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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unitsofpollutionwhicharenotabated.IfapollutercanreducethemarginalcostofabatementbyR&Dinvestment,henotonlyenjoysthesavingsinabatementcosts,healsoreducestheamountofpollutiontaxespaidtothegovernmentbyincreasingthelevelofabatement.Underapollutiontax,the排污者determinesthelevelofabatementbyequatingthemarginalcostofabatementtothepollutiontax.Thustheincentivetoinvestinabatementcost-savingtechnologyincludesthetaxsavingsfromanyadditionalabatementwhichbecomesworthwhile.The排污者adoptsthenewtechnologiesifthepresentvalueoffuturecostsavings,includingsavingsofpollutiontaxes,coverstheirR&Dcosts.把这种情况同下面这种情况相对比,在这里,排污者面临着定量规定,例如一个排放标准.在开始时,排污者面临着遵守规定的成本,也就是把排放的污染物减少到可允许的水平的总成本.因此,如果排污者对用来减少排污成本的措施感兴趣,投资回报只是达到要求的减排标准时所产生的成本节约.特别是,排污者不会主动通过把减排水平降到规定的标准之下来节约成本因此,我们将看到与那些面对基于市场的帮助减少污染的激励手段的排污者相比,面对定量排放的环保法规的排污者更不愿意在更加高效的减排措施上投入资金42如果考虑监管者的作用,这些差别甚至会更明显.如果监管者设置了污染税,以便使边际减排收益与边际减排成本相等,那么对边际减排成本下降的最好的政策反应是降低每单位污染税.这样可以更进一步降低排污者的税收成本,并且,可以预期到,进一步增加排污者对投资到减少减排成本的的主动性,在另一方面,当设定和使用一个排放(或减排)标准以便于使边际减排收益与边际减排成本相等,那么对边际减排成本下降的最好的政策反应是提高减排标准.如果这样做,它将进一步降低排污者对用于减少减排成本的投资的主动性D.财政政策目标替代性政策手段的激励效应并不意味着被监管的排污者相对于排放量控制来说,他们更喜欢基于市场的激励手段例如税收.相反,在征收一种污染税时,排污者会主动投资于新的减排技术,因为排污者不喜欢与税收政策手段有关的税收负担但是,政府很喜欢污染税所产生的收入,特别是在税收不足的发展中国家43污染税收入可以支撑环境改善规划或帮助达到其他的财政政策目标.另外,对于用从污染税获得的财政收入来取代从扭曲税获得的财政收入,也会进一步增加监管手段的效率环保法规经常与其它的政府政策一起使用.受到环保法规监管的产业也要遵守用来促进产业发展的税收/补贴政策.在下一节,我们将更加详细探讨与替代的环境政策手段有关的福利,包括在财政政策已经扭曲的情况下,检查环保法规的影响,.V.环境政策手段的福利分析在本节,我们进一步分析用于污染控制的不同政策手段的相对优势.特别地,我们更加详细地分析了不确定性,不对称信息,执行,和财政政策目标的重要性.44A.在获得充分的信息的条件下,不同的手段的等效性在有确定性和充分信息的情况下,选择哪一个污染控制手段实际上可能没有多少区别.在这种理想的环境中,定量手段例如排放标准和基于市场的手段例如排放收费这两者花费的成本相同,达到的目标也一样.要取得好的效果,监管者可以设置一个污染税,一个排放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但至少在短期内起不了什么作用.只要政策手段有效地使边际减排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相等.因为污染的外部性所导致的低效将被消除.就如经济学家MartinWeitzman(1974)多次指出的那样,在有充分的信息和确定性的条件下,定价计划手段和定量手段之间没有差别..监管者可以直接制定最大排放量或者通过设定合适的价格间接地把以自身利益为重的有关各方引导到制定的最大排放量的政策中来.B.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政策手段的比较优势Weitzman的著作解释了在现实中的不确定性和非对称信息的条件下,这些政策手段的效果会出现何种差异45环保政策环境的非对称信息是由几个原因导致的.首先,它可能是因为对污染损害级别和环境改善所产生的收益的不准确的评估导致的.而在过去三十年的有关环境保护的经济学文献中,大部分的文献关注的是用于测量污染损害或获取有关愿意为改善环境投入资金的信息的开发和改善技术,收益测量仍然是不准确的监管者可能会面临的第二个不确定性:非对称信息.非对称信息指的是交易的一方拥有相对私有的信息,但交易的另一方却没有这个信息.环境监管者拥有的关于减排能力和减排成本的信息通常比排污企业它们自身拥有的这些信息要少.企业更加了解生产过程,因此也知道达到一个特定的减排水平所需要的最少的成本Weitzman研究了下面这种情况,监管者在定价手段和定量手段之间做选择目的是最大化预期净收益(预期毛收益和预期总成本之间的差额).在上述两种类型的不确定性很普遍的情况下,必须选择政策手段:也就是,46减排成本的非对称信息和总的收益的不确定性很普遍的情况下,必须要用政策手段.在这些政策手段之间做出选择的重要问题是是否愿意授权给这个企业自己决定减排量,在用定价手段时,可以让企业自己决定减排量.企业更加了解减排成本;但是,它自身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是不一致的.特别地,把毛收益当作愿意投资到减排设施上(和相应的环境的改善),把总成本当作减排成本.为了简单起见,假设监管者知道边际减排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的曲线的形状和斜率(看看图V.1和V.2),但不知道曲线的高度(垂直相交点).尽管边际收益曲线的高度对各方都不确定,但排污企业知道边际成本曲线的高,而监管者不知道.假设要征收污染税,排污者知道边际减排成本,选择可以让边际减排成本抵消污染税的减排标准,.在另一方面,当监管者直接规定了减排量时,企业只需要遵守这一规定.我们在后面将考虑这个企业是否会遵守这个规定47事实表明,定价手段相对于定量手段的优势和劣势只依赖于边际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的相对斜率和依赖于关于成本的非对称信息的特性.有趣的是,政策手段的选择不依赖于更加一般的收益水平的不确定性.是否愿意让企业自主选择减排量(通过用定价手段)取决于企业是否比监管者更了解减排成本的信息如果用定价手段,但监管者还不知道这个减排标准的结果:当企业选择它的减排标准时,它来解决这个不确定性,.如果使用定量手段,监管者制定减排量(假设没有遵守和违反问题)但减排成本是不确定的.当边际减排成本随着减排标准的增长而缓慢增长时,和当边际减排收益急剧下降时,最好选择定量手段.在这些条件下,因监管者不知道减排成本而设置的错误的价格所导致的成本将与因设置了错误的减排量而导致的成本有很大关系.因此,在相应的减排标准不确定的情况下,一个定价手段要比一个由企业自己制定减排量的做法的效果要差48后者可以达到预期的相同的标准(情况图V.1).但要知道减排成本在另一方面,如果边际减排成本因减排标准和边际收益的小小改变而出现了大幅的改变,最好用价格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监管者信息有限而设定了错误的减排量的后果将比设置了错误的价格的后果还要严重,最好根据预期的边际减排收益和边际减排成本来定价,并让知道真正的边际减排成本曲线的企业选择减排标准(请看图V.2).实际上,这一分析表明,有些情况,例如有毒废物,一点点这样的废物将会对环境质量产生严重和持久的影响,这时政府最好不要依靠定量手段.用价格手段和依靠企业对减排成本的更好的了解来监管企业,这种手段将会导致企业因边际减排成本很高,而受利益的驱动选择不减排,这样就产生了一个很高的社会成本.在另一方面,假如企业排放了有毒的气体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减小了能见度,从而降低了空气质量的级别,那么最好用49价格或基于市场的手段.减少这种类型的污染的边际成本不大可能随着减排量的改变而改变.但如果企业的减排成本不同,监管者最好设定污染税并让每一个更了解自己的成本的企业来决定减排标准.选择最低的减排成本标准的企业的成本的降低量可能会超过设置错误的总体减排标准所要求的成本:这是因为监管者对相关信息的不了解导致的C.执行问题监管者面临的另一个实际的问题是排污企业可能不遵守规定.因为一个监管者仅仅禁止超过某一特定标准的排放,不能保证排污者在以后不会超过这一限制,同样地,仅仅因为一个监管者通过设定一个排污费来建立一个污染价格不能保证企业会如实报告它们的排放量并缴纳相应的费用.而如果企业不付费,它们不会主动选择减排的最优标准这里有一个例子来证明即使在企业高度发达的美国,也有不遵守基于技术的标准的情况出现.同时可以相当容易地检查所要求的减排设备是否已经安装,当监管者没有监督时,如果运行这个设备50的开销很大,企业可能会通过停止这个设备来逃避监管我们在下面讨论在监管者制定了排放或减排标准的情况下,耗资巨大的监管和执行所带来的问题.我们要说的大部分情况同样适用于定价政策手段.这一分析是根据Becker(1968)的犯罪经济学的.Becker认为理性的犯罪分子只要在边际犯罪收益超过预期的边际犯罪成本时,就会犯罪同样地,当决定是否遵守环保规定时,企业将把遵守规定所需要的成本和不遵守规定所导致的后果的价值做比较用p来代表发现和起诉违规行为的概率(P由执行预算和监管者的策略决定)并进一步假设,如果被发现违反了减排标准,企业必须缴纳罚款F并遵守减排标准,这将产生减排成本C.如果Cp(F+C)或者如果C(pF/(1-p)).一个风险中性的企业将会选择遵守规定.这个企业行为的简单模型表明遵守规定时所需的成本越低,企业将更有可能遵守规定它也表明当一些企业的减排成本不同时,其中一些将要遵守规定而其它的需要更高的减排成本的企业51将不会遵守.最后,被发现的概率越大,罚款越多,企业就越可能遵守规定有趣的是,执行问题影响标准制定过程.Viscusi和Zeckhauser(1979)指出,提高标准(例如要求减排量增加)会产生事与愿违的后果.假设一个被监管的行业,在这个行业领域的企业有不同的减排成本,每个企业都面临着统一的减排标准.如果执行的耗资巨大,这样发现违规情况的概率少于一,需要很高的减排成本的公司可能选择不去遵守标准而其它的需要较低的减排成本的公司将会遵守标准,这决定了可以获得的减排的整体水平.如果通过增加每个企业必须达到的减排量来提高标准,那么减排量的标准必须设定在以前遵守相对较宽松的标准的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是,一些以前遵守相对较宽松的标准的企业可能发现不遵守现在制定的较严格的标准将更有利可图,对于这些减排成本处于中间水平的企业,遵守新的标准的成本太大,所以他们将要会作弊,他们的减排量将会下降.不遵守规定的公司将继续不遵守规定.如果第二组企业的排污量的增加量大于第一组企业的排污量的减少量,那么随着标准的提高,排污量将会增加52而这些因提高排污标准而导致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不常见,相对于在理想的条件下的完善的监督和耗资不多的执行,在监督不完善和执行耗资巨大的情况下最好是让排污标准适当宽松一些,这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结论.一个重要的结论是环境质量等级取决于实际的对环保法规的遵守情况,而不是取决于环保标准的法规的严格程度可惜的是,如Eskeland和Jimenez(1991b)报告的那样,监督,执行,和监管能力在发展中国家一直很弱(p.16):例如,在墨西哥,法规的效力受到执行机构的资源和低的罚款标准的限制.在哥伦比亚,法律有关于排污税的规定,但没有安装相关的仪器来监控排污者并对其罚款.在印度,效率低的立法过程减弱了针对排污者的法律诉讼的好的效果实际上,在一些发达国家,执行力也一直很弱.Ma
本文标题:环境保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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