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XXXX公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暂行)
XXXX公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要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机制,有效防控法律风险,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员会、大唐国际关于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公司在作出重要决策前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第三条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意见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法律意见书形式或者重要决策会议纪要形式)。第四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分管法律事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合法性负总责,确保公司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做到“应审尽审,该审必审”。第五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公司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部门,在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开展法律审核工作。第六条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应当遵守审核程序,遵循合法、及时的原则。第二章需要法律审核的重要决策范围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决策是指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具体包括:(一)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订;(二)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三)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四)重要改革改制、兼并重组、产权转让、股权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五)重大项目的立项及前期投资;(六)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担保事项;(七)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大宗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和重要招投标事项;(八)涉及企业主营业务的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变动。第三章法律审核程序第八条公司主办部门在办理重要决策事项时,应及时提出法律审核要求,法律审核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第九条主办部门履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程序时,应对审核事项的业务背景、各部门在相同或类似业务中通常了解到的受政府或有关机构监管的程度、存在的主要风险或与交易方存在的争议焦点等进行说明,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若该重要决策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在法律审核前征询其意见。若涉及的其他部门对该重要决策事项有异议或者提出可能对重要决策事项有重大影响的修改意见的,主办部门应当将该异议或修改意见与基础资料同时送交法律审核。第十条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遵循以下程序:(一)以合同形式作出的重要决策,按照《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法律审核。(二)以会议形式作出的重要决策,应在会议召开前经过法律审核。1.会前审核。需要以会议形式作出的重要决策,会议召开前,公司主办部门应填写《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决策会议文件法律审核表》(附件1),先提交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再提交公司总法律顾问审核。2.参加会议。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列席需作出重要决策的会议,发表法律意见或建议,需写入会议纪要。必要时,公司法律工作人员也可列席会议。(三)以公文、签报形式作出的重大决策,主办部门应在公文、签报流转环节将相关公文提交法律审核部门审核。(四)除本条前三款形式以外的重要决策事项,主办部门应至少在决策前两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送法律审核部门。法律审核部门应及时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附件2)。第四章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的文书编制第十一条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应由本企业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或相当资格的法律事务人员出具法律审核意见。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在本企业内部一般经过初审和复核,至少两人发表意见。企业外聘执业律师出具法律审核意见的,应当由本企业法律事务人员出具复核意见。本企业出具法律意见的人员和外聘律师对各自出具的审核意见、复核意见负责。第十二条法律审核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具法律意见依据的主要材料、事实和法律依据;(二)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分析;(三)建议和结论意见。第十三条须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的重要决策事项,必须由本企业总法律顾问发表法律结论意见。第十四条重要决策实施过程中需要变更重要决策的,应重新进行法律审核。第十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实施重要决策过程中发现提交法律审核时依据的基础材料发生变更,可能导致经济损失的,应及时通知法律审核部门,同时采取措施防范、消除法律风险。第十六条重要决策在作出最终决定时的法律意见必须采用正式的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的重要决策会议上的法律意见应在会议纪要上明确记载。第五章法律审核结果的利用和存档第十七条主办部门应将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意见随重大事项决策的签报、会议记录等,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统一归档。第十八条就重要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办部门应适时通报法律审核部门;重要事项决策实施完毕,应当告知法律审核部门。第十九条法律审核部门应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意见台帐,登记法律审核的时间、人员、依据的材料和相关信息,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保存有关材料的副本或复印件。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XXXX公司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管理办法(暂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0911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