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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劳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权威讲义
《劳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著名劳动法专家左祥琦先生结合51个实际案例详细解说劳动合同法的来历如何根据新劳动合同法订立合同·一订立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二如何编写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条款·三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四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五员工培训与服务期·六与竞业限制相关的问题·七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八无效合同认证系列:高级职业经理CEO资格认证、人力资源总监、营销经理、财务总监、企业培训师、酒店经理、品质经理、生产经理、市场总监、营销策划师等学习认证系列。颁发双证:通用高级经理资格证书+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含2年全套学籍档案)证书说明:证书全国通用、国际互认、电子注册,是提干、求职、晋级、移民的有效依据学习期限:3个月(允许工作经验丰富学员提前毕业)收费标准:全部学费元学校网站:报名电话:0451-88723232咨询邮箱:xchy007@163.com颁证单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培训网美华管理人才学校职业经理MBA整套实战教程千本好书免费下载网址招生专业及其颁发证书认证项目颁发证书(颁发双证全国通用电子查询)收费标准职业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职业经理CEO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人力资源总监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人力资源总监CHO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市场总监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市场总监CMO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营销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市场经理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企业培训师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企业培训师TTT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酒店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酒店经理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财务总监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财务总监CFO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品质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品质经理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生产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生产经理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营销策划师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营销策划师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企业总经理MBA高等教育双证班1、高级注册企业总经理资格证书2、两年制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1280元学习期限:3个月(学制2年允许工作经验丰富的学员提前毕业)收费标准:全部学费仅1280元(含学习、认证、辅导、注册全部费用)函授学习为你节省了大量的宝贵的学习时间以及昂贵的MBA导师的面授费用,是职业经理人首选的学习方式。证书说明:毕业颁发双证书与面授学员完全一致,证书没有函授字样,全国通用、证书电子注册查询,随证书附带全套学员学籍档案和高等教育人才推荐函。教材说明:为学员同步配发的实战MBA书本教材、电子教程、香港国际MBA导师精彩授课语音视频教程3大部分。教材都是完全实战版的经典教程(职业经理人九大必修版块、八大MBA经典教材)只要按教材认真学习,完全可以帮您走出现有企业管理的困境,实现管理知识突破性提升。学习辅导:实战专家、知名教授为每一位学员随时提供1对1顾问式邮件教学和答疑,顾问式教学更会使你胸有成竹的走向成功职业经理人的工作岗位。证书样本(全国招生函授学习权威双证请速充电)(高级职业经理资格证书样本)(两年制研究生课程高等教育结业证书样本)主办单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批准注册成立。目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课程涉及国际学位教育、高等函授教育等,所颁发的各类证书国际通用。学院教学方式灵活多样,注重人才的实际技能的培养,向学员传授先进的管理思想和实际工作技能,学院会永远遵循“科技兴国、严谨办学”的原则不断的向社会提供优秀的管理人才。承办单位美华MBA教育中心是国内最早举办MBA实战教育的专业化办学单位之一。美华人侧重于把复杂的知识简单化,深奥的理论通俗化,迄今为止,已为社会培养“能力型”管理人才近万余人,并为多家企业提供了整合策划和企业内训。办学多年来,美华人独特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学理念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和认可。【指导教师】实战派MBA导师徐传有教授等专家顾问全程教学辅导。【考试说明】1.卷面考核:毕业试卷是一套完整的情景模拟试卷(与工作相关联的基础问卷)2.论文考核:毕业需要提交2000字的论文(学员不需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但论文中必修体现出5点独特的企业管理心得)3.综合心理测评等问卷。【学费缴纳方式】方式一邮局邮寄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20号职工大学109室邮政编码:150020方式二学校帐号学校帐号:184080723702015开户银行:哈尔滨市商业银行职工支行企业户名:哈尔滨市道外区美华管理人才进修中心方式三交通银行(太平洋卡)户名:王海涛帐号:40551220360141505方式四邮政储蓄(邮政帐号)户名:王海涛帐号:602610301201201234方式五中国工商银行户名:王海涛帐号:3500016701101298023可以选择任意一种方式缴纳学费,建议使用第五种方式(中国工商银行,比较方便快捷)收到学费的当天,学校就会用邮政特快的方式为你邮寄教材和考试问卷。【报名须知】1报名时请直接邮寄4张2寸免冠近照(要求蓝色背景);2学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报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20号职工大学109室美华教育□□邮政编码:150020□□咨询电话:0451-88723232□□咨询教师:王海涛认证系列:高级职业经理CEO资格认证、人力资源总监、营销经理、财务总监、企业培训师、酒店经理、品质经理、生产经理、营销策划师等学习认证系列。颁发双证:通用高级经理资格证书+MBA高等教育研修结业证书(含2年全套学籍档案)证书说明:证书全国通用、国际互认、电子注册,是提干、求职、晋级、移民的有效依据学习期限:3个月(允许工作经验丰富学员提前毕业)收费标准:全部学费元学校网站:报名电话:0451-88723232咨询邮箱:xchy007@163.com主办单位:中国经济管理大学承办单位:中国教育培训网美华管理人才学校著名劳动法专家左祥琦先生凭借其多年潜心研究的中国劳动合同理论,和为众多知名企业担任劳动法顾问期间积累的丰富经验,结合51个案例,生动翔实地论述了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相关问题,以及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问题,针对众多用人单位的困惑和疑问,准确全面地阐述了《劳动合同法》的精髓,对用人单位如何规避风险和依法进行劳动关系管理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的来历》一《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尽管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正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全国陆续开始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但受制于多方面因素,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质量低下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了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因此,专门就劳动合同制度进行立法刻不容缓。实际上,在1994年的下半年,国家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就已经启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程序,但是到1998年下半年,准备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进行审查的时候却被暂时搁置。其原因主要是当时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诸如就业、社会保险等配套法律尚未启动立法,单独制定《劳动合同法》存在衔接问题,即使制定《劳动合同法》,其所产生的实际效应也未必理想。因此,直到2004年底,《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才重新启动。重新起草的《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5年12月24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2006年3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反馈意见达19万条之多。我国出台《物权法》的时候,就曾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审议七次才通过,但是这部关注度非常高的法律,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只收到1万多条反馈意见。《劳动合同法》不但创造了收集意见之多的纪录,其各方阵营对抗之激烈、立场对峙之鲜明、意见对立之清晰,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仅因为这部法律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更反映出劳动合同制度亟须通过法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现实需要。其中,昀为集中和激烈的争议莫过于立法宗旨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是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是“单保护”还是“双保护”,这是劳动合同立法中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现实中由于用人单位太强势,而劳动者过于弱势,如果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同等保护,必然导致劳资双方关系不平衡,背离《劳动合同法》应有的价值取向。所以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目标出发,立法昀终还是定位于向劳动者倾斜。经过了四次审议之后,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当天参加表决的146人中有145人投了赞成票。尽管波折重重,《劳动合同法》昀终还是以高票率获得通过。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宣传《劳动合同法》的言论,其中难免会有不正确的说法,可能误导大众。比如,有人说出台了一部新的《劳动法》,这个说法显然是错误的。而有人说出台了一部新的《劳动合同法》,也不完全正确。因为《劳动法》是于1994年出台的,是劳动领域里的基本法,它不会被《劳动合同法》所取代,而且这部法律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做任何修改,所以不存在新的《劳动法》一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从学理上讲,《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一个子法。为什么有“出台了一部新的《劳动合同法》”这样错误的说法呢?是因为国家在出台《劳动法》之后,并没有及时出台《劳动合同法》。为了调整各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各地政府部门都纷纷采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方式,来制定本地区调整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文件。比如说上海有《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北京有《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深圳有《深圳经济特区劳动管理规定》……这些地方性的法规或规章,都是行使《劳动合同法》职能的临时性规定,并不能算做《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这些地方性的规定都将统统废止,因为它们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正因为在此之前有这些地方性规定的存在,有人将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视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也有一定道理。虽然《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后,调整劳动关系的具体细则实施起来会和以前有所不同,但是《劳动合同法》本身并不存在新旧,因为它是首次制定的。而《劳动法》是劳动领域里的基本法,其主要内容是一些原则规定,其主要条款反映的是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劳动法》下面要有若干个配套的法律,才能构成劳动领域里的一个整体法律。《劳动合同法》就是《劳动法》的子法之一,它跟《劳动法》构成下位法和上位法的关系。另外,《就业促进法》已经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8年1月1日与《劳动合同法》同时正式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也于2007年8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起草两三年了,不过现在还没有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昀近,国家劳动部又启动了《工资法》的立法程序。可见,昀近几年,劳动领域里的立法会越来越多,而且这些法律与我们每个人和每个用人单位都息息相关。虽然《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但是在具体细则实施方面,会与《劳动法》,特别是其中“劳动合同”那一章的内容有冲突。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在实际操作当中应该怎样解决,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那就不应该有冲突
本文标题:劳动法专家左祥琦《劳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权威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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