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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TheprotectiontheoryandpianningofHistoricalandculturalcities2015.03第二章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中国名城的特点1)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2)先规划后建造3)类型多、差异大4)文化职能5)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制度形成与发展■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梁思成首先提出了北京及中国其他历史城市的特点及整体保护的意义。“北京作为古都及历史名城,许多旧日的建筑己成为今日有纪念意义的文物,它们不仅形态美丽,不允许伤毁,而且它们位置部署上的秩序和整个文物环境,都是这座名城壮美特点之一,也必须在保护之列”。“北京古城的价值不仅仅在于各个建筑物的相互配合,与北京的全盘计划、整个布局的关系,还在于这些建筑的位置和道路系统的相辅相成,在于全部部署的庄严秩序,在于形成了宏壮而美丽的整体环境。”——梁思成■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具备下列要素:1)保存文物特别丰富;2)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3)是一座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4)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准并公布。■历史文化名城的确定1)名城的核定标准着重看当前是否保存有较为丰富完好的文物古迹和具有重大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和文物保护当位是有区别的保护和合理使用这些历史文化遗产对城市的性质、布局、建设方针有重要影响。2)审批程序地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文化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1)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第一批24个(1982年)第二批38个(1986年)第三批37个(1994年)单独审批的两个新名城:凤凰、山海关2001年增补2座,2004年增补1座,2005年增补1座,2007年增补7座,2009年增补1座,2010年增补1座,2011年增补6座,2012年增补2座,2013年增补4座,2014年增补2座。共计126座(此处为琼山和海口分开计算)。2)分布情况历史文化名城类型■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第一类:地区中心城市——巴黎、伦敦、巴塞罗那、罗马、开罗历史文化名城类型■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第二类:历史性城镇——英国的切斯特第三类:旅游性城市——威尼斯历史文化名城类型■日本第一类:眺望景观型第二类:城镇景观型第三类:环境景观型第四类:展示景观型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一类: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或风景名胜为特点的城市,如北京、西安、洛阳、开封、安阳等。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二类:传统风貌型——具有完整的保留了某时期或几个时期积淀下来的完整的建筑群体的城市,如平遥、韩城、镇远、榆林等。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三类:风景名胜型——自然环境对城市的特色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叠加而显示出其鲜明的个性的城市,如桂林、漓江、承德、镇江、苏州、绍兴等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四类:地方特色及民族文化型——统一民族由于地域差异、历史变迁而显示出的地方特色或不同民族的独特个性,而成为城市风貌的主体的城市,如绍兴、泉州、拉萨、喀什等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五类:近现代史迹型——以反映历史的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如遵义、延安、上海、重庆、天津等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六类:特殊职能型——城市中的某种职能在历史上占有极突出的地位,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些城市的特征。历史文化名城类型■中国第七类: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作为历史传统体现的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长沙,济南、正定、吉林、襄樊等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类型■我国名城的基本类型1)格局风貌比较完整,有条件采取全面保护的政策。2)风貌犹存、尚有值得保护之处3)格局已不存、还保存有若干历史街区4)风貌与街区都已基本无存thankyou
本文标题:第二章-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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