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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学校食堂防控传染病工作预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食堂内的发生、流行,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预案:一、传染病的预防1.各食堂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有关传染病知识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传染病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防控的自觉性。2.各食堂要坚持员工晨检制度,如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皮肤丘疹疱疹、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3.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保持食堂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注意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四勤”,进入备餐间要严格执行二次更衣制度,用消毒水洗净手臂,带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就餐餐具要按照规范严格消毒。二、传染病的报告1.各食堂经营单位一旦发现员工出现疑似传染病症状,应责令其立即离开岗位,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在报告情况时要详细说明员工所在的单位、姓名、居住地、身体出现的症状等。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详细记录情况,及时与校医院联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2.任何单位不得瞒报、缓报传染病疫情,如果因此造成学校内传染病流行,学校将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三、传染病的控制1.对疑似传染病的员工,其所在食堂经营单位要根据学校主管部门的指示,迅速将其送往校医院;在明确诊断前,校医院应安排其在指定的隔离场所接受医学观察,以待进一步的检查确诊。2.对确诊为传染病的病人,校医院应将其送至定点传染病医疗机构诊治。3.对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接触污染过的场所、物品,其所在食堂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校医院做好终末消毒处理工作;对与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经营单位应将详细名单报校医院,以备接受医学观察。总务处主管部门应同时做好监督工作。
本文标题:学校食堂防控传染病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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