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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西安豪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朱雀大街豪盛大厦A区2楼,建筑面积789.6平米第二条房屋用途2.1该房屋用途为商业,不允许主营餐饮、表演节目或有噪音(迪厅、KTV、摇滚吧、慢摇吧、酒吧等)的行业。2.2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第三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房屋租赁费4.1该房屋租赁费收取标准分阶段: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房屋租赁费为元/平方米·月,计月租赁费为¥元整(大写:)。年租赁费为¥元整(大写:)。4.2场地、设备使用押金共计元整,使用期押金不计算利息,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租金,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租赁发票。5.1房租每半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次房租到期前30日交齐下期房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5.2场地、设备使用押金合同签定之日支付。5.3房屋租赁费不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乙方自行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物业管理合同。5.4甲方指定房屋租赁费缴纳帐户为:西安豪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26107001040002081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甲方于20年月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装修期,共计天。装修期乙方不缴纳租金,但应承担该期间的物业费及实际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甲方房屋为现状出租,乙方租赁以后所进行的装修改造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承诺7.1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7.2乙方经营期间,遵守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并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承担以下全部责任:使用期间防火安全,员工、顾客的人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7.3乙方自行承担使用期内同市容、市政及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及费用,并注意毗邻关系,涉及排污、油烟、噪音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有业主投诉时,应及时解决并妥善处理,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拆除或限期整改,并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费用,甲方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8.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和设备大修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8.2因维修等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只承担维修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8.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由乙方承担全部修缮费用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第九条关于租赁期内改变房屋结构及原装修的约定39.1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产生影响的设备,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如损坏房屋设施、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乙方交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9.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十五日内拆除不可移动装修部分或向甲方支付拆除费用。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使用期间,下列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0.1甲方有权按时收取该房屋租赁费。10.2水电费、天然气费等费用按表计量,按时交纳;空调供暖费等具体费用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物业合同为准。10.3乙方在使用房屋内若需要安装天然气、有线电视、电增容时,甲方应大力配合、协调关系,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0.4在使用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第十一条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并且不赔偿乙方的装修及其它损失;若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11.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使用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甲方同意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该房屋的,乙方必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11.2擅自拆改使用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11.3欠租金、水电费等任何一项,累计达十五天;11.4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11.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11.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11.7押金不足额交纳,乙方在从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不补足的;1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从事本合同未经允许的行业经营;411.9未履行乙方同西安怡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第十二条合同执行期间,如乙方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无法继续经营时,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可终止合同(通知期间仍按本合同执行),但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恢复房屋结构或无偿保留房屋结构现状和外立面的完整效果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或双方协商,支付给甲方一定额的拆除费、垃圾清理费、清洁费,由甲方负责拆除、清运、清洁。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3.1使用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有效。届时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3.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包括乙方的装修及其它损失)第十四条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的处理14.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14.1.1在合同终止或解除7日内,如乙方拒绝恢复房屋原状和清理物品,甲方有权自行恢复房屋结构、设备,并将乙方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予以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费用从押金中扣除。扣除后,押金有剩余的,甲方退还乙方;押金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14.2合同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第十五条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15.1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15.2.1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售该房屋的,应当提前60日通知乙方,乙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15.2.2甲方保证第三方购买后,认可本合同全部条款,继续合法有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中的甲方责任由购买方(房屋业主)承担。第十六条其他约定516.1在房屋交付前,甲方负责上下水及正常用电到户内(单路供电)。水电供应由乙方与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为准,乙方户外水电路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16.2由乙方自行办理有关证照,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及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为准,办理证照所需缴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6.3公用设施的使用:乙方不得在租用地段、门前广场摆设摊位,停放车辆。如确因乙方经营需要,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门前地面损坏,由乙方无条件恢复原样;若乙方不予维修,由甲方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16.4外墙面、门头,广告位的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门窗及楼面设立灯箱,广告及门头。有关设立门头、广告等,需政府审批的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七条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按下述约定承担责任:17.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质量合格,否则乙方有权有权拒付租金,终止合同。17.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逾期超过15天未交付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每拖欠一日,按日向乙方交纳该房屋年租金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7.3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金额交纳租赁费,滞纳金每日按欠租金的千分之五计算。17.4除因国家建设等不可抗力或经双方协商以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外,双方均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单方面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将视为违约,扣除合同已执行年限,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剩余年限总租金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违约金。17.5必须按双方协商内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条款,乙方按时向物业公司交纳水、电费,若逾期5日后支付,每延误一天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违约金,即当月水电总费用的千分之三。逾期超过15日,物业公司不再继续提供水电及各项服务。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6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2)项解决;(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中未规定的事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西安豪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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