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状
民事诉状原告XXX,男,26岁,汉族,经商,广东省***人,现居住地广州市天河区**********。电话:136********被告XXX,男,29岁,汉族,经商,广东省***人,现居住地:广州天河区******。档口地址:广州天河区****电脑城1G**号电话:137********020-8230****8830****身份证号:44092381101****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货款29550元(两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被告本系朋友关系,并有生意上的往来,双方均在广州市**电脑城经商、居住多年。2010年4月下旬,被告告知原告5月份有一批电脑到货,总价三十多万,经商议后,原告同意在验收合格后购买,并用工商银行付款10万元(十万作为定金)(见附1工行交易明细)。5月5号,电脑到了广州,随即原告再在交行柜元机转帐38800元(三万捌仟捌佰元整)到被告指定的一个交行账号上面(见附2交行交易明细),随后跟随被告的汽车将电脑运到原告居住地。当场打开包装验货时,发现机器并非如被告之前所说是全新的,而且其中有一款富士通西门子AMILOXI****机型配置不符。原告拒绝收货,与被告商议后,双方协商确定终止交易,原告承担被告运费9250元(玖仟贰佰伍拾元整),所有货物归被告自行处理。被告当日退还原告合计129550元(拾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当天原告即帮被告把货物搬到车上,运回被告居住地。回到被告居住地后,被告用工商银行返还货款95000元(玖万伍仟元)到原告工行账号(见附3工行交易明细)并支付5000元(五千元)现金给原告。被告称现在银行只有这么多钱,其余29550元(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元)过几天返还给原告。故原告没有让被告书写借条。但此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拖拒不返还所欠余款。后原告提议以货抵欠款的提议也被被告拒绝,现在两个月已过,但被告至今仍未有还款之意,无奈,原告诉到法院。综上,原告所诉句句属实,敬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公正判决,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此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具状人:XXX2010年7月9日律师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原告验收不合格时,当场退货,解除了合同,被告应当全额返还货款,在原告主动承担了运费的情况下,被告还拖欠余款,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为了形成证据链条,建议原告在用短息的方式催收余款,并邀请朋友当证人再当面催收,多创造一些证据,以利于诉讼。
本文标题: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60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