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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规章制度【篇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二、队长职责三、副队长职责四、队员职责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六、工作纪律七、办公室职责八、考勤管理制度九、会议管理制度十、车辆管理制度十一、财务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执法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队员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搞好我镇煤炭安全生产,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我镇矿业秩序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县矿业秩序清理整顿有关规定,促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树立高效、文明、廉洁的国土资源执法形象,结合本中队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过矿产资源方法》、《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国家、省、市、县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清理整顿的各项规定和决定。2、负责对富村镇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检查,依法打击取缔无证非法井口,督促各村委会做好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清理整顿工作。3、检查、督促有证煤矿对其采区范围内的挂靠井、拖斗井、无证出煤通风井等非法井口关闭工作。并对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情节严重的,形成调查材料,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制止辖区内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对严重破坏国土资源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教育。5、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二、队长职责1、负责执法队的全面工作,加强执法队的管理。2、教育队员遵纪守法,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3、做好队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队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4、带领队员依法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5、认真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三、副队长职责1、协助队长管理执法队各项工作,队长因公外出时指定副队长履行队长职责。2、组织并协调力量对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调各村委会开展工作。3、负责开展打击辖区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工作。4、组织开展全镇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的监察工作。5、认真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确保安全工作。6、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四、队员职责1、对辖区范围内的非法开采和经营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非法井口,依法炸毁封停。2、制止正在进行破坏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有效制止有证煤矿、焦化厂、选煤厂、非煤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违法行为。4、服从命令,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未履行职责的,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五、国土资源管理员职责1、履行对管理辖区内非法开采情况的巡查、制止、取缔、报告的职责。2、对管理辖区内的非法开采情况做到当日检查,当日上报。实现“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发现非法开采井口,必须及时向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置。3、对管理员管理辖区内出现的无证非法开采井口超过6小时隐瞒不报的,经检查和举报发现非法井口按100元/口进行处罚,并从管理员当月待遇中扣除。4、对辖区内非法开采不能有效控制,当月出现2口以上非法开采井口(井深4米或4米以上)的,停发当月工资,连续2个月得不到有效控制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5、未积极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取缔非法井口,电话通知未到或关机的按100元/次处罚,从当月待遇中扣除。6、每日20:00以前未报当日信息,每月未报各种情况及未及时办理执法中队交办事项的按100元/次处罚7、包庇、参与非法开采,为非法开采人员提供信息、交通、土地服务,收取无证非法开采井主礼金、礼品或享受非法开采井主提供的其他娱乐消费的,经调查属实的,辞退该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六、工作纪律1、严守纪律、秉公执法、执法过程中,不准为私挖井主和其他单位或个人通风报信,泄露工作机密,不准为违纪违法的单位或个人出谋划策。2、不准为自己的亲属、朋友等人插手与非法开采有关的一切工作施加影响。3、忠于职守,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开展各项工作随叫随到,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需向领导请示,其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办理。严禁领导、队员以打击取缔非法开采为由在外从事黄、赌、毒、棋牌、麻将等娱乐活动。4、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若有违纪违法行为,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严禁对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包庇怂恿、隐情不报,不准姑息迁就、串通一气,欺上瞒下。5、讲究效率,团结协作,统一思想,既将分组负责,又将协调配合。6、实行亮证执法,认真做好违纪违法单位或个人的调查材料,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暴力行为发生,否则后果自负。7、廉洁公正、严于律己。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收受非法开采井主、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矿产品行为人的礼品、礼金以及享受其提供的高消费娱乐活动。8、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因喝酒导致工作中的失误、失职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承担因失误失职的损失、责任。9、夜间需要巡查的,由中队长统一安排,若私自行动,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和发生不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个人自负。10、严格执行非法开采举报制度,对举报人和举报电话保密。11、中队实行分片挂钩的工作方式,由中队副队长全面负责片区内的非法开采工作,各片区内发生非法井口超过12小时的,处罚该片区副队长100元/口、该片区队员50元/口,从当月待遇中扣除。12、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领用、使用、入库登记由中队副队长负责、领用、使用按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若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中队副队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1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按所分片区组织开展工作,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要确保国家、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要认真分析放炮环境,在确保各方面安全的情况下,中队副队长方可下达引爆命令,若在炸毁非法开采井口时,因人为因素导致损坏房屋、道路、通信、电力设施和人身安全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各组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七、办公室职责1、认真做好个村委会国土资源管理员和中队各组每日上报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并及时上报队长和分管领导。2、负责本单位和各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撰写,以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情况的综合和信息反馈。3、负责对《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4、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登记、会议记录、接待来信来访者,并认真做好回复工作。5、按时清理打扫办公室,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办公室内悬挂或堆放物品规范整齐。6、公用物品实行统一采购严格登记保管,责任到人,谁遗失、谁损坏,照价赔偿。配发各队员的装备,离开执法队时必须交回;未交回者从相关报酬中扣除。7、收到紧急文件、明传电报,应及时报请领导阅示,不得贻误,办毕后的文件资料,认真收集归档。8、办公室与队员享受同等待遇,未履行职责的处罚10元/次。八、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法定假日和特殊情况不能休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给加班费。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1天处理,扣发当日的工资或待遇。2、出差、开会、学习或其他特殊情况(如参加社团活动)计出勤。3、富村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全体人员,实行补助与考勤挂钩制,每天8:00必须亲自到办公室签到,不允许代签,代签视为旷工,若在办公室签到未出工者视为旷工,未签到按40元/次从待遇中扣除(病、事假、出差、开会、学习除外)4、实行请销假制度,有病、有事必须事先向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并且在规定期限返回,否则,视为旷工。请假在3天之内的,由队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批,未见假条者视为旷工。请假得到批准后,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假满后到办公室销假,未销假的视为旷工。5、每月考勤由各组组长负责统计后交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月底兑付补助的依据。6、全年内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20天,旷工超过5天,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取消当年考核奖惩资格。7、当月病假和事假超过4天的,取消当月的所有福利待遇。8、婚、丧、产、探亲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九、会议管理制度1、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缺会计旷工1天。2、扰乱会议秩序(如开机、谈话、吵闹)等计旷工1天。3严格落实有关会议安排,遵守各项纪律,履行会议决定事项,未履行者计旷工1天。十、车辆管理制度1、文明驾车,安全行驶,爱护车辆,未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若出车时才说有故障,视为拒绝出车,计旷工1天,2次以上不再安排工作。2、严禁酒后驾车,保证安全出车。若有急事用车,应向领导请示,说明出车缘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处罚。3、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建立加油单管理及维修费用登记制度。在外加油的加油单和过卡缴费单必须有随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签字生效,弄虚作假的加倍处罚。4、购置设备或需大修,应向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去买或去修,各次的修理费各次结清,候车负责人和驾驶必须共同签字生效,否则不予报销。5、注意防盗。用车完毕,认真检查车窗车门,并锁好安全锁,统一停放在政府机关院内,若停在外面,发生被盗,一切责任及损失由驾驶员负责。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行车中因超速、违章等爱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罚款由驾驶员处负,单位不给予报销。擅自出车,未经领导同意,公车私用,超出集镇范围的,发生意外,责任由驾驶员负责,并处罚500元,实行累计加倍处罚。7、擅自将车交由其他人驾驶,发生意外的,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从当日起解聘该驾驶员。8、在工作中未按要求出车,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工作。9、驾驶员若有事、有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交回钥匙,以便调度,若遇特殊情况,未经办公室安排而与领导出车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否则,计旷工1次。10、在工作中,因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驾驶员自己负责。11、驾驶员不出车时(除维修车辆外),原则上坚持到办公室上班,并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工作,否则视为旷工。十一、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熟悉财经纪律,严禁坐收坐支,对从上级部门领取的公款,当月处罚收缴的罚款都应及时入账。2、支出单据审批要求:实行队长“一支笔”审批制度。3、日常办公用品及执法工具物品指定专人统一购置,统一配发。报销的原始票据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字,写明用途,内容真实完整。4、严禁财务人员把公款私借他人。本单位队员因公事急需借钱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出借条,并经队长同意审批后方可借出,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6、财务人员必须及制止和纠正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7、队员外出学习和开会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相关支出应真实填写报销单由队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外出下乡,原则上安排在单位食堂就餐,因工作需外出就餐,必须向队长请示,经队长批准后方可就餐,否则,谁安排,谁负责。先必须报经领导批准,方可预支,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9、按谁负责,谁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10、差旅费、伙食费、办公费、电话费的报销严格按规定执行。【篇二:城管执法中队制度】xx镇城管执法中队制度一、工作制度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对于队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无条件的圆满按时完成。2、所有人员在执勤、值班或外出时,应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为城管执法队伍树立良好新形象。3、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工作之便徇私舞弊,损公肥私,接受贿赂。4、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与所办理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饮酒,如有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罚款500元,第三次或者违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开除。5、执勤期间,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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