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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一、事业收入的核算(1)概念: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2)核算内容①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②从财政专户核拨的本单位预算外资金(不包括下级)③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这里要注意事业收入和预算外资金在概念、范围上的联系、区别。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范围:(以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为准)。●概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范围:体现政府职能并凭借或依靠国家所赋予的职权取得的收入。注意:通过市场活动获取的不体现政府职能的经营服务性收入不再界定为预算外资金。③管理方法:A、一般来说,为改变目前预算外资金单位收支一体的做法,《决定》明确规定,财政部门要建立财政专户,对预算外资金实行征收与使用分开的收支两条线管理。B、预算外资金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实行预算外资金按结余上缴财政专户C、对一些零星、小额收入,经财政批准,也可不上缴财政专户。由此可见,事业收入不等于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是单位占有,并具有使用权的收入,而预算外资金只有从财政专户核拨归单位使用或经核准不上缴部分才作事业收入。3、账务处理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记入“事业收入”账户贷方,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除,借记“事业收入”账户。期末,将“事业收入”账户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本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收入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事业收入”账户,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经财政部门审批,实行预算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事业单位,取得收入时,先全额记入“事业收入”账户,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除,借记“事业收入”账户,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而对于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事业收入”账户。例1某科研单位20××年3月1日,销售科研过程中形成的可供出售的产品一批,单价500元,共400件,计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款已收到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234000贷:事业收入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4000例2、某广电集团某日收到广告收入100万元,按规定缴纳5%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先征后退)借:银行存款1000000贷:事业收入1000000借:销售税金5000贷:应交税金5000二、财政专户返还收入的核算1.概念: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等各项收入收到财政专户拨付资金:借:银行存款贷:财政专户返还收入年终本账户余额结转:借:财政专户返还收入贷:事业结余——财政性资金结余三、经营收入核算1、概念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经营收入”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记登记取得的经营收入,借方登记冲减的营业收入,该账户贷方余额反映经营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转时,将该账户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经营结余”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根据收入种类设置明细账。3、账务处理经营收入实现时,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经营收入”账户,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经营收入”账户;当发生销货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按不含税价格,借记“经营收入”账户,按销售时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而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借记“经营收入”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事业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例题某事业单位(一般纳税人)20××年3月16日,销售产品300件,每件售价10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50元,该单位已收到购货单位的转账支票,适用增值税率为17%。①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35100贷:经营收入3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②结转销售成本时借:经营支出15000贷:产成品15000例题:某事业单位20××年4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2日,该单位的招待所(非独立核算)交来食宿等费用收入共40000元。(2)6日,该单位的运输车队(非独立核算)获得收入8000元对外提供运输劳务,已存入银行(3)15日,该单位的汽车修理厂(非独立核算,一般纳税单位)的对外提供服务,获取不含增值税收入20000元,增值税3400元,款项已收存。(1)借:现金40000贷:经营收入40000(2)借:银行存款8000贷:经营收入8000(3)借:银行存款23400贷:经营收入2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四、附属单位缴款的核算1、概念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2、“附属单位缴款”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增加数,反映实际收到的款项,借方登记减少数,反映其转入“事业结余”账户数以及发生的缴款退回数,余额在贷方,表示附属单位缴款的累计数,年度终了,将“附属单位缴款”账户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借记“附属单位缴款”账户,贷记“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账3、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在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附属单位缴款”账户;发生缴款退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例如、某事业单位发生20××年12月份如下业务(1)3日,收到所属独立核算的乙单位缴来的利润200000元。(2)年度结账时,该事业单位“附属单位缴款”科目贷方余额为1000000元。(1)借:银行存款200000贷:附属单位缴款——乙单位200000(2)借:附属单位缴款1000000贷:事业结余1000000谢谢观赏!小组成员:熊朋、张雪飞饶依婷、薛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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