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岢岚县桃园昇小学代课教师聘用合同聘用单位:(甲方)岢岚县桃园昇小学小学受聘对象:(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临时代课教师。为了切实维护双方的权益,认真履行双方的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一、聘用期限: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6月31日。二、工资福利待遇:1、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月壹仟叁佰贰拾元。此基本工资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如果乙方要求甲方代缴以上“三金”,则从乙方的基本工资里扣出。如乙方不要求甲方代缴,则全额发给乙方。2、班主任津贴:与在编班主任执行同一标准,一同考核发放。3、请假耽误上课按学校的制度扣发工资。4、学校的其他福利与在编正式教职工一样。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4、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可随时解聘乙方,合同即行终止。5、在聘用合同期内,乙方如欲辞聘须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聘乙方。(1)乙方违法、违纪、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3)乙方工作中失误,致使工作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4)乙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5)乙方因教育教学能力差,无法胜任岗位工作。(6)乙方一个月内病事假超过一个星期。(7)乙方有无故旷工现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养。2、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师德规范》,遵纪守法,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处室、年级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4、积极投入教育改革,参与教研活动。5、刻苦钻研业务,教育质量较好,深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好评。四、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约,支付乙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违约金。2、如乙方因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而被解聘,解聘当月的工资及各种津贴不发放;如乙方因工作失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五、其他事宜1、初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2、合同期满如甲方岗位需要,愿意继续聘用乙方,乙方也愿意续聘,可以续聘,续聘必需重新签定合同。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甲方:(盖章)校长:(签章):乙方:(签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
本文标题:代课教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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