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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10第十三-十四章(劳动合同-仲裁诉讼)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经济法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十三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概念:又称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特点:–主体是特定的–内容具有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具有双务、诺成、有偿的特性–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种类: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的区别:1)两者的主体不同2)两者的内容不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概述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二、劳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范形式1.《宪法》中有关公民劳动权和劳动者权利的原则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二、劳动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个体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形式•一般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一)招收录用阶段(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查验劳动者相关证明–提出劳动合同文本–商定劳动合同内容–签字盖章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四、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效力•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约定的关于劳动者权利义务的条款。–包括法定条款和补充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五、劳动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必须合法(二)正确行使知情权(三)禁止设定担保和收取抵押金(四)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的内容(五)时限要求和证据保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五、劳动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六)用人单位不得违背禁止性行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案例:公司派王某到美国接受为期6个月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用为3万6千元,公司和王某签订一个服务期协议,王某接受培训后必须为公司服务3年,否则,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王某培训后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想解除合同,那么王某应该支付多少违约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全面履行、实际履行、亲自履行、协作履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三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选择题:•劳动者不参加劳动但仍享有工资支付请求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哪几项?()A、法定休假日B、婚丧假期间C、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D、产假答案:ABC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二)劳动者单方解除1.即时解除2.预告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过错性解除2.预告或额外支付工资解除3.经济性裁员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案例:56岁的张先生在一家公司已经任职十七年。他的合同于2008年1月31日到期。由于他工龄太长,所以单位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了。于是单位在2008年1月1日正式通知他合同到期后,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张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工作十七年了,而且马上就快退休,现在单位提出终止,是不应该而且也没有人情味的一种做法。那么,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合同张先生的合同?张先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分析:•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保护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2.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四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第4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一、集体合同•概念•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问:有集体合同,企业还要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吗?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案例:2007年2月1日,甲公司与工会经过协商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职工的月工资不低于1000元。2007年2月8日,甲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但劳动行政部门一直未予答复。2008年1月,甲公司招聘李某为销售经理,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合同,月工资5000元。几个月过去了,李某业绩不佳,公司渐渐地对他失去信心。2008年6月,公司降低了李某的工资,只发给李某800元工资。李某就此事与公司协商未果,2008年7月,李某解除了与公司的合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案例:•问:1、集体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李某业绩不佳,公司可否只发其800元的工资,为什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4条、第55条、第35条的规定分析。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选择题:下列有关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有()A.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及其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B.集体合同的作用是促进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更优惠的福利待遇C.集体合同签订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备案D.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答案:AC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选择题: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A、协商B、调解C、仲裁D、诉讼答案:ABC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选择题: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地方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享有审判权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C、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答案:A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遣劳动者在要派单位的管理和指挥下提供劳务,劳务派遣单位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123”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二、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运作关系:1.派遣协议/劳务费2.提供保险、发放工资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3.提供工作岗位/提供劳务•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选择题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A、一年B、一年以上C、二年D、二年以上答案: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五节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三、非全日制用工•概念•相关规定•利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一、劳动争议概述•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者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所产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合法公正、着重调解、及时处理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三)地方人民法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和程序•争议处理的方式1.协商2.调解3.仲裁4.诉讼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三、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和程序•争议处理程序1.协商程序2.调解程序3.仲裁程序4.诉讼程序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选择题:下列选项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的解决有仲裁协议的,可以进行仲裁B.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诉讼C.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仲裁答案:A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第六节劳动争议与解决选择题: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途径包括()A、协商B、调解C、仲裁D、诉讼答案:ABC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思考选择题:张某去甲公司应聘,声称自己是法学硕士毕业,取得了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并将自己的证书复印件交给了招聘人员,该公司急需法律顾问,准备以高薪委任张某,并请其担任法律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思考Q1:假设张某在试用期内经常发生错误,给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后经了解,张某的司法考试证书是伪造的,实际上是高中毕业。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合同B.张某给企业造成了较大损失,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合同C.该合同无效D.该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答案:C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思考Q2:在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B.张某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行政处罚的C.张某在产期内,但其不能胜任工作,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D.张某严重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的答案:AD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思考Q3:假设张某在操作机器时受伤,花去医疗费2000元,在受伤前,张某为自己投了人身保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B.保险公司向张某赔偿后,张某不再享受工伤保险C.在医疗期间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D.单位认为张某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且对张某的受伤无过错,因此张某不享受工伤保险答案:AC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经济与贸易系思考Q4:假设张某与有关单位发生争议,张某想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与单位就工伤
本文标题:10第十三-十四章(劳动合同-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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