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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税务篇随着新型经济体的发展和国家调控的强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收购、兼并、重组的行列中,企业间的相互投融资业务日益频繁。当税务师们还在关注收购时最优税收方案筹划的时候,“税务尽职调查”这项新兴事物正逐步走进我们的视野。同样都属于收购前的准备项目,相比如何优化收购税收这个问题,尽职调查则走在更前沿,更被企业重视。它从仅注重收购税务问题转向为收购的决策问题,解决是否有必要收购及收购风险大小的问题。日前,笔者有幸参予了企业收购行动,从事了全面审计并亲自撰写了税务尽职调查报告,从中获益良多,特写此篇与同行共勉。一、尽职调查的概念公司收购兼并中的尽职调查是指并购方在交易开始前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整体状况进行的一系列审计和调查。尽职调查的结果对于设计交易结构、确定交易价格、防范交易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尽职调查的内容并购方展开尽职调查是为收购服务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防范交易的风险,一般来说尽职调查包括如下内容:目标公司的主体状况及股东状况;目标公司的不动产及设备、财产;知识产权;重要合同;公司的债务与担保;劳资情况;环境问题;税务问题;涉及的诉讼与冲裁等。三、国内尽职调查的现状目前,国内企业对尽职调查显然并不特别看重,但外国企业对该项调查不仅十分重视,而且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甚至厚达数百页。国内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多数由法律、财务方面构成的,极少有税务师参予尽职调查。单纯由注册会计师负责财务方面的调查,往往由于其对税法的不精通,容易忽略税收类潜在风险,给收购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如何加快注册税务师参予尽职调查,减少收购企业损失是未来税务师行业的一项全新课题。四、税务尽职调查的内容(一)以前年度的完税情况了解目标公司的税务状况,如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现象,享受什么税收优惠等。1)目前目标公司适用的所有税种、税率说明,如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对于并购方是必须考量的一个因素,特别是并购方与目标公司处于不同行业时这点尤其值得关注。2)目标公司的纳税证明及是否存在欠税的情况,目标公司是否足额依法纳税,纳税是否有凭证、是否存在欠税或偷税、漏税的情况。3)目标公司所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的详情及有关批准文件或目标公司享有的减税或免税的证明,比如高科技创新企业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等,目标公司所在行业能享受的出口退税等等。4)目标公司是否受过税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等等。(二)潜在的税收风险对收购的影响在收购兼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对潜在税收风险的发掘,潜在税收风险会直接影响是否收购的决策、收购价格的调整、收购风险的大小等。由于多数企业未聘请税务师进行税务尽职调查,潜在税收风险非常容易被忽视,导致企业被收购后才发现巨额税款尚需缴纳的情况。以下列举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以供参考。1)从目标公司股东投资结构追溯调查历年来税后利润分配的完税情况,关注是否按章程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在利润分配时投资款是否到位等情况。此环节容易忽视未到位投资款不能进行分配的税法规定,以及自然人股东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2)从目标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考察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从而判断经营者的纳税理念,有无财务造假的可能性。3)对重要合同的签订、保存、执行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找出潜在的税收风险,并进行税收影响额的测算。此期间一定要关注合同中的不确定条款,如:某些收益的实现,是有附带条件的,如果条件成熟则收益可确定;否则,无法确定收益。那么目标公司已经确认了收益,则税务尽职报告中一定要强调收益的不确定性,并计算出相关的税收影响,以便让并购方充分认识到该笔合同带来风险的程度和影响,决定是否在收购价格上做出调整。举例:目标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贷款1亿元,签订了担保还款协议。由于担保还款协议属于不确定的义务,在财务处理上只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通过账务账册无法查出有该笔担保贷款。很多目标公司为了让收购价格虚高,有意隐瞒担保事项。而收购企业未进行尽职调查,在不知其有1亿元担保贷款的前提下实施收购计划,一旦该担保行为需要目标公司提供还款义务时,则会给收购公司带来巨额损失(一般来说,让担保方提供还款义务的情形,多半是被担保公司财务发生重大变化,自行已经无力还贷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故收购公司为其偿还的贷款很有可能无法收回)。4)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详细分析,重点关注资产的形成方式、归属权及使用情况等。如:归属权不清则会带来较大的税收风险,以往已经扣除的折旧税法是否认可等问题;土地是如何取得的,拆迁补偿是否到位,相关的票据是否完善等都是重点问题。5)对目标公司的往来款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有数额巨大、交易频繁、借还款时间不好确定等特征。在税务尽职调查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目标公司借出款项的部分,借出款项收息既影响营业税及附加,又影响企业所得税,因此不管关联公司是否签订无息借款协议,按税法的规定也是要按同期同类计息缴税的。举例:目标公司借给关联公司1亿元,双方签订无息借款协议,双方在会计处理上均未确认利息。但按税法对关联方借款的规定应按同期同类银行利率确认利息收入,本例中假设利率为7%,营业税为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为3%,其他附加税忽略不计。则应交的营业税及附加:1亿×7%×5.5%=38.5万,应交的企业所得税为1亿×7%×25%-38.5=136.5万,共计影响税收金额为175万元。该笔金额完全是尽职调查时才出现的数据,故完全不在目标公司原有账册中体现,非常容易忽略。如果事先未考虑该笔金额,一旦收购后实际支付时,给收购公司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另外,还应关注借入款项支付利息的税前扣除问题。一是超过2:1债权债务比无法扣除的问题,二是所借款项用于非生产经营不能扣除也是重点关注问题,直接影响收购价格的调整。综上所述,税务尽职调查需要关注的内容是很多的,对并购的价格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处由于篇幅的限制,无法一一列举。总之,一份好的尽职调查报告一定要先与并购方进行沟通,拟定详细的税务尽职调查提纲,明确并购方的意图,这样才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四川大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税务师:徐钢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于成都
本文标题: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税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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