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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9年11月11日
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相关监测信息报告系统以个案信息为基础的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疫情与病情信息以事件信息为基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聚集性暴发事件信息以实验室监测信息为基础的流感样病例哨点监测系统病毒变异相对指标——流感症候群流感构成,甲型H1N1构成新增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报告依据各级各类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做出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进行报告和管理。卫生部关于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网络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诊断病例的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对做出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或死亡病例,应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时,除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内容外,还须同时补充填报《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附卡》的相关内容,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死亡病例还需完整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相关内容,并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甲型H1N1流感副卡内容住院、重症及出现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对收治的确诊住院、重症及出现死亡病例的医疗机构,须根据《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有关内容,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出院或死亡24小时内,填写《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调查表》,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需每日对重症病例动态填报病例病情转归信息。对以前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须按照填报要求补充录入系统。聚集性暴发疫情的报告对甲型H1N1流感爆发疫情,需及时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实验室确病例个案信息须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突发系统报告涉及突发事件类别传染病暴发乙类:甲型H1N1流感丙类:流行性感冒流感样病例暴发报告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卡》《季节性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报告表》疫情报告的信息管理种类病例的初次报告病例的订正报告重症病例转归报告病例转院信息管理病例转院信息报告管理对已报告的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进行转院时,网络直报人员需将《传染病报告卡》复印件随病人一并转出,并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对该病例个案信息进行转出操作;同时通知接受转入患者的医疗机构,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已转出的该病例个案信息进行查询,核实信息后进行“收治”操作,以进行该病例信息的动态管理。。如转入患者的医疗机构不具备上网条件,该患者的信息由所在地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为操作处理。几种特殊情况的报告甲型H1N1流感病例死于其它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病例死于其它疾病其他疾病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在“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的阳性标本信息不再自动推送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信息审核各地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对辖区内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通过网络直报报告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信息,根据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有关实现要求及时进行信息审核,对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须及时代为网络直报。网络直报IP地址网络直报报告登录地址为:VPN:登录帐号和密码由各级疾控中心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各级用户由同级疾控中心系统管理员核发。11月14日之前必须完成的工作1、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将本单位2009年已经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的所有甲型H1N1流感报告卡的附卡内容进行订正,特别是诊断为重症病例、危重病例的填写;——由于甲流专病系统统计数据要求有历史卡片附卡信息,否则不参与统计,为了能够及时补充附卡信息,减少补充附卡的工作量,系统自动将没有附卡信息的卡片更新默认附卡值,默认规则为:病例分类(根据病情)默认为轻症;是否住院默认为否;是否治愈当死亡日期不为空时默认为否,否则默认为是;是否境外输入默认为否。如果和默认值不符的卡片请及时订正,以免导致统计数据不准确。——由于专病系统修改卡片时,身高和体重必填,所以请先订正报告卡附卡内容,然后再纳入专病管理。已经纳入专病管理的卡片只能在专病系统进行修改,需要补充身高、体重等必填项。——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的阳性标本信息不再自动推送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病例订正后,市、县区要确保本辖区报告的病例在《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与《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告的病例数保持一致,特别是实验室确诊病例。2、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将本单位2009年已经通过《疾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的所有甲型H1N1流感重症、危重病例纳入专病《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并填写《甲型(H1N1)流感病例个案调查表》以及每日转归状态。3、省、市、县(区)各级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级用户、网络直报单位分配《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账号与密码;4、14日后甲型H1N1流感病例上报上级机构时以《甲型H1N1流感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进行统计。5、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审核、查重,同1例病例不得重复报告。
本文标题: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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