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7.3 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第三节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一、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②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④应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⑤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夫妻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将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以下三点依据:1.它反映了社会主义婚姻的本质。2.它符合我国离婚发的历史发展。3.它是我国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正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处理好每一件离婚纠纷的关键。(一)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1.在时间上,是指已经破裂,不是可能破裂或将要破裂,夫妻双方在感情上的冲突是“由来已久”。2.在程度上,是指彻底破裂,而不是某些方面的破裂。即:夫妻双方在感上矛盾很尖锐,“积怨太深”。3.在可能性上,是指真正的破裂,而不是仅有破裂的表象或当事人主观上误认为的破裂。(二)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方法1.全面分析法(1)看婚姻基础(2)看婚后感情(3)看离婚原因(4)看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1)看婚姻基础看结婚的形式及婚姻关系建立时男女双方的感情状况。结婚的形式:包办婚姻、自主婚姻、自恋婚姻婚前基础好的,婚后不易发生纠纷,及时发生纠纷,和好的可能性也大;婚前基础不好的,婚后容易发生纠纷和矛盾,且不易和好,有时甚至成为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2)看婚后感情①要联系婚姻基础,分析婚后感情的变化,看它的发展趋势。如果感情是向好的方向发展变化的,那么引起离婚的冲突,可能是偶然因素,容易调节和好。反之,则不是偶然因素。②要看婚后感情变化的特点,是先好后坏;还是先坏后好又坏,还是时好时坏,或者一直很好,突然变坏。③要看婚后感情变化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的原因,还是外界因素的作用。(3)看离婚原因离婚原因也就是离婚的理由,是原告要求离婚的主要根据,也是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争执的焦点和核心。①要查清离婚的真实原因,弄清事实的真相,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和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确定婚姻纠纷的性质,正确估量夫妻感情状况。②要注意弄清婚姻的的主要原因。(4)看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①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的希望,应加强调解和好工作,调节无效,也不准予离婚。②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有一线和好希望,坚决不离的一方有何好的愿望和实际行动。应加强调解和好工作,调解无效的,可判决不离。③夫妻关系确已破裂,和好无望的,调解和好或离婚均不达成协议,应做好不离一方的工作,准予离婚。(二)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方法2.具体理由认定法(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准予离婚的客观标准《婚姻法》第32条第4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这一条款构成我国准予离婚的了另一独立的客观标准。三、准予离婚的客观标准《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一方被宣告失踪使得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其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四、感情确已破裂和调解无效的关系1.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主要依据。2.调解无效是准予离婚的程序性条件。3.调解与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本节结束,谢谢!
本文标题:7.3 我国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0747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