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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与公共服务转型•一、为什么要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一)中国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的转变。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1980-2000:严格控制人口增长阶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1980年9月25日)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放眼于民族长远发展,为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赢得机遇、创造条件,发表了《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开启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0年光荣而辉煌的历程。这是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标志,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史上的里程碑,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号召全国人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公开信》发表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有效缓解了因人口过快增长而引发的诸多矛盾,为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1)《公开信》发表的历史背景《公开信》是党中央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放眼于民族长远发展,为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赢得机遇、创造条件,向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干部发出的带头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倡议,其发表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基本国情来看,人口多、底子薄、人均水平低,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要使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必须看到,一个是底子薄;第二条是人口多,耕地少。这种情况不是很容易改变的,这就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必须考虑的特点。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必须从我们的基本国情出发,需要“两手抓”,既要大力发展国民经济,又要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使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相适应。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翻身得解放,生产、生活、医疗、卫生等条件改善,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出大陆总人口5亿9千万,出生率是37‰,自然增长率是23‰。随后的几十年,我国出现了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分别是上世纪50年代初期、60年代中后期、80年代中后期),人口总量由新中国成立时的5.4亿,1969年达到8亿,1978年逼近10亿。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受前两次出生人口高峰的影响,又正处于新中国第二次劳动年龄人口高峰开始和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即将到来之时,全国每年2000多万人进入婚育期,年净增人口在1500万人左右,人口总量过大、增长过快,给“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实施构成巨大挑战。为此,197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把人口增长过快势头控制住。由此,1980年党中央发表《公开信》,倡议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响应国务院的号召。这封《公开信》,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号召全国人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轰轰烈烈、扎实有效地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把计划生育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伟大实践推向了一个新的里程,开启了一段光荣而辉煌的探索历程。(2)《公开信》的历史意义我国人口问题的战略定位、人口发展理论的探索确立、人口政策的提出与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推进与发展,无不与《公开信》密切相关。《公开信》的发表至少有三点突出的历史意义:一是确立了“两种生产一起抓”的理念,明确了计划生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定位,是关系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是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实际上就是明确了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性地位。1982年,计划生育被党的十二大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写入《宪法》,中国特色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的理论初步形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人口问题提高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始终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1991年、2000年和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分别作出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三个决定,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论不断深化完善。二是提出了明确的人口政策目标,从上世纪70年代初提倡“晚、稀、少”,到同年代后期“最好一个,最多两个,间隔三年以上”,再到《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是由越来越严峻的人口形势决定的。随后的几十年,我国的人口政策虽然在各个阶段、各省之间有所不同,但小异大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根本指向是一致的。三是指明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方向和基本方法,就是依靠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等一系列举措,引导和促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不仅为30年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对当前和未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2、2000-2006: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2000年3月2日)人口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新中国成立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地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更替水平以下,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成功地探索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有力地促进了综合国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对稳定世界人口做出了积极贡献。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在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之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将转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党全社会必须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和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此,现作出如下决定。一、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1.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重要发展时期。未来几十年,在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国人口将由低增长逐步过渡到零增长,人口总量达到峰值后(接近16亿)开始缓慢下降,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人口过多仍是我国首要的问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净增1000万人以上,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行计划生育仍有相当难度。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管理体制、工作方法、服务质量以及干部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改革和创新的步伐。3.未来十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应当指出,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对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认识不足,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认识不足,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切实转变观念,解决这些认识问题,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是当务之急。4.人口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能否解决好人口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改善、全民素质提高和中华民族的兴衰。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识和解决人口问题,以对党和国家、对群众利益、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清醒头脑,坚持科学的态度,一年接一年,坚持不懈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未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二、今后十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方针5.今后十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末,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亿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逐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6.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持以下方针:——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和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民素质,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国家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政策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国家制定政策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兼顾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实行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以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立足点,组织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在抓好全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发挥城市和东部地区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落实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推动不同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民群众作为计划生育主人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有机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提供优质服务。三、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控体系和相关社会经济政策7.建立完备的调控体系和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企业、医疗、社会保障、户籍、劳动、教育、财税等制度和改革措施,要统筹考虑,相互协调,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进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充分发挥人口计划的调控作用。计划部门要做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规划。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出生登记,认真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计划生育部门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乡、村两级按现行政策进行管理,简化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和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8.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建设,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家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9.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级政府及涉农等部门要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划生育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各级政府及扶贫开发部门应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予以优先扶持,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农村继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在现阶段,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给予必要的经济制约,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制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家财政。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要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对
本文标题:人口计生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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