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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均依本办法执行。三、签订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二章职责范围四、人力资源部1.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跟踪落实。2.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档案的管理。-2-3.负责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劳动合同信息的更新。4.负责离职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离职证明的办理。5.负责建立《劳动合同签收登记表》,要求员工在收讫劳动合同时签字确认。五、用人部门1.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应监督部门员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2.各子公司及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合同期内员工的考核。3.各子公司及各部门对合同期满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工作评价,并在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给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意见,并于《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填写意见。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六、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包括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1.签订范围1.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具体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3-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1.2不在签订范围之内的人员:1.2.1未毕业的实习生:需提供在校证明(如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签订《三方协议》或《实习协议书》,暂不签订劳动合同。1.2.2退休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且体检报告证实身体健康者,签订《退休返聘协议》。2.首次签订2.1首次签订时,新入职员工须出具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方可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若确实无法提供的,需提交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2.2公司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续签3.1续签审批3.1.1每月5日前,人力资源部梳理两个月后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以邮件或纸质形式提交《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至各用人部门审批,各用人部门须于每月15日将审批结果以邮件或纸质形式反馈至人力资源部,逾期未提交审核结果的,视为用人部门同意续签-4-劳动合同。3.1.2人力资源部有权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向用人部门提出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3.2用人部门同意续签3.2.1每月2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办理续签手续。3.2.2如遇出差或请假的人员,人力资源部以邮件形式发送《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员工需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回复人力资源部,并于返岗的一个工作日内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3.2.3员工逾期未办理续签的,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3.3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每月2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于合同到期前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部门及时安排工作交接。3.4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员工须在《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中签字确认,并在合同到期前30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于合同到期前办理完离职手续。4.签订要求4.1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分别在劳动合同上签字,-5-公司加盖公章、员工加盖手印方可生效。4.2为规避弄虚作假,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员工本人必须当面签订。4.3合同签订一式两份。5.劳动合同填写5.1公司信息:根据所属公司营业执照据实填写。5.2劳动者信息:根据身份信息据实填写,并加盖手印。5.3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5.3.1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5.3.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三个月;(2)其他调入人员均需半年的试用期;(3)新接收的院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说明: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至试用期满当日结束,例如:A员工2016年1月4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故A员工试用期为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4月3日,转正日为2016年4月4日。-6-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遵从员工意见决定是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5.4工作内容岗位名称: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合同工资:参阅集团公司薪酬相关文件工作地点:按照所属公司的公司所在地填写6.保密协议6.1作为公司员工,不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都必须有义务保密公司核心技术秘密,核心客户信息等资料不对外泄露。6.2公司所有员工,均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相关的保密事项、职务廉洁等。6.3对负有保密业务的员工,公司视情况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6.4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适用地域、限制期限等具体条款由公司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七、劳动合同变更1.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7-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执行。3.因岗位异动致使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主体或其他条款需要变更的,以《内部员工调动审批单》为劳动合同附件或另行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共同利益。4.须另行补充协议的,由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确认书》。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1.解除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4.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1.4.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1.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1.4.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8-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1.4.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5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5.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1.5.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5.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5.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1.6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由人力资源部当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2.终止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2.1.1劳动合同期满的。-9-2.1.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2.1.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2.1.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2.1.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部门,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2.3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力资源部或者员工上级领导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九、劳动合同保管1.人力资源部须建立劳动合同电子档案。2.劳动合同采用编号管理,编号原则为:年份+国经劳字+流水号3.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需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签收记录。4.公司所执劳动合同须同员工本人其他档案一起存档。5.公司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至少保存两年备查。-10-第四章附则十、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1.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均须按合同履行义务,不得单方随意解除合同。2.劳动合同的解除,公司保留因员工蓄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追诉权利。十一、劳动争议处理1.员工对劳动合同管理环节中各项事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咨询,人力资源部应积极给予回复。2.在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处理过程中,员工认为公司处理不当的,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后,予以妥善处理。3.员工和公司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十二、此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十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十四、附件附件一:劳动合同附件二:保密协议-11-附件三:退休返聘协议附件四: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适用于第二次续签)附件五:劳动合同续签送达书(适用于第三次续签)附件六:劳动合同内容变更确认书附件七:实习协议附件八: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12-附件一NO: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单位住所:乙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家庭现住址:联系电话:-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个月;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因工作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须的生产工具和工作场所。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第四条劳动报酬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的扣除项目。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第五条保险福利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4-第七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第八条终止合同条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经济补偿金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十条专项协议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5-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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