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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xxxx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科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和能力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准确理解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专业素养,制定自己的学习、品德和能力培养计划以及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提高我院本科生培养质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导师制是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的一种制度,建立导师制是学院确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是加强师生交流、促进教学相长、引导和激励学生全面成长的有效途径。二导师聘任条件及办法第三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2.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3.熟悉学院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第四条导师选聘办法:1.学院初次统一安排配备导师,在第五个学期伊始学生可结合自己的论文方向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重新选择导师。2.导师如果考核不合格,学生可向学院申请更换指导教师。三导师的职责第五条导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第六条建立导师与学生联系和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固定的导师接待时间和地点;导师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反馈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七条导师应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帮助学生进行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第八条导师应针对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指导。大一、大二阶段的导师较多地负责指导学生在思想、选课以及其他方面遇到的种种具体难题。如帮助一年级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了解大学学习的基本特点,掌握大学学习方法;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刻苦学习的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根据每位学生的不同特点,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家庭情况,热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视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人格等。大三、大四时期的导师以负责学生学习方面的任务为主,在论文、就业方面多下功夫,关心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通过科研和其他教学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科研活动、考公考研、毕业设计(论文)、择业就业等方面进行指导,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专业成才。第九条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活动、文化创建活动、社团活动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第十条导师应积极关注国家、大学和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对获得资助的本科生研究团队加强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学术行为和研究成果管理。四导师工作方式第十一条导师指导实行学院组织的统一指导和个人自定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每学期初,导师要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深入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学生成绩、思想动态、未来规划及人际关系交往等基本情况。其他时间导师除对特殊学生继续加强个别指导外,导师可采取对指导学生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学生进行指导,通过座谈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当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五学生的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本科生导师制面从xxxx级学生开始实行。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相关专业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第十三条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内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获得导师的帮助。学生每学期初应写出学习计划以征求导师意见并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次学期初由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状况和思想状况对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打分和书面评语,所得分数作为综合测评项计入综合测评成绩。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于本学年内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不得享受任何奖学金。七组织领导和管理第十四条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教研室主任、图总支老师、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第十五条导师工作考核由学生评价和领导小组评价组成。领导小组评价通过导师述职方式进行。学生评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进行。一经发现查实导师向学生传递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及个人不良情绪和传教等行为,直接取消导师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八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xxxx学院本科生导致制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xxxx学院xxxx/3/19导师评价学生评分标准5分标准:1)重视导师指导,积极主动;2)专业思想稳定;3)能较好地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体现出一定的科研意识;4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不足;3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一项严重不足或有二项不足;2分标准:以上标准有二项严重不足或三项明显不足。(说明:1)被动、等待,被指导者不得评为5分;2)被动指导、学习松散者不得评为4分及以上;3)学习散漫不求上进者,视情节轻重为3分或低于3分)学生对导师指导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试行)学生姓名:年级:专业:导师姓名:1、对导师制定的年度指导计划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2、对导师师德师风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3、对导师的专业素质和科研水平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4、对导师的指导方法和形式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5、导师对你所学专业的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以及专业培养方案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6、导师对你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的了解程度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7、导师在课程选修计划和人生规划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8、导师在激发科研兴趣、创新能力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对你的指导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9、导师给你推荐的选修课和书目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0、导师对你的指导效果你是否满意?A.很满意B.满意C.基本满意.D.不满意11、导师是否向你传递过反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及个人不良情绪和传教等行为?A.有B.偶尔C.没有你对本科生导师制的建议是:
本文标题:学院导师制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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