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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3页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签约指导一、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作用1、确定合作模式经销商推荐客户在中车信融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经销商为其推荐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逐笔出具回购函。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销商代收代付客户缴纳的保证金、管理费,收取经销模式下的首付款。承担回购责任及租后管理工作等。二、附件中担保类文件签署的相关要求(一)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书》均为保证担保的方式。保证担保: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要求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提供个人保证。1、保证担保的统一要求(1)保证担保中,保证人必须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如用户本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则保证合同无效。因此,《连带责任保证书》中的保证人不能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同一主体。(2)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中的保证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我方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自然人保证的相关要求(1)对于自然人保证,要求保证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财产状况明细,以便于我们判断其是否具有保证能力。(2)保证人应为25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及配偶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有稳定工作收入,具备相应保证能力。(3)保证人以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等有稳定收入的人员优先,如:国家公务员、医生、教师。(4)要求保证人配偶签订同意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声明。(5)经销商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应当为经销商推荐的用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法人保证的相关要求(1)应尽量提供生产型企业作为担保人,如服务类、销售类企业提供担保,应对其保证能力进行详尽核实,确保其具有担保能力。(2)国家机关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3)法人保证人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等材料。要对保证人的公司章程进行详细查阅,核实公司保证人对外担保有无违反公司章程的表决程序、决议规则,提供担保有无超出章程中规定的对外担保限额,如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会导致保证合同无效。(4)要求法人保证人提供公司同意对外担保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5)保证人如为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抵押担保第2页共23页对于能够提供财产抵押的担保人,要求抵押人与中车信融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担保的提供具有如下要求: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但必须是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前,须核实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人,即抵押人必须与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上显示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如果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显示抵押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财产共有人出具《财产共有人声明》。2、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成立或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3、如抵押人为自然人,则须抵押人配偶出具同意抵押的声明;如抵押人为法人,则须法人出具《公司同意提供抵押担保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4、《抵押合同》为《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从合同,应确保其签订日期与《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的签订日期为同一日期,或者在《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签订日期之后。协议编号:号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经销商)北京中车信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二零年月日第3页共23页第4页共23页融资租赁合作协议甲方:北京中车信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住所:为进一步提高乙方经营福田系列汽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扩大甲方的服务领域,全面建立和发展新型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合作开展针对乙方推荐的法人或自然人承租人融资租赁业务,为明确合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章合作模式1.合作内容1.1经承租人申请、乙方审核推荐、甲方审批通过后为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按照甲方要求按期偿还租金。1.2合作的业务模式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2.合作针对产品2.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微卡、轻卡、中重卡、皮卡等卡车系列车型、泵送(商混)系列车型、重机系列车型、欧辉系列客车等产品及相关配件。2.2如承租人选定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列产品需加装设施的,租赁物包括该部分加装设施。3.合作针对承租人3.1自然人承租人:符合甲方产品融资租赁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固定住所,由乙方推荐并由乙方为其向甲方提供担保及回购的自然人。3.2法人承租人:符合甲方产品融资租赁条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乙方推荐并由乙方为其向甲方提供担保及回购的法人。4.合作区域根据乙方融资租赁业务能力及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区域为:。5.授信管理5.1授信额度:根据乙方申请及甲方审核确认,给予乙方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指乙方推荐的所有承租人通过甲方申请到的总融资额度。在此授信额度内,乙方可根据甲方相关融资租赁要求办理业务。5.2授信期限: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5.3授信额度调整: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乙方若授信额度不足,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乙方推荐的承租人的还款情况、乙方业务合规性情况及风险控制情况,甲方可增加授信额度,调整后的额度以重新签订的双方协议为准。6.担保及回购6.1乙方为其推荐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中对甲方的应付款项向甲方提供回购担保,具体为:6.1.1乙方提供保证金担保,即为确保乙方严格履行本协议,乙方自愿按授信额度%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保证金,保证金最低缴纳金额不低于万元。6.1.2乙方向甲方提供目前暂定已加入金融服务业务合作协议网络已缴纳保证金的经销商无须单独缴□资产抵押;□质押;□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担保。(见附件6)6.1.3乙方履行回购义务,即乙方向甲方逐笔出具《不可撤销回购融资租赁合作协议》(见附件1),乙方推荐的承租人达到回购条件后(回购条件见本协议第17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回购款项(本协议项下包括承租人已到期未付租金、逾期罚息、剩余租赁本金、剩余租赁本金加计的3期租赁利息、名义价款及甲方因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保全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甲方将其在甲方、乙方和承租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及租赁物的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7.保证金管理7.1保证金用途第5页共23页第6页共23页(1)担保本协议项下乙方回购义务的履行。(2)担保乙方推荐至甲方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主体及内容的真实性。(3)担保乙方与甲方合作融资租赁业务操作的合规性。(4)担保乙方及时有效垫付乙方推荐至甲方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承租人的逾期款项。7.2保证金缴纳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足额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7.3保证金扣除(1)乙方推荐的承租人未按照其与甲方、乙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要求履行按期足额还款义务,乙方亦未为其垫付相应款项的,则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上述保证金中扣划相应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逾期租金、逾期罚息、剩余租赁本金、提前终止合同损失金、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它应付款项。(2)乙方推荐至甲方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乙方应保证该承租人身份真实性、交易真实性及承租人业务真实性。若乙方提供的承租人信息或乙方推荐的承租人提供的信息存在任何虚假情况,一经核实,甲方对已通过审批的承租人有权从保证金扣除承租人已实际发生的所有欠款、所有未到期租金及其它应付款项。(3)乙方未按甲方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要求及流程办理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损失的款项。(4)在本协议第17.1条约定的回购条件成就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保证金中扣划回购款项。7.4保证金补足因乙方保证金被扣划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保证金未补足前甲方有权不受理乙方推荐的承租人的融资租赁申请或中止给予乙方融资租赁业务支持。8.账户管理8.1甲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8.2账户用途上述账户为甲乙双方融资租赁业务往来专用账户,乙方及乙方推荐的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承租人缴纳的管理费及其它资金均需汇入上述账户。否则甲方视同未收到相应款项,可不予办理相关业务。第7页共23页9.代收代付相关费用9.1承租人应按照选定的融资租赁方案向甲方支付单笔业务的保证金、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如:GPS费用、调查费等),甲方同意由乙方代为收取,并于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第二章业务流程10.业务申请乙方签订本协议并提供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担保后方可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协助用户申请融资租赁业务。10.1乙方向甲方推荐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承租人进行现场考察。10.1.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资信等情况进行选择与调查,乙方必须安排对承租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拍照留存。10.1.2乙方将初审通过的承租人的资料提交至甲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对承租人的实地考察,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10.1.3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包括:(1)乙方必须保证推荐至甲方客户购车交易的真实性;(2)乙方保证自身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乙方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资料均为其原件或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3)乙方保证其推荐所有客户签字必须由客户亲自签名,包括配偶和担保人;(4)乙方必须对推荐客户进行现场考察,乙方对反馈至甲方的客户运营项目真实性负责;(5)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客户联系电话及其他联系方式、客户地址准确无误。10.1.4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所提供材料的规范性,包括:(1)申请资料齐全规范;(2)签字准确清晰;(3)协议合同填写准确完整、无任何涂改;(4)合同、协议、借据上金额书写规范;(5)资料提报及时。10.1.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收集承租人资料、录入信息、提报订单。10.2甲方对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资信等情况进行选择与审核,甲方对承租人的租赁申请有独立的审核权11.相关费用支付经甲方审批通过后,乙方完成与承租人的《融资租赁合同》、《产品买卖合同》等法律文件面签,并于签署上述合同之日向承租人收取本协议第9条约定的费用,乙方应于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承租人未支付的,乙方应代为支付。甲方向实际支付方开具发票。12.车务手续办理12.1乙方应协助承租人在接收车辆后10日内且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起租日前办理完毕车辆上牌、保险手续。投保的保险公司、险种及期限应符合甲方要求。如乙方推荐的承租人未及时足额投保,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与承租人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需上牌登记的产品保险险种必须包含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无须上牌登记的产品保险险种必须包含综合财产险;保险期限应覆盖租赁期限;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如承租人逐年缴纳保险费,则乙方负责承租人后续保险的办理,并确保保险期限的延续。12.2乙方负责在承租人接收车辆后45日内协助承租人办理完毕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销售发票原件、保单原件、车辆登记证原件及车辆合格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由甲方保管。乙方负责对车管所、公证处等抵押登记部门、公证部门的公关协调;负责向甲方及时反馈当地车管所抵押登记办理的相关要求等信息;负
本文标题:2中车信融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经销商)签约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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