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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中心校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义务教育阶段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为核心,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工作目标(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不异地招生;(二)严格规范学校教学行为,严格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科学安排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控制作业量,无乱办班、乱补课行为;(三)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挖苦歧视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四)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擅立项目收费,杜绝一切代收费行为;(五)严格规范教育评价行为。杜绝考试给学生排名次,无计划组织各种竞赛,以考试分数高低评价教师、学生。三、主要措施要求(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中心校组织召开全镇校长会及教师会,认真传达省文件精神和领导的重要讲话,使广大教师明确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举措,是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保险,是依法治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迫切要求。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寻事投入到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来。(二)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中心校组织成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张敏福任组长,业务员张均任副组长,成员有各校校长校长、教导主任。中心校校长及各校长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各校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上报中心校,对自查过程中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三)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严格执行下列“四个严控”“四个严禁”实现“两个规范统一“。四个严控:1、严控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早晨7.30学生到校,乘坐通勤车辆的学生最早在7.00到校,下午15.30放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间操和课外活动)。2、严控学生作业总量。一年、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作业不超过60分钟。不准增加作业量的办法惩罚学生,担保教师布置活动性、实践性的课外作业。3、严控考试次数。课业成绩评定实行百分制与等级制相结合的办法。不完全实行百分制。4、严控竞赛和评奖活动。学校不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不得随意停课,不准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商业性庆典活动。四个严禁:1、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不准任意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准占用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开展活动,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2、严禁乱订教辅材料。教师不准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或购买教辅材料,否则视为严重违纪行为。3、严禁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次向家长、学生公布。4、严禁教师排挤差生,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和排挤学生。两个规范统一:1、规范教育思想,把思想统一到以人为本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要把促进学校发展作为根本任务。积极引导教师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协调、主动发展。2、规范教育行为,把行为统一到依法办学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校健康成长的轨道上来。努力在学生兴趣培养、上下功夫。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和水平的监督。四、保障措施1、建立“减负”责任制。要把“减负”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工作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校长为“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教学副校长协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的“减负”工作管理机制。2、建立“减负”考评机制。将把“减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年度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减负”责任与校长、教师的聘任、职称评定、物质待遇等挂钩;评先创优、教师晋级等都要把“减负”工作作为重要依据。凡违反规定、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3、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学校将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把学期初和学期末作重点检查时段,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人员,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4、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每学期汇总一次举报追查情况,并作为各级专项检查的重要依据。五、处罚学校违反规定的:取消小学及主要责任人三年内评先选优资格,学校不得评为市乡先进学校。同一所学校,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两次或办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免除学校校长职务。教师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职务聘任和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重新中心校2011年元月重新中心校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重新中心校2011年元月重新中心校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表检查项目是否学生在校时间是否违规作业布置是否超量学生是否参加过商业庆典活动是否经常进行测试是否组织学生进行补课是否要求学生订教辅资料是否按成绩排座位是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否举办特长班或实验班是否开启开足课时教师是否有不带教案上课现象教师是否坐着上课教师是否专课专上教师是否使用普通话上课检查人:被检查学校:检查时间:
本文标题:重新中心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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