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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见笔录第1次会见会见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审判阶段、二审】第1次会见会见时间:年月日午时分至时分会见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县看守所会见律师:陈永福,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记录人:陈永福,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犯罪嫌疑人:袁玲,女,196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公民身份号:230902196411260926;刑事拘留前居住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老年医院;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4年月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监室。笔录正文:【陈永福律师】(以下简称陈):袁玲,你好,我是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永福(出示律师执业证),因你涉嫌触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受你妹妹袁前以及你本人之前的委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和《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我依法前来与你会见,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首先请你查验一下你妹妹袁前授权给我的委托书,如果你本人同意继续由我担任你的辩护律师,请你在委托书上签名或者按上手印(出示《授权委托书》),你听明白了吗?【嫌疑人袁玲】(以下简称袁):我同意由你担任我的律师(看委托书并签字)。律师会见笔录【】【陈永福】: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33条之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因此你情绪不要紧张,不要有心里压力,你对律师要如实陈述案情,不要隐瞒,律师会为你保密,你是否听明白了?【袁玲】:我听明白了。【陈永福】:请你介绍一下你的个人自然情况,包括你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家庭情况、工作单位及身份职务等等。【袁玲】:我叫袁玲,女,1964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目前无业,我在北京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老年医院。我有三兄弟姐妹,我大哥、我妹妹袁前、我母亲不久前于2014年7月22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北京老年医院患病去世,父亲很早前就已经去世。【陈永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这些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作为律师能提供的帮助,你是否听懂?【袁玲】:我听明白了。【陈永福】:你现在身体状况如何?有无什么传染疾病或者其他身体伤势?【袁玲】:【陈永福】:你以前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被判过刑?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比如被治安拘留、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如果有请讲一下相关情况。【袁玲】:【陈永福】:公安机关是如何抓你,以什么罪名对你采取的强制措施?具体时律师会见笔录【】间和事情经过?是否向你送达《刑事拘留证》等法律文书?签收时间?【袁玲】:【陈永福】:你被限制人身自由后,公安侦查人员是否告知过你相关法律权利?人身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有无对你进行恐吓、威胁、利诱和采取暴力手段?【袁玲】:【陈永福】:我现在向你解释一下,关于你所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详细具体解释其他手段及犯罪构成),你是否听懂了我讲述的上述法律规定?【袁玲】:我听明白了。律师会见笔录【】【陈永福】:你是否有从事过上述法律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有请如实陈述;如果没有或者有辩解意见,请陈述你有罪、无罪、罪轻等等辩护理由。【袁玲】:【陈永福】:你现在被刑事拘留,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我将相关法律程序规定、法律概念和强制措施向你简单介绍一下:1、立案侦查:如果发生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首先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然后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见笔录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2、讯问笔录: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改正或者附加说明,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3、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正在预备犯律师会见笔录【】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等等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目前你就是处于刑事拘留阶段程序。4、提请批准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5、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如果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6、移送审查起诉: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7、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解和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8、法院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以上就是法定的整个刑事诉讼阶段和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你是否听清楚律师会见笔录【】了?如果没有听清楚,请提出问题,作为你的律师,我有义务为你提供法律咨询。【袁玲】:【陈永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你现在虽然因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但是你仅仅只是犯罪嫌疑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你都是无罪的。在侦查阶段你享有如下的权利:(1)接受告知的权利:有权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获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即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为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讯问。(2)获得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3)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就是到检察院阶段),你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4)申请回避的权利:你如果认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有可能影响到公正性的,你有权申请他们进行回避。(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有为自己作无罪或罪轻辩解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如果认为存在错误或有疑义,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9)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给你本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10)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侦查人员或检察人员侵犯你诉讼权利或有人身侮辱的行为,以及刑讯逼供的行为,那么你有提出控告。(11)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而且上诉不加刑。这些权利是否听懂和明白了?律师会见笔录【】【袁玲】:【陈永福】:关于你被讯问所做的笔录和口供,这些材料将来将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因此你必须谨慎表达、在供述完毕后认真阅读讯问笔录。发现笔录与供述有出入的,务必要求予以更正,否则有拒绝签字的权利。你是否听懂?【袁玲】:【陈永福】:依据法律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是我国法律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定,最高院也制定有非法证据排除的司法解释,你是否听懂?【袁玲】:【陈永福】:关于证据中的鉴定结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告知你,你享有依法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因此你不能只重视最后的鉴定结论而忽略做出鉴定结论的依据,要认真比对自己的行为和鉴定结论之间的出入,找出差异。【袁玲】:【陈永福】:我向你解释下共同犯罪,自首和立功的法律规定(详细解释),你是否听懂?【袁玲】:【陈永福】:我给你介绍了这么多的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听懂,请提出问题?【袁玲】:【陈永福】:现在请详细介绍一下公安机关认定你涉嫌犯罪有关事实情况?【袁玲】:律师会见笔录【】【陈永福】:你仔细回想一下,还有什么情况需要补充和说明的吗?【袁玲】:【陈永福】:你向我陈述的上述情况属实吗?和你在警方所作的供述是否完全一致?如果不一致,请进行解释为什么会产生不一致原因?【袁玲】:【陈永福】:你看看上述笔录内容有无遗漏或者差错,如果有遗漏或者差错,请你找出来进行补充或者改正,并在确认无误后确认“以上笔录所记载的内容,和我所说的相符,准确无误”,并签名或者按手印。【袁玲】:好的(接过笔录查阅并签字)。签字确认:犯罪嫌疑人:2014年月日会见律师: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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