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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单元法律护我第一章节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法制出版社七年级思想品德自主学习•1、什么是道德规范,什么是纪律?•2、什么是法律?法律有哪些特征?•3、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4、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分别是?(颁布时间、实施时间)“奇特的跳高比赛”在撑杆跳比赛刚刚设立时,有一次国际比赛,一位日本运动员拿着长杆,跑到横杆前,突然将长杆插在地上,并两手抓住杆子爬了上去,到了横杆高度时跳了过去,他的这一做法令全场观众一下子目瞪口呆。混乱的交通秩序整齐威武的仪仗队社会生活有很多规则齐心协力找规则学校比赛场上公共场所生意场上规矩(规则):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社会生活中的规矩,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行为规则。规则收获园道德纪律、规章法律道德规范: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它对于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起着重要作用。纪律\规章:社会团体为维护团体利益,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如:不随地吐痰;在公车上给老人、孕妇让座等)(如:班规、校纪、公司的规章制度、交通规则等)小明的日记(一)早晨出门,我坐上了开往学校的公共汽车。车上,我为一位老人让了座。经过十字路口时,司机看见没什么车,冲红灯闯过路口,差点撞到了一个过马路的行人。小明的日记(二)回到学校上课,有个同学迟到了,被老师批评。下午,全校在操场观看文化艺术节汇演,有几个同学几次发出嘘声,我觉得他们真没礼貌!小明的日记(三)下午放学的路上,我看见路边的下水道井盖又被人偷走了。路人对此议论纷纷,指责那些偷盗公共设施的小偷。晚上看新闻,一个政府高官因贪污被判了死刑。父母拍手称快。思考——在三篇《小明的日记》中,出现了很多的社会规则。请你说说哪些规则是属于道德,哪些规则属于纪律、规章,哪些规则属于法律。规则比拼产生调整范围实现手段道德中学生守则法律自然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国家制定或认可普遍适用全国适用在校学生国家强制力教育行政力量舆论、习惯、信念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的三个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1)法律是由谁制定出来的?(2)法律靠什么来保证实施?(3)法律对什么人有效?第一个特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创制法律的两种形式:制定或认可全国人大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法律文件国家制定法律——指国家的立法机关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直接创制法律。立法机关:主要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此外还有国务院、地方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国家认可法律——指国家的立法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对社会上早已存在的某些风俗习惯、道德规则、宗教教规等加以确认,赋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为法律。立法程序:议案的提出——草案的审议——草案的通过——法律的颁布案例一2001年11月至12月间,无业人员李某、张某等四人在北京对路人实施抢劫。短短20余天,先后作案9起,致8人受伤,1人死亡,共抢得钱款1万多元。案例二2002年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张某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的两名案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分析——•李某、张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国家的强制机构(警察、法庭、监狱)对其实施了制裁。•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手段。福建省武平县危某,向同乡林某借了13000元现金,答应一个月后归还。而一个月过后,林某多次向危某讨债,危某总是借故不还。林某于是到法院状告危某。案例三案例四武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展开取证并开庭审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在法律的威慑下,危某承认了借款事实,并限期内偿还了13000元借款及利息,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600元。分析——•林某、危某间的纠纷属公民间的民事纠纷。•在国家强制力面前,危某不得不归还了欠款。•只有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二个特征: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国家强制力——即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徐才厚,男,汉族,1943年6月生,辽宁瓦房店人,197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年8月入伍,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毕业,大学学历。上将军衔。曾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2014年6月30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同时有媒体报道,徐才厚于2013年2月确诊患膀胱癌,已经多个周期治疗。•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其涉案财产强制没收。仇和(1957年1月-),江苏滨海人,197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参加工作。曾任昆明市委书记现任云南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他是中国为数不多的个性官员之一,他从政以来,多次施行和发布让人惊讶和意外的政治举措和命令。有人认为他为了政绩不顾人权,也有人认为他做事铁血果断,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发展,因此被舆论称做“最具争议的市委书记”。2015年03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月19日中央免去仇和的领导职务。3月20日,罢免仇和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3月26日,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仇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即公民必须平等遵守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即公民一旦触犯法律,必须平等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一、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允许特殊人物存在。即公民平等遵守法律。第二、任何人不论职位高低、功劳大小,一旦触犯了国家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允许任何人超越法律之上。即公民一旦触犯法律,平等承担法律责任。收获园国家老虎苍蝇一起打法律的第三个特征: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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