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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行政处罚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第三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1一、行政处罚的含义与特征(一)行政处罚的含义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所给予的制裁行为行政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属于对公民的不利行政决定,是行政权力表达国家意志最明显,也是最体现“公权力”性质的行政处理行为。第一节、行政处罚概述(二)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2、行政处罚的前提在于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行政行为。这种制裁性体现在对违法的相对人权益的限制、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4(三)思考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异同1、量变说2、质变说现场:柴静专访药家鑫案双方父母-320x240.avi5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一)申诫罚:指行政主体对已构成违法的相对人提出某种告诫和谴责以示制裁的行政处罚形式,例如警告;(二)财产罚财产罚是指剥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人的某种物质利益的行政处罚,最主要的是罚款和没收。1.罚款2.没收: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非法经营所获得的利益;(2)非法财物是指违法者用以从事违法活动的违法工具、物品或违法持有的违禁品等。6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入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7(三)能力罚能力罚又称行为罚,是限制和剥夺违法相对方某种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1.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附条件的行政处罚,只是在一定时间内限制或剥夺相对人的生产经营权,但并未剥夺其从事生产经营的资格;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特定行政机关或法定的其他组织依法暂时扣留或者永久剥夺违法者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限制或剥夺其从事该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处罚形式。(四)人身罚人身罚,亦称自由罚。系指行政主体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剥夺违法当事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9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作为对人身自由、财产、营业以及荣誉权的侵害,自然应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才能据以处罚。行政处罚必须要有法律的根据。它涵盖如下要素:(一)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10(二)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定1.创设权,《行政处罚法》第2章针对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为其创设行政处罚的种类作了一定规范:(1)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处罚;(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处罚;(3)地方法规可以设定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吊销非企业营业执照;(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罚款上限由国务院规定;(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额的罚款,罚款上限由省人大常委会规定。112.规定权上位法已经设定了处罚的,下位法不能重复创设,但可以在上位法规定的该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处罚的种类和处罚的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规定时,对于上位法规定的该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处罚的种类和处罚的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既不能扩大,也不能限缩。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问题: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设定的处罚是否超越了上位法?13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1415(三)行政处罚的程序法定。行政处罚要遵守相应的法定程序。行政处罚法根据行政处罚涉及相对人权益的程度,规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依照程序来办,可以提高行政处罚的质量,防止和减少错误,不但可以防止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过罚相当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是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体现。三、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一事,是指一个行为。思考:什么是一个行为?(二)不再罚1.一个行为如果违反一个法律规范,构成一个处罚理由,那么只能给与一次有效的处罚;2.一个行为如果违反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构成了两个以上的处罚理由,可以按照不同法律规定给与不同种类的处罚,但不能给与两次以上的罚款。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注意,行政处罚不能简单的为处罚而处罚。五、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三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一、行政处罚的管辖(一)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思考:当行政处罚与刑法竞合之后怎么处理?18个体户华某在某市A区取得经营许可证,在B区违法经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区行政机关应当在得到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委托后依法对华某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B.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处理C.此案应由A、B区有关行政机关共同处理D.B区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华某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抄告A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机关19(四)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五)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委托有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有熟悉有关法规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20二、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一)责任能力。公民受行政处罚应具有责任能力,即年满14周岁且神志正常。不满14周岁的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三)时效条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期限从违法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四)情节条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处罚。1997年5月,万达公司凭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四年通过了工商局年检。200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2002年4月,工商局又撤销公司变更登记,恢复到变更前状态。2004年6月,工商局又就同一问题吊销万达公司营业执照。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A.2001年7月工商局的处罚违反了处罚法关于时效的规定B.2002年4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C.2004年6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是对前两次处罚决定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合法的行政行为D.对于万达公司拒绝纠正自己违法行为的情形,工商局可以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为由作出处罚三、行政处罚考虑的因素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一,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的;第二,受他人胁迫、诱骗、教唆实施违法行为的;第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第四,违法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第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的情形。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程序一、一般程序(一)立案(二)调查取证1.执法人员至少两人,相互监督印证;2.表明身份,出示证件3.经过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登记保存证据4.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回避。思考:有关钓鱼执法的问题[大家看法]“钓鱼”之争(2009.10.25)-320x240.avi24(三)告知并听取陈述申辩不能因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四)决定1、一般案件机关负责人决定;2、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给予较重处罚,负责人应集体讨论后决定;3、决定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并正确适用法律(五)原则上当场送达,当事人不在场的,七日内送达。25二、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意味着由于行政处罚的特性和某些违法案件的特殊情况,可以不经过一般处罚程序的某个阶段而直接做出处罚决定。(一)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二)简易程序的主要制度:一人执法、当场决定,当场送达。26三、听证程序听证程序只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中某一阶段的特别设计,并不构成完整的一类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除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三)听证通知。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时间和地点。(四)听证的主持。听证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但是,目前行政处罚听证中没案卷排他原则。27四、执行程序(一)当事人自己履行有些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可以自动履行,对此,大家特别要注意罚款决定的履行:1、职权分离原则: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机构分离;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15日内到银行缴款,银行上缴国库。2、职权分离的例外:(1)适用简易程序,且金额20元以下或难以执行;(2)在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3)具体制度:当场收缴,自收缴罚款之日起(水上收缴的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机
本文标题:第五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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