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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第一课第二框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临沂一中高一政治组制作一、生活中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各地成立犯罪举报中心公民在投票公民在行使政治权利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奥运健儿为国争光公民履行政治性义务根据以上图片和文字说明,体会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性义务,说说它们与我们的政治生活有什么关系?(二)、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犯罪举报中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2)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共植民族团结树法律咨询与服务法制宣传与教育奥运火炬手金晶参军光荣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公民的主要政治性义务(三)、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中纪委报告显示,从1997年10月至2002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619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6150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28996人,厅(局)级干部2422人,省(部)级干部98人。特别是查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等一批腐败分子。成克杰曾任职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犯罪事实:于1992年下半年至1998年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的权力,伙同情妇李平疯狂攫取钱财,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达四千余万元查处日程:1999年4月20日中央纪委开除成克杰党籍1999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成克杰死刑胡长清曾任职务:江西省副省长2000年2月15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胡长清死刑慕绥新曾任职务:沈阳市市委副书记、市长2001年6月15日中央纪委宣布给予慕绥新开除党籍处分2001年10月10日辽宁审判机关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某市级领导在人大换届选举中涉嫌贿选被依法逮捕,在法庭上,他辩护道“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也是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又是市级干部,应该从轻处罚”。市民王某因房屋拆迁久未安置,房价又节节攀升,一直只能租房居住。为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王某在公共场合设置路障,并用高音喇叭向路人播讲个人遭遇,以期引起政府重视。周某的辩护是否合理?王某的做法是否可取?他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违反了什么原则?权利义务孪生兄弟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2)怎样坚持这一原则?第一、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第二、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义务。(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A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B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C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注意:(1)某些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2)权利与义务没有时间上的先后关系在现实生活里,有人只享有权利不履行相应的义务。这说明权利和义务是可以分离的。(1)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不存在无权利的义务和无义务的权利。(2)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是错误的。“一个曾经的莽撞少年已经变成了一个有责任感的父亲,大郅回来了,大郅不会令你们失望,看我的实际行动吧!”王治郅在自己的公开道歉信中这样结尾。记者:未来半年对你来说很关键,同时,国家队也在备战亚洲杯,应该说这里头必然存在一个时间冲突的问题。有消息说,国家队希望在国际比赛日尽量将海外的国脚召回来,你怎么看待这个矛盾?你是第一次留洋,可能缺乏很快调整竞技状态的经验,如果在比赛日埃茵霍温希望你上场,国家队又希望你回来比赛,你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孙祥:肯定以国家利益为重,自己是中国培养的球员,还是以国家利益为重。记者:有可能影响你前途的比赛你也会放弃吗?孙祥:放弃,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比较起来,太渺小了。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前提: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要求: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小结:政治权利和义务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有人认为,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广泛的、真实的、绝对的。请评析这一观点。思路:(1)分析观点合理性及其原因即分析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广泛的、真实的(2)从理论上分析观点的不合理之处即分析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在法律内、义务)(3)从影响上分析观点的不合理之处即分析公民都强调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绝对性忽视义务的危害(1)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民主自由权利,在政治上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在我国这些权利和自由有制度、法律和物质来保障,这是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的表现。(2)公民政治权利的广泛性、真实性并不意味着民主政治权利的绝对性。绝对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就是没有任何束缚的,这种状况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存在。任何政治权利和自由都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3)如果人人都强调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绝对性而忽视公民的义务,必然造成整个社会的无序发展,最终导致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受限。(4)因此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政治权利和自由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广泛的、真实的、绝对的”这一观点是片面的、不准确的。Ifwecandreamit,wecandoit!再见
本文标题:第一课第二框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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