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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劳动合同法培训资料2008年01月08日2《劳动合同法》颁布审议通过时间: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施行时间:2008年1月1日3一、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根据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劳动法律体系,包括了劳动,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所有的法律规范。2、劳动法规定的条款比较少,劳动合同问题在劳动法中只有一章、仅仅几条规定。3、要通过几条规定把复杂的劳动问题规定清楚是很难的,实际也做不到。4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5三、劳动关系的建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6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为什么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降低用工成本、逃避交缴社保、经济补偿2、随时解雇员工7《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8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9五、劳动合同的期限1、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2、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在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由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必须签订。10六、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一些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劳动合同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11试用期工资规定1、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目前是(730元)2007年7月1日公布;2、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12七、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前:《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现在: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2、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其他任何形式的扣押劳动者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13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在总结《劳动法》基础上作出了补充规定一、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的一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2、合法原则二、规定了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14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三、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协商一致原则四、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15九、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分为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单方解除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注:店面人员离职手续中的办理,特别是针对自动离职、开除和劝退的人员的手续。16十、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类型:1、法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2、约定终止,即劳动合同因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17如何应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2、要求我们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及架构起合理、科学的工作岗位考核制度。18劳动合同法问答1、员工故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答:建议用人单位在第三人(可以是工会代表或者当地劳动所的工作人员)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仍然不签订,则按照其拒绝达成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当然,前提是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9劳动合同法问答2、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通知员工续签合同,可是员工既不续签,也不离开公司还在上班,这种情况可以默认自动延续原合同期限吗?答:建议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要求员工续签合同,如果不续签的,建议公司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因此,一个不愿意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员工显然已经在打小算盘了,建议公司慎重使用该类员工。20劳动合同法问答3、一般的公司并没有什么职工代表大会,如果制定了员工守则,如何体现他的合法性呢?答:一方面促使用人单位成立工会;另一方面,法律规定可以和职工代表协商;并非一定要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从企业的角度出发,起码在制定规章制度前应公示并允许职工讨论和提出意见。21劳动合同法问答4、第五十条第二项,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是规定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公司是否可以规定物件、证件、工资的办结也属于工作交接办结的内容?答:可以通过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执行22劳动合同法问答5、对于新劳动合同法关于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处罚规定?答:对于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每月按照双倍工资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其中新旧劳动合同的过渡期为1个月时间;对于工作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3劳动合同法问答6、对于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工作时间的限制有何种规定?答:对于劳动法中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为每天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对于超出时间应按照每小时1.5倍工资发放加班工资。建议一:店内可以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店内工作不忙时间休息或者年假中进行补休;建议二:店内加大雇佣小时工的人数,这样可以很好的降低用工成本和避免一些劳动纠纷的产生;建议三:可以聘用实习生这样也可以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24劳动合同法问答7、新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有那些规定?答: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中必备条款;对于目前店内大部分所用为外埠农民工,必须缴纳保险为医疗和工伤保险。随着政策的不断的完善针对外埠农民工作的保险的可能在今后还会有一些调整。目前员工的缴费比例:医疗保险:3008(2006年社会平均工资)60%×2%工伤保险:3008(2006年社会平均工资)60%×0.3%-0.5%25劳动合同法问答8、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26劳动合同法问答9、什么是开除、除名、辞退?开除是企业对职工违反政策、法规、劳动纪律,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而且屡教不改,而实施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对职工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达到一定期限(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时,由企业行政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辞退是企业对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且构不上开除条件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27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89种情形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99种情形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0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3112情形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3212情形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312情形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总结:公司如何应对新法出台?1、在管理中采取各种强化措施;2、建立单位内部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纪律;3、禁止或防范员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象;4、避免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5、建立和健全人事手续,能够较好的规避劳动用工的风险;35总结:公司如何应对新法出台?6、特别是针对员工自动离职和开除、劝退这种在新劳动合同法中比较容易引起劳动纠纷这方面人事手续的办理;7、用人单位必须日益重视起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8、现在店面运营中建议聘用小时工,这样既可以减少劳动用工成本也可以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36谢谢大家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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