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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3.2 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
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i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目录页数1.宗旨目标12.参考依据13.政策(对象及周期、范围)14.安检工作策划24.1人员安排24.2人员培训24.3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频次)34.4工具及常用用品34.5相关资料的准备34.6分区44.7总检查时间表45.工作流程45.1检查日程45.2通知客户45.3按序检查45.4检查报告66.工作内容66.1立管检查66.2户内管检查66.3连接软管检查66.4燃气表检查76.5燃气灶检查76.6燃气热水器检查(燃气采暖炉)86.7通风情况检查86.8填写工作单86.9贴“安检标”86.10不安全的燃具/装置及违章处理87.工作安排97.1工作单97.2检查时段97.3临时咨询点9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ii7.4技术装备97.5交通运输107.6人手管理及安排107.7工时107.8工作指标108.其它工作项目108.1燃具维修108.2燃具调查108.3燃具销售108.4燃气装置安全及保养信息推广109.客户服务及沟通119.1工作服及工作证119.2保持工作地方清洁119.3解释工作及收费1110.工作审查1210.1电话调查1210.2再访稽查1210.3审查结果1211.奖罚制度1212.管理回顾12附件附件一——[工作流程图]13附件二——[客户安全检查工作单]14附件三——[一般常用工具及配件]/已签定协议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样本)15附件四——[安全检查通告]17附件五——[安全用气须知]18附件六——[到访不遇卡]19附件七——[拒绝检查通知单]20附件八——[隐患整改通知单]21附件九——[安全间距表]22附件十——[安全检查改期通知单]23附件十一——[安检日报表]24附件十二——[定期安全检查技术员手册(样本)]25附件十三——[客户常见问题回答]26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iii附件十四——[定期安检工作六步曲](样本)28附件十五――相关参考资料、小贴士29附件十六――管道锈蚀分级判断图示33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11.宗旨目标合资公司须依照当地燃气管理条例,为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定期对燃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为预防性维修,可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实现公司使命及服务承诺。1.1用户燃气系统的安全性本手册的宗旨是为合资公司的定期安全检查,确立一个标准化及优质的服务模式,借此减低用户燃气系统的潜在风险,提高燃气使用的安全性。1.2减少维修量通过定期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客户燃气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予以及时消除,可以减少公司的维修量。1.3传达公司优质服务的理念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向客户宣传安全用气知识,指导客户安全用气,同时通过进户工作人员的优质服务,充分体现公司“以客为尊”的优质服务理念。2.参考依据此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是以香港中华煤气的工作守则为基础,并遵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以及国内运作模式撰写而成。a)香港中华煤气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守则方案(2004年2月版)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安装及验收规范CJJ12-99(1999年版)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f)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g)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范CJJ51-20063.政策及原则3.1对象对已点火生效的所有港华燃气的民用客户。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23.2范围检查应包括户外立管及户内装置两部份。户外立管检查由地下管至表前阀的引入管,包括了立管阀。而户内装置检查则包括户内所有燃气器具设施(包括户内管道、燃气表及燃气用具等)基本情况、安装情况、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4.安检工作策划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前,合资公司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本守则要求作好此项工作的策划事宜,这些策划包括:4.1人员安排建议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客户数量、分布及安检周期(频次),合理确定标准工作时间及分配安检人员数量,以满足对所有有效民用客户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需要。标准工作时间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检查不同燃具的标准工作时间。并根据平均每个客户的燃具数量,制定检查客户的标准工作时间。4.2人员培训4.2.1培训要求合资公司需要提供一套适当的检查指引及培训给予每一位安检人员。做到:令安检人员对燃气用户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有进一步的熟悉。令安检人员掌握使用燃气过程中各种不安全因素。让安检人员认识到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处理措施。增加安检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可以增加安检人员处理不安全因素的程序和技巧。加强燃气设施的维护。4.2.2培训方法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具有国家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专业人员进行。(CJJ51-2006,3.5.4)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3合资公司所有从事安检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港华培训学院的培训,并获得资质证。完成培训后,安检人员能理解定期安全检查的内容,正确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可通过组织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来证明工作能力。内部定期培训:利用燃气用户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指引作培训的基本素材,由技术好的内部人员担任讲师(可先通过港华培训中心培训的内部导师,再由他们配合燃气用户定期安全检查的工作指引,培训其负责部门有关员工),具体组织定期安检有关人员进行培训。4.2.3特殊的培训可以安排安检人员到现场培训和考核。4.3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频次)4.3.1政府要求的定期安全检查频率合资公司须依照当地燃气管理条例,为燃气管道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4.3.2最低要求的定期安全检查频率刚成立或刚合并(成立后第一次启动安检)的合资公司,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进户安全检查。对已启动安检,并对所有民用户完成一个周期或以上的合资公司,应至少每18个月进行一次进户安全检查。4.4工具及常用用品U型压力计、检漏仪、胶管、管卡及螺丝刀等,或至少每位技术员一支压力计及一般的工具。参考附件三“技术员一般常用工具及配件”,部份工具及常用用品的供应商参考附件三“已签定协议的合格供应商名单(样本)”。此外,应印制《安检技术员手册》派发给技术员随身携带参考。(参考附件十二)4.5相关资料的准备如员工工作证、工作单、工作服等,客户资料包括基本信息/燃气用具/煤气表/点火安装/维修等资料准备、宣传海报、到访不遇卡、拒绝检查卡、相关安全提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4示小贴士、隐患整改通知单、需向客户发放的客户手册或安全用气须知等,相关资料请参考附件十五。4.6分区建议根据客户的分布,将整个供气范围划分成不同的区域。再根据以上确定的人员分配及安检周期,制定切实合理的安检计划并予以实施。4.7总检查时间表在进行每一定期安全检查周期前,应根据每分区内的目标客户及燃具数量,以周期时间为限,准备一个检查时间表,藉此计算人手安排。而总检查时间表由综合所有分区的检查时间表所得,用以监察整体的检查进度。5.工作流程5.1检查日程5.1.1一般客户(密集客户)每天的工作量(检查户数)应以当日的有效人手、燃具的数量、过往检查记录的成功检查率来确定,如有其它会影响检查进度的特别工序或情况亦应计算在内。5.1.2分散户为提高工作效率,如每幢楼只有一个客户而楼与楼之间相距很远,建议每年发信提醒有关客户检查气体设施,并列出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以供客户预约。这类客户的检查将在预约检查落实后才按时进行。5.2通知客户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约1周前,与小区的管理或负责的单位联系落实检查日期、时间,确定车辆停泊及临时指挥点,并提供已印有检查日期及时段的海报,经盖印后贴于小区或单位门口及门栋,通知客户。5.3按序检查在预定的时段内到访客户及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户内气体装置及户外立管),有关的内容请参阅第6节“工作内容”和附件一“工作流程图”。1)到访不遇港华燃气客服部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DM12-2010此文件只供港华燃气集团指定的企业使用,不可翻印。此电子文件内的文字记录是经管理版本。所有纸质复印本如未在首页盖上红色的“受控文件”印章是未经管理版本。只有经管理版本内的文字记录是最准确齐全的资料。5如到访时客户不在家,必须留下「到访不遇卡」(参照附件6)。卡上应预印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以便客户预约再访检查。如检查小区附近设有临时咨询点,则应把地点注在「到访不遇卡」上。如客户主动前往临时咨询点预约检查时间,安检技术员应代为安排。再访检查的工作时段可由客户中心与客户预约,或由安检技术员与客户另行商议。2)拒绝检查客户拒绝检查,进户检查人员应向客户解释进户检查的用意,如客户坚持拒绝,进户检查人员必须留下[拒绝检查通知单](参照附件7),并建议日后再联络公司检查。3)异常情况漏气:若发现有漏气现象,应进行试漏以进一步确定漏气位置,若发现是管道/燃气表/燃具漏气,则必须将单位内所有的燃气装置逐一拆除/隔离,直至确定漏气的正确位置为止。在情况许可之下,应尽量替客户即时修补漏气处;否则便要把漏气点所在的装置隔离(关闭燃气控制阀或整个装置拆除),然后致电安检组长到场调查。若发现立管严重锈蚀或有漏气现象,应即时设法止漏,若仍然未能终止漏气,应即时通知安检组长并留守现场及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直至公司维修人员到场为止。如组长解决不了,则应及时报告公司跟进抢修。(注:漏气现场必须留人,待抢修人员到达后,才可离开)违章:当发现户内有违章情况/燃具不安全/漏气时,而可能引致用户生命或其财产有损,在现场即时整改/维修无效时,应将
本文标题:3.2 民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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