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1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西劳社发〔2006〕35号各企业:根据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精神和总体要求,结合西城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全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西城区“三首”、“四化”的要求,把加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作为构建全区和谐劳动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据国家和本市的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强化对企业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区个私协等职能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在区劳动保障局设立办公室。主要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陈蓓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王明山区劳动保障局局长副组长:杨广宏区总工会主席2成员:赵秋华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玉堂区总工会副主席张志强区国资委副主任张会军区工商联副会长郭平宽区个私协秘书长三、目标任务(一)总目标从2006年至2008年在三年时间内,规范企业与职工签订、终止、续签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流程,使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立起企业劳动合同登记制度。(二)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1、劳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到2006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到2007年底,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到2008年底,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2、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到2008年底,制定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达到98%,人员规模在1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达到70%,人员规模在30人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60%,且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内容、程序合法。3、劳动合同续订、终止工作保持平稳。2006至2008年期间,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85%以上。四、实施措施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要着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以外地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和新3增就业人员以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娱乐服务业和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加强对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合同续订率,实现劳动关系双方秩序规范,互利共赢,和谐稳定。(一)加强对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服务指导力度,促进企业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1、针对全区餐饮业、服务业、零售业、建筑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用工特点,在2007年年底前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制定不同行业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不同企业的用工特点,制定和发布与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示范文本,指导企业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化。(二)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和裁员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预警预报制度。强化劳动合同续订、终止工作报告及企业裁减人员报告制度。2、健全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续订、终止工作报告制度。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的,续订率低于80%的企业,企业与工会组织要依法制定续订、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方案并向区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区劳动保障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与企业沟通,对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续订、终止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指导,对存在重大社会隐患的问题和突出矛盾,在上报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时,积极协同企业做好化解矛盾工作,避免群访事件发生。3、建立健全企业裁减人员备案制度。加强对全区拆、搬迁和改制企业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企业分流安置职工4方案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凡分流富余人员超过原企业在职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应当将分流安置职工方案向区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区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区个私协和街道工会要对分流安置方案认真分析,对分流人员较多企业,要重点加强指导,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建立健全区劳动合同管理基础数据采集制度1、建立抽样调查制度。区劳动保障局每年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一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抽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终止、续订、解除劳动合同的现状,企业劳资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职工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认知度。通过抽样调查及时掌握全区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情况,逐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2、建立区劳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区劳动保障局2006年底之前开发完成企业劳动用工信息管理数据库系统,制定全区企业劳动用工登记管理办法,把全区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纳入动态管理。(1)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在2007年6月之前,基本建立全区各类企业用工总量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信息采集工作,对企业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季度统计。(2)以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总量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信息作为劳动用工数据库的基础数据,结合每月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变化,逐步建立全区劳动用工信息监控管理系5统,统一数据库信息指标,实现对全区各类企业用工和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四)加强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专项监察区劳动保障局加强日常巡查、定期监察、举报专查等检查、监察工作,同时每年开展劳动合同的专项检查,加大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执法监察力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通过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情况书面审查制度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列入审查内容,确保劳动合同制度落到实处。(五)全面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按照区《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实施意见》(西劳社发[2006]27号)要求,在全区各类企业和民办非公企业单位中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活动,推动《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国家劳动标准的落实;促进企业发展,建立维护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期间,结合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抓住每年春节后进城务工人员集中返京和企业春节后集中招聘人员的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网上查询、现场咨询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政策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工会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促进企业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提高劳动管理水平;增强劳动者自主维权意识,健全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六)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6在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区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快工会组织建设,尤其要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的建会和农民工入会的工作;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从协调劳动关系的源头抓起,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监督企业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制度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建立健全工会全程参与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机制,提高工会干部的参与意识和维权能力;指导和督促基层工会积极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落实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调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维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保证劳动合同制贯彻落实;加大《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集体合同的质量,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力争到2008年底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其他各类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5%。(七)召开全区劳动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2007年召开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通过推广一部分企业的先进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增强工作效果,提高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五、工作要求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是今后三年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事关全区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企业未来发展前景和劳动者切身利益。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及相关部门要在区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区建委、区工商管理分局、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明确责任、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区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目7标考核内容。并建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目标进展情况通报制度。附:西城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西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西城区总工会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西城区工商业联合会西城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二ΟΟ六年八月十八日西城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在我区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对于深化全区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用人机制,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企业所有制形式和用工制度的不断变化,在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现制定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改进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规范、强化监督、改进服务、加强指导,全面推进8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合理公正、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做出贡献。二、目标任务。从2006年至2008年,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其中,2006年底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2008年底力争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三、建立劳动合同动态管理机制。为全面、准确摸清企业劳动用工及其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底数,建立动态跟踪数据库,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输入数据库,要求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规范劳动合同。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企业用工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切实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不完善、内容不合法、权利义务不对等等问题。五、建立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有条件的单位或企业,一律采取微机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六、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举报专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9七、组织联合执法大检查。劳动合同有关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列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八、积极开展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宣传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劳动合同宣传月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街道社区、职介中心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等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劳资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为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九、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国资委、
本文标题: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85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