的地址通知招标公司。招标公司将对其在7投标截止期17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招标公司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描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8.招标文件的修正8.1在投标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公司可以用修改通知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8.2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该修改通知书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公司确认收到每一份修改通知书。8.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书内容考虑进去,招标公司可以按有关规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述文件:10.1.1商务标(1)投标函(含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经济运行指标分析(4)融资方案(5)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6)投标保证金10.1.2技术标(1)技术方案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所有其它资料。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6章提供的格式对各项经济指标和条件进行报价和承诺。投标报价和承诺将作为今后签订特许权协议的依据。12.投标使用的货币1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价格。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13.2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投标人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8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他需要将其投标保证金延长相同的时问。在延长期内,应满迮本须知第14条的全部规定。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提供一份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份。14.2招标公司只接受投标人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按招标邀请书中所提供的帐户在投标截止期前存入指定户头。(有关单据复印件放人投标文件正本中)14.3招标公司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c1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天内退还(不计利息),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签署了特许权协议,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4.6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签署特许权协议;(3)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投标人被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的。15.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投标人按规定内容分别编制“技术标”和“商务标”。投标文件中“技术标”和“商务标”均为正本壹份和和副本伍份,“技术标”和“商务标”封面应分别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视情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凡有增加或修正之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证明。15.3“技术标”正本应有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技术标”副本不能有任何体现投标人的标记,否则按废标处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分别包封。16.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中,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16.3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内层包封中,再用一个外层包封,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16.4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1)写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但技术标“副本”的内层包封上不得有任何体现投标人的标志,否则按废标殂舀9(2)标有: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开标日期时间前不能启封的字样,以提请注意,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16.5除l6.2款要求的标识外,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投标文件被宣布迟到时得以原封退回。16.6如果外层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公司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c17.投标截止期17.l投标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按规定的地址送达。17.2招标公司根据本须知第8条规定可以发出修改通知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限。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公司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8.迟到的投标文件18.1招标公司在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l投标人可以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期之前对投标价格的修改应附有相应的细目的单价和价格。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和16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内层和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9.3在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4在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根据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招标公司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闷和地点开标,包括打开按本须知第19条递交的修改和撤回通知书。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开标。20.2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包封并宣读其内容。按本须知第19条已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0.3开标时将宣读投标人的名称以及招标文件第6章中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及投标文件的修改以及招标公司认为适宜的其它细节。21.评标委员会21.1招标公司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曲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在开标结束后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财务等方10面的专家和业主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不超过总数的二分之一。22.评标过程保密22.l在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之前,凡属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l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根据需要,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如果投标人试图对评标过程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则将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的确定24.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不满足本须知第2条所规定的资格标准的;(2)未按招标文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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