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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家庭美丽人生——10环艺二陈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家庭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目标指向的一致性,要努力实现婚姻家庭中的性别平等,构建和谐家庭。什么是和谐家庭和谐家庭是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家庭模式;是民主平等、学习求知、创业致富、道德高尚、环保节约的家庭追求。●•统计资料表明:至2004年底,我国已有3.74亿个家庭。“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家庭是否和谐,关系到每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稳定和积极功能的充分发挥,进而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和谐社会需要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构建首先应从营造和谐家庭开始。解军、朱健敏家庭•学习型家庭:解军和他的爱人唯一的爱好就是看书学习,两人每天工作之余就是专心学习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丰富自己的知识。•敬业爱岗型:解军老师对待教学工作孜孜不倦,深受学生的好评。她的学生城建学院研究生王彦富给她的评价是很佩服您的敬业精神和为师之道。理学院研究生仓辉给她的邮件中说:向您认真负责的教学态度表示敬意!向您心系学生、无私奉献的精神表示感谢。•和谐恩爱型:解军老师和爱人原是大学同学,、结婚几十年来互敬互爱,生活上互相照顾,工作上互相支持,他们关爱孩子的成长,在他们的教育下,他们的儿子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一等奖和南京市作文比赛二等奖。尽管双方的老人不在南京生活,但他们经常利用节假目前往看望,每周都要打电话关心老人的生活,尽到做子女的一片孝心。张振忠、赵芳霞家庭•张振忠、赵芳霞组建家庭十几年来,他们夫妻恩爱、互相提携、尊老爱幼、热心助人,是一个崇尚文明、积极进取、相敬相爱的家庭。•平时在处理家庭大事时,夫妻双方能平等对待,互相通气,只要是合理的建议,求大同,存小异,做到办每一件事双方都心情舒畅。对待双方的老人,都能细致入微的关心,不偏不相。经常打电话询问老人的生活、身体状况,有时间回家看看,也接双方老人常驻,有时间带老人出去转转。06年春节回家,除了给双方老人带礼物、给钱之外,赵芳霞还主动提出给婆婆买自动洗衣机,并让人安装调试好才放心。•在工作上,两人都能勤奋努力、兢兢业业,钻研业务,并且由于专业相同,两人也能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儿子在学校中能德智体全面发展,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说他有礼貌、关于集体、素质高,也关心家长,用自己的零花钱在情人节给妈妈买玫瑰,三八节买胸针,给爸爸买钢笔,给班级买清洁工具,在街上遇到乞讨可怜的人,向他们施舍。•1996年校级五好文明家庭称号。•像上面的两个家庭一样的家庭,其实还有很多,只是我们缺少了发现的眼光。案例•江某(女,29岁)与孙某(男,31岁)8年前经他人介绍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度较好,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吵打。2002年2月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孙某将江某打伤,造成江某两处肋骨骨折,2002年6月28日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孙某曾于2002年6月4日诉至法院,要求与江某离婚,原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夫妻关系继续恶化。江某于2003年4月向徐州某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并要求判令被告孙某赔偿因实施家庭暴力对其造成的精神损害费5000元。•裁判要旨:•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后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经常因家庭琐事吵打,原、被告双方也认为其婚姻关系应该解除,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江某提供不出受伤时的病历,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孙某对其实施了家庭暴力,其要求被告孙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无证据证明,不予支持。遂判决准予以双方离婚,对江某主张的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未予支持。•江某不服,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我有法医鉴定书和能说明他多次打骂我的“协议书”证实被告孙某对我实施过殴打,应当给付我精神赔偿金。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孙某未作书面答辩。•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江某虽没有提供受伤时的病历,但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一、生活中男方孙某,在女方江某没有过错的时候,不准殴打女方江某。二、生活中如果俩人有不愉快或争执不准离家出走,如违者打断腿不负法律责任和任何责任”等内容;结构构成轻伤的法医学鉴定书的内容,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第、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的规定,要以认定被上诉人孙某确实对上诉人江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并经常对上诉人江某进行殴打,江某身上两处肋骨骨折,是被上诉人所为。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作精神损害赔偿显属不当,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支持。原审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上均有不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于2003年9月作出终审判决:一、维持原审法院判决的准予双方离婚部分;二、判令被上诉人孙某给付江某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5000元。•对于家庭暴力这个话题,人们总是会觉得这种家庭真的很不幸,但相对而言,家庭“冷暴力”更加令人心寒。•去年底,CCTV的一档调查节目《历程》,做了一个关于城市家庭婚姻遭遇“冷暴力”的问卷调查。中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刘博士历时16个月,足迹遍及北京、天津、武汉、长沙四大城市,进入2000多个家庭。结果表明,有93%的家庭对自己的婚姻质量不满意,70%以上的家庭都有过或正处于不同程度的“冷暴力”中,而“冷暴力”出现频率最高的家庭是受过良好教育且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知识分子家庭。•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中国家庭会失守于情感婚姻的阵地?婚姻的常态不可能是永远的相敬如宾、琴瑟和谐,但也绝非是许多人想像的漫长苦役。让我们将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妇女与婚姻家庭,投向如何提高婚姻质量、营造和谐婚姻,如何面对家庭“冷暴力”。•定义:•冷暴力是暴力的一种,其表现形式多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冷暴力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家庭冷暴力,多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家务等行为。二是职场冷暴力,无论是家庭冷暴力,还是职场冷暴力,实际上都是一种精神虐待•表现类型:•主要表现在家庭、工作单位及学校等,直接造成了许多的社会悲剧,可以说冷暴力的过多出现与人心的冷漠、情感的淡化有这直接的关系的,所以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观及不断完善自我的情感修养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我们的生活被冷暴力所破坏,从而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面对“冷暴力”1.重在沟通与交流面对“冷暴力”,有些受害人为了顾及面子,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顾虑,往往是忍耐、逃避和麻木,使得“冷暴力”具有反复性和隐藏性的特点;而且,受害人没有伤痕、不见鲜血、无法做伤情鉴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她(他)以后不堪折磨而向有关方面求助、欲将施暴者告上法庭,也会因缺乏足够的证据而使案件无法得到正确的处理。事实上,法律只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予以调整,虽然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但“冷暴力”对这种义务的违反还未达到法律予以调整的程度。因此,消除“冷暴力”,最好不要用法律来约束,而应该从道德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说,当家庭这个社会的基本元素、这个本应温馨和睦的空间被“冷暴力”侵蚀、生活出现不和谐的音符时,夫妻双方应当正视问题、敞开心扉,从生活中、思想上,从感情方面选择适当的办法,以相互都能接受的轻松的话题来交流,进行推心置腹的沟通,让彼此在对方那里感受到快乐、安慰,受到鼓励和得到休息,以提高婚姻质量。只有当婚姻关系严重脱离轨道实在无力逆转时,才可通过法律寻求支持和服务。2.注意为爱情“保鲜”幸福的爱情与婚姻,是人生最美好的生活享受,而家庭出现“冷暴力”,则是夫妻缺乏感情沟通,不注意爱情“保鲜”的结果。人们在初恋、热恋和结婚度蜜月时,爱情是新鲜、甜蜜、幸福的,但天长日久,当爱情与婚姻从“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变成“柴米油盐、锅碗瓢盘”之后,就会被时间销蚀了新鲜感、甜蜜感,甚至变质为一种互相猜忌、厌烦的情绪,“冷暴力”随之而来。要消除家庭“冷暴力”,就要夫妻双方共同努力,不断营造爱情的“新鲜感”,用“亲和力”代替“冷暴力”。古代有“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爱情故事,那是由于故事的主角始终保持琴瑟和谐的夫妻关系。爱情天天都有新鲜感,就一生一世都不会产生家庭“冷暴力”,但如果“冷暴力”发生,就要依靠夫妻之间互相沟通,调整生活,或设法过好和谐的性爱生活来逐步消除,重新建立起夫妻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信任的和谐关系。若夫妻沟通有困难,还可求助于亲戚、朋友、同事或妇联组织。经过反复做工作,夫妻感情是完全可以重新加深并达到和谐程度的。千万不要对“冷暴力”听之任之,让其“自由发展”。当“冷暴力”不断升级,达到闹离婚的程度,问题就更难解决了。分析•健康家庭的特点1.有健全的家庭结构、适当的领导、组织与权威分配,没有散漫或独权的现象。2.在核心家庭,父母是主要的搭档和骨干,共同负责全家的事。3.成员之间的角色清楚而且适当,没有畸形的联盟关系,夫妻各有不同,但相互协助、配合工作,特别是对于管教子女,有统一的步调和原则。4.有良好的沟通和交流的功效,所有成员能轻松交流表达意见,相互讨论和协商,共同处理问题,又能允许个人各自独立,健康发展。5.家庭成员之间有情感,相互给予情感上的支持,有共同的家庭认同感,能团结一致应付。6.能较好的应对家庭发展方面的课题,比较顺利地处理恋爱、婚姻、生养、教育子女、子女离家和婚嫁、丧偶等发展阶段所对应的发展课题。•那么和谐的家庭究竟有哪一些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些事情呢?•第一是婚姻基础。两个人自由恋爱,是因为喜欢对方在一起,还是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两个人走到一起之前,他们各自的家庭情况、文化背景、经济状况、家庭里面的氛围,这些东西对两个人走到一起以后会不会很和谐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互补的婚姻是比较好的,一个快,一个慢,然后也有人统计说,70%的所谓比较稳定的婚姻是互补式的婚姻。•第二是原生家庭。什么叫原生家庭?就是他父母的家庭,他们各自家庭的状况,很大程度决定了他以后的婚姻状况好还是不好。有些家庭是吵吵闹闹的,有些家庭是和和睦睦的,那这两个家庭里面出来的孩子是不太一样的。不同家庭氛围会养成孩子不同的素养,但是一个家庭的氛围会对孩子的行为方式,个性特点有很大的影响。•第三是家庭生活周期。在不同的阶段,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点都是不一样的,原来是两个人,两个人到一起观念又冲突,后来变成三个人,三个人孩子的养育问题、教育问题,还有家庭经济怎么重新支出的问题,还有两边老人对待的问题。到了孩子青春期,再到孩子长大离开家庭变空巢了,然后由三个人变成两个人,大眼儿瞪小眼,这个时候也是有很多麻烦,这个时候,两个人的发展就不同步了。再往后就是怎么样去过好你的晚年。人在每个时期都会有不同的课题,需要你去应对,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和谐家庭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1、思想差异造成家庭不和谐这个因素是形成家庭不和谐的关键点,只有夫妻间存在了思想分歧,才会由此而产生更多的争议。观念差距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有的家庭是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产生分歧,在问卷调查中,有因子女教育问题上产生分歧的、有因工作领域不同彼此不能互相理解的、还有因婚后双方在个人素质提高方面由于一方懈怠而逐渐产生的差异。思想观念上的差距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在平平淡淡的日子中一点点滋生出来的,日积月累而成,当然也不会瞬间就可以消除。所以说观念差距是和谐家庭建设最可怕的障碍。2、性格差异促使家庭不和谐每个人的性格都各不相同,和谐家庭中的每个个体之间同样存在性格差异,但不是说不同的性格就一定会造成家庭不和谐,而是只有在双方对彼此的性格差异始终做不到求同存异,甚至愈发不能容忍的情况下才会造成家庭不和谐。进一步深入地说,性格差异带来的不和谐
本文标题:和谐家庭 美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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