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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1TheFourthofJuly我第一次到华盛顿的时候是初夏,届时我将结束我的孩提时代。至少这是他们在八年级的毕业典礼上对我们说的。我的姐姐菲利斯在同一时间从高中毕业。我不知道她应该结束什么时期。但当作是送给我们俩的毕业礼物,我们全家在国庆日前往华盛顿旅游,那是传奇而著名的我国首都。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在白天时乘坐火车。当我还小的时候我们总是在夜晚乘坐运奶火车去康涅狄格海岸,因为它更便宜。学校还没放假,家里就开始忙着准备旅行的事。我们一周前就开始打包。父亲拿了两个大箱子和一个装满食物的盒子。事实上,我第一次华盛顿之旅可以说是一个移动的盛宴一在位子上安顿下来我就开始吃东西直到过了费城之后的某个地方才停下来。我记得那是费城,是因为我们没有经过自由之钟对此我很失望。母亲烤了两只鸡,然后把它们切成恰好一口一片的大小。她打包了黑面包和黄油切片,青椒和胡萝卜条。有来自Cushman面包店的亮黄色的周围有一圈扇贝形状的小冰蛋糕叫做“金盏花“。有来自牛顿面包店的香辛小面包和岩皮饼,还有包裹着蛋黄酱的冰茶那是一家雷诺克斯大街上圣马可学校对面的西印度面包店。还有母亲为我们准备的蜜桃和给父亲准备的茴香腌菜,桃子上还有绒毛,每个都单独包装,以免它们碰伤。为了干净,母亲还准备了成堆的餐巾纸和一个小锡盒子里面装有浸了玫瑰水和甘油的毛巾,可以用来擦拭发粘的嘴巴。我想要在餐车吃饭,因为我已经从书上读到过关于它们的一切,但母亲提醒了我无数次,餐车食品太贵,而且,你根本没法辨别那些食物上有谁的手在上面动过,也不知道,之前他们的手又碰过什么地方。我的母亲从未提及过1947年黑人还是不被允许进入前往南部的火车餐车。通常,母亲都会忽视她不喜欢的或无法改变的事。可能她觉得如果把注意力转开事情就会过去。后来我知道菲利斯的高中班级旅行去的就是华盛顿,但老师们私底下又把费用还回给了她,跟她解释说,班上的孩子除了菲利斯都是白人他们将住的那家旅馆会让菲利斯不高兴。这句话后来父亲对她私下里解释的意思就是,他们不租房间给黑人。父亲承诺说我们仍然会带着你们到华盛顿去,就我们自己。而不是只是在便宜破旧的小旅馆里住一晚。“在华盛顿,我们住一间有两张双人床的房间我还有一张额外的小床。这是一家后街的旅馆是我父亲的一个从事房地产的朋友的。次日弥撒过后我花了整个一天的时间眯着眼看林肯纪念堂。在D.A.R.因玛丽安?安德森是个黑人而拒绝她在他们的礼堂唱歌后她曾在林肯纪念堂唱过歌。父亲在告诉我们这个故事的时候说也许是因为她是“有色人种”。除此之外父亲说的可能就是“黑人”,他当时相当激进。我眯着眼是因为我一直处于无声的痛苦中那一直是我从童年的夏天的特征,从学校放假的六月到七月底,导致我扩张和脆弱的眼睛曝晒在夏天的强光下。6月在我看来就是令人极度痛苦晕眩的白色。我讨厌国庆日,甚至在我开始意识到这荒谬的现实—这对美国黑人来说也算是个庆典--之前就开始讨厌了。我的父母不赞成戴墨镜,他们也花费不起。我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眯眼看自由纪念碑、历届总统和民主政治,不知道为什么华盛顿的光和热要比家乡纽约强得多。甚至街道上的人行道路面都比家乡的颜色略浅。后来在华盛顿的那个下午我和我的家人沿着宾夕法尼亚大道走回去。我们可以算是个严格意义上的旅行团,母亲是白人、父亲是黑人,我们三个女孩介于黑白之间渐变。受历史建筑和傍晚的炎热影响,父亲宣布去另一个地方。他有种很强的历史感,懂得制造戏剧化的场面,懂得如何让旅行变得更有趣。“我们要停下来喝点东西降降温么,林?”我们一家来到离旅馆两个街区远的拜尔冰激凌冷饮小卖部吃香草冰激凌。小卖部里又昏暗又凉爽很好地缓解了我焦灼的眼睛。我们五个衣着整洁一个挨着一个坐在的柜台边。我坐在母亲和父亲中间我的两个姐姐坐在母亲的另一边。我们沿着白色斑点的大理石柜台就坐,起先没人听明白那个女服务员说的是什么于是我们就这么坐在那。那个女服务员朝我们走来靠近父亲再一次说我说了我可以让你们外带但是抱歉你们不能坐在这儿吃。”然后她垂下双眼看起来十分尴尬。瞬间我们同时都听到了她说了什么响亮且清楚。我和我的家人挺直了背、义愤填膺,一个接一个从柜台凳子上下来转身走出了小卖部,安静并愤怒着,就好像我们从来不是黑人。没有人会用除了内疚的沉默以外的什么来回答我所强调的问题。“但是我们什么都没做!”这是不正确的不公平的!难道我没有写过关于自由和民主的诗歌吗?我的父母不会谈及这种歧视,不是因为他们导致了这种歧视,而是因为他们觉得他们应当预料到并且避免它。这使得我更加的生气。我的愤怒将不会被其他家庭成员所认同尽管他们同样愤怒。甚至我的两个姐姐也学着我父母假装没有什么不正常的和反美的事发生过。虽然在我给父亲看了我写在本子上的日记后他答应过我下周能用办公室的打字机但是他还是留我独自一人写抗议信寄给美国总统。那个女服务员是白人的,那个柜台是白色的,我从来不曾在华盛顿吃到的冰淇淋,以及我离开的童年的那个夏天是白色的,白色的热浪和白色的人行道,那个夏天我第一次华盛顿之旅看到的白色纪念碑让我在余下的整个旅程中极为恶心反胃。这次旅行实在算不上是毕业礼物。UNIT2TheStruggletoBeanAll-AmericanGirl我和哥哥过去常常去的中文学校还在耶鲁街。尽管刷了新油漆和围了高铁丝网,我十年前就熟知的这所学校仍明显没有丝毫改变。每天下午5点,再多的乱踢,乱叫,或请求都不能劝阻我的母亲,她坚决要我们学习中文。面前。我对他的唯一记忆是他就像一棵棕榈树一样摇动,他总是将他那双不停抽搐的手紧紧扣在背后。我把他当成是一个抑郁疯狂的儿童杀手,还认为如果我们看到他的手,就会遇到大麻烦。我们都坐在一个空旷的礼堂里的小椅子上。这房间闻起生球或肮脏的衣柜。我讨厌那气味。我喜爱清新的气味。就像我在公立学校的美国老师喷的轻柔的法国香水。尽管在学校重点主要是语言—口语、阅读、写作—课程总是从练习礼貌开始。随着老师进来,最好的那个学生会敲击铃铛,然后每个人都站起来,磕头并齐道,“先生好,“意思是“老师好。”十岁的时候,一支真正的墨水笔,必须以一种极别扭的方式拿着,才能避免弄出斑驳的痕迹。毕竟,我可以背出乘法表,说出火星的卫星的名字,写关于《小女人》和《黑美人》的读后感。南茜朱尔是我最喜欢的女主人公,她从来不说汉语。汉语对我来说是一个尴尬的来源。我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自己摆脱那喋喋不休的声音,无论我走在附近唐人街外的美国超市那声音都会一直跟着我。那声音属于我的祖母,一个脆弱的妇女却能吼出比街头小贩还响的声音。她的笑话粗俗下流,她的汉语没有韵律和花样。她语速很快,声音很大,一点儿也不优美。她的汉语不像那安静轻快而浪漫的法语或柔和精致的南美语。汉语听起来通俗、大众。唐人街听起来混乱而嘈杂。我不想被认为是在像疯子,经常残忍地批评她的洋泾浜口语——在谈话Whatitis,’妈妈,是‘Whatisit,whatisit,whatisit!’”有时候母亲可能偶尔会遗漏冠词,或者一个be动词。他就会在母亲说到一半时打断她:“再说一次,妈妈。说对来,他就会责怪她:“看哪,妈妈,这都是你的错。你做了一个坏榜样。”最激怒母亲的是当我哥哥逼她念辅音,尤其是“r一个她根本念不出来的英文名字。不管她怎么努力,她总是把”Ruth“说成“Luth”或者“Roof”。了。我觉得自己是多元文化的。我更喜欢蛋卷玉米饼;我喜欢五月节胜于春节。到最后,我以为自己是一个美国人,而不是一个中国人。可悲的是,我始终都是中国人。UNIT3AHanging那是在缅甸,一个泡在雨水中的清晨。我们侯在死牢外面,这是一排正面安了两重铁栅栏的小房子,象关动物的小笼子。每间牢房十英尺见方,除了一张光板床和一只饮水罐,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其中有几间关着肤色棕黑、一声不响的犯人,一律裹着毯子,蹲在里层的栅栏跟前。这些都是一两周之内就会被送上绞架的死刑犯。一个死囚已经被带出他的牢房。这是个瘦瘦小小的印度北方人,瘦得能一把攥起来,他的头发给剃掉了,但却长着浓密的胡茬子,特别像电影里滑稽角色的那种胡子,真不敢相信这么一付小身板能长出这么大一把胡子。他眼睛里噙满泪水,但他的目光却是一片茫然。六个大个子印度籍看守围着他,替他做上绞架的准备工作。其中两位端着上了刺刀的步枪站在一边,其他几位忙着给他上手铐,之后把一根链子穿过他的手铐,绑在他们自己的腰带上,他的胳膊被紧紧地绑在身体两侧。那几个人把他围得严严实实,七八只手在他身上细心地用着力,像是在爱抚他、无时无刻都要感觉到他的存在。这场景颇似几个人在对付一条活蹦乱跳的鱼,生怕它随时可能跳回水里去一般。但他只是站着,毫无反抗之意,任凭双臂被绳子摆布,似乎他根本注意不到正在发生的事情。钟敲了八响,远处兵营里响起一阵军号,若隐若现,煞是凄清。监狱长正独自站在一旁,心神不定地用手杖刺着地面的砂砾层,听见军号,他抬起头发话了。“务必得抓紧了,弗兰西斯,”他不耐烦地说。“这家伙这时候早该死了。你们还没准备好吗?”看守长弗兰西斯,一个身着白色斜纹布制服、戴了副金边眼镜的德拉维胖子,动作夸张地举起他那只黑爪子报告。“是的长官,是的长官,”他发音有点不清楚。“全部肿备好了,您会满意的。刽知手已经债等了。我们可以肘了。”“很好,那就马上出发。这活儿不干完就没法给别的犯人开早饭。”于是我们动身向绞刑场进发。犯人两侧各走着两个斜端着步枪的看守,另外两个看守抓着犯人的肩膀和手臂,说不上是在推着他走还是在扶着他走。我们其他人——文职人员等等,跟在队伍后面。到绞刑场有大约四十码远。那个犯人光着背,我看着他褐色的脊背在我前面晃动。由于胳膊被绑着,他走路的样子有点费劲,不过却很稳健,每跨出一步,他那些肌肉便优美地消失又现形,他头皮上有一绺头发飘起再荡落,他的双脚都会在潮湿的砂砾地上印下足迹。有一下他甚至不顾两边有看守架着他,脚下稍微向旁边闪了一步,以躲开路上的一个水坑。这让我有些讶异,直到这一刻我才认识到毁灭一个健康的、有意识的人意味着什么。当我看到那个犯人往旁边闪了一步以躲开路上的那个水坑时,我看到了一个充满生机的生命,而这个生命即将戛然而止,这是个神秘而又无法言说的谬误。这不是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他活得和在场的其他人一样状态良好。他身上的所有器官都在工作:肠道在消化食物、皮肤在新陈代谢、指甲在生长、各类组织在形成——所有这一切的劳碌此刻仍在进行,即便等着它们的是场一本正经的愚蠢仪式。当他站在绞架踏板上的时候,他的指甲还在生长;甚至在他坠入空气中的那十分之一秒之内,他的指甲也还在生长。他的眼中还看得见黄色的砂砾和灰色的院墙;他的大脑还有记忆力、预见力和支配力——比如支配他躲开路上的水坑。他和我们同样是人类,我们走在一起,我们看到、听到、感受到以及理解的是同一个世界;但是要不了两分钟,也就突然“啪”的一下,我们中间的一个就撒手人寰了——少了一颗心灵,少了一个世界。绞刑场设在一个小院子里。刽子手是个头发灰白、穿白色囚服的犯人,正等在他的设备一旁,见我们进去,他赶忙跪在地上,奴颜婢膝地给我们请安。这时弗兰西斯发布了一道命令,于是押着死囚的那两个看守把他抓得更紧了,连推带拉把他架到绞台跟前,挤挤挨挨地架着他爬上楼梯。接着刽子手也爬上绞台,把绳套挂到死囚脖子上扣紧。我们站在五码以外的地方等着。看守们围着绞架站成一圈。绳扣绑好了,这时那个死囚忽然开始放声呼喊他的神明。他声音高亢,反复呼喊着一个名字:“罗摩!罗摩!罗摩!罗摩!”,既听不出紧迫也听不到恐惧,既不像是祷告也不像是祈求,那就是一种坚定的、有节律的声音,如钟鸣般不绝于耳。刽子手爬下绞台站好,手里把着他的机关。似乎好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死囚坚定的、裹在布里的呼喊声在继续,还在继续,“罗摩!罗摩!罗摩!……”没有片刻的踌躇。监狱长勾着脑袋,慢慢地在地上戳着他的手杖,他大概是在给那声音计数吧,好让死囚能喊个整数什么的,五十声?或许吧,也可能是一百声。每个人的脸色都变得很难看。印度人脸上失了血色,变得灰白灰白的,让人联想到坏咖啡,甚至有一两把刺刀也在跟着发抖了。突然间监狱长下了决心。他扬起脑袋,斩钉截铁地挥了下手杖。“查洛!”他几乎是恶狠狠地喊道。一阵“康郎”声响过,随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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