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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1页共6页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年字第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分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2页共6页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编号:年字号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高新技术园区支行行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大连高新街2号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84790661_____________保证人: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确保债务人________与本合同债权人之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的《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以及该协议项下所有债务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证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主合同本合同所针对的主合同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年月日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的《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第二条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三条保证方式本合同所设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担保责任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时向债权人还款,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贷款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等。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3页共6页权人依据合同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如发生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还款的事件,保证人在债权人向其发出催收函、履行保证责任通知或任何其他类似通知、文件后,应按照债权人要求的期限和金额履行保证责任。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保证人不得以此抗辩债权人。第五条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第六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第七条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保证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务和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在需征得保证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或保证人拒绝的,保证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保证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仍为原定期间。第八条声明与承诺保证人声明与承诺如下:1、保证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4、保证人未向债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已经承担的重大负债;5、若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承担重大负债等,保证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第九条违约事件及处理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4页共6页1、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履行保证责任;2、保证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3、发生本合同第八条第6款所述事件,严重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4、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5、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及时履行保证责任;2、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3、宣布保证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4、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5、要求保证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6、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将保证人在债权人开立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牌价汇率折算;7、债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第十条权利保留债权人给予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十一条合同变更、解除与解释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根据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有关条款予以解释或处理。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二条个人信用信息授权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5页共6页保证人授权:债权人在发生与保证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保证人的个人信用报告。1、审核保证人的个人贷款申请;2、审核保证人的个人担保申请;3、对保证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保证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同时授权债权人可以将保证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与管辖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主合同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2、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进行仲裁。第十四条费用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保证人承担。第十五条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其他约定1、未经债权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2、若债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保证人对此表示认可。债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与C—02—01配合使用第6页共6页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6、债权人方只要将包括但不仅限于催收通知的法律文书寄到保证人在本合同上载明的地址即认为已经送达给保证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期间内变更住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否则债权人仍把保证人在本合同上载明的地址作为送达的地址。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保证人签字,债权人的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特别提示保证人与债权人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债权人已提请保证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债权人已经应保证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行保证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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