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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特殊药品备案申请范围:符合特殊药品政策规定经办要件:1.特药使用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相关医疗证明材料4.特药使用承诺书5.特药使用评估表6.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指南:参保人员使用特药须事前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后享受特药待遇;住院使用特药,实行事后审批,在医保结算之前登记备案即可享受待遇。符合特药政策规定的患者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相关医疗证明(基因检测及特药限定范围的必检项目、病理诊断、影像报告、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等)、《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申请使用承诺书》至吉林市定点特药医疗机构医保科申请,责任医师进行特药评估,填写《吉林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及《吉林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对特药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特药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同时将申请材料完整、准确装订及时送至磐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登记,复核通过后,待遇即时生效,纸质结果到定点诊断医院医保科领取。法定工作日(冬:8:30~11:30,13:00~16:30夏:8:30~11:30,13:30~17:00)。服务指南:请您在法定工作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磐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磐石市振兴北大街777号);我们承诺15个工作日办结。咨询电话:0432-65258913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流程:(见附图)收费依据及标准:无监督渠道:1.监督举报电话——0432-65233966;2.直接到磐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投诉。办理形式:难以实现“只跑一次”请到定点特药医药机构医保科办理;,纸质结果到定点诊断医院医保科领取。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432-65258913办理本事项不收费。监督渠道:1.监督举报电话:0432-65233966;2.直接到磐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事项出处:公共服务待遇审批与支付2.待遇支付磐石市特殊药品待遇审批办理流程1.2转诊转院备案管理1.3慢性病重大疾病、特殊疾病备案管理1.4长期护理保险备案管理1.待遇审批1.1特殊药品备案管理申请材料1.特药使用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相关医疗证明材料4.特药使用承诺书5.特药使用评估表6.身份证复印件3份参保人员使用特药须事前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后享受特药待遇;住院使用特药,实行事后审批,在医保结算之前登记备案即可享受待遇。符合特药政策规定的患者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相关医疗证明(基因检测及特药限定范围的必检项目、病理诊断、影像报告、门诊或住院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等)、《吉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申请使用承诺书》至吉林市定点特药医疗机构医保科申请,责任医师进行特药评估,填写《吉林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及《吉林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评估表》,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对特药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特药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同时将申请材料完整、准确装订及时送至磐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登记医保中心复核是否符合申请范围完成审核是材料不齐全告知申请人补正不予受理否
本文标题:事项名称特殊药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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