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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审核:制作:文件编号:版本:发行日期:年月日修订记录表版本修订日期页次修订部份备注012014.9.15新订版本:01日期:2014.9.15编号:QP001-04员工守则1.目的:为建立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规范和指导企业日常的管理运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及各部门在处理业务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为各级管理人员正确的行使管理职能和准确的使用条文提供参照,特制定本守则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雇用与培训第三章请假与休假第四章考勤第五章薪酬第六章奖惩第七章辞职与辞退第八章安全卫生第九章餐厅与宿舍第十章门禁管理4.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为建立企业良好的经营管理机制,规范和指导企业日常的管理运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及各部门在处理业务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并为各级管理人员正确的行使管理职能和准确的使用条文提供参照,特制定本规章守则.凡属本厂从业人员均需遵守.第一条:本守则所称从业人员,系指通过本厂各项任用规定程序,最终被确定录用的人员.包括新进和在职人员.第二条:从业人员须忠于职守,遵守本厂规定.服从各级主管指导,不得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下级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第三条:从业人员对内应认真负责,勤奋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和效率.对外应保守厂内机密及职务之机密.第四条:反映工作或处理问题,通常情况下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第五条:工作时间内未经允许,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因有事必须会客时,应得到部门主管领导同意,领取《离岗证》,在指定地点会客,不得超过批准时限.第六条:未经许可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厂内,不得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食品及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车间或工作埸所.第七条:携带物品外出须接受门卫室检查,带公物或个人行李出厂须持《货物放行条》或《员工放行申请条》,保安检查无误始可放行.第八条:各作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凡涉及本守则所定之内容时,均以守则中规定为准处理之.第二章雇用与培训第九条:依照本守则规定,企业各作业部门业务扩充或人员流失需招募补充人力时,须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经核准后由人事课安排招聘或内部调配。第十条:所有应征人员先填写《人事资料登记表》,须经本公司面试或专业知识测合格及相关单位主管确认才得予雇用。被雇用之人员应于接到通知后,携带录用通知所规定之证件、物品,按指定日期与地点亲自至人事部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顾,该通知因而失效。人事部将办理以下手续:1.被雇用人员如实填写《新进人员报到登记表》、《员工健康状况记录表》(对过去的健康状况、家族史等不得隐瞒,否则进厂后一切后果自负),提供与前单位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不能提供,得书面文件填写《申明》,申明与前任职过的任何单位都已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任何劳资纠纷。2.将《人事资料登记表》及《新进人员报到登记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确认及审核,再由人事部将资料归档。三天内由人事制作厂牌,发给新进人员.入厂报到后,一个星期内由人事部门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费由员工本人承担)3.所有员工于报到后一个月内均加入社会保险,若因证件不符或员工本身原因造成无法投保则后果由员工自行负责4.公司通知或寄发文件均依据员工于《人事资料登记表》提供之通讯簿或员工身份证上之地址,若有异动员工需要主動提出告知义务否则视同收到通知第十一条:新员工报到时须缴验下列证件: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已婚者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4.免冠一寸照片三张5.前一个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6.特殊工位需交有效之相关等级证原件(如电工证、会计证、.退伍证等)以上证件除照片外,人事复印后即归还给本人。第十二条:试用期间新进员工需接受公司专业培训或辅导,并参加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公司不作任何补偿,试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1.未满16周岁者2.受政府判刑或受拘留处分情节重大者3.使用虚假证件混进厂内者,所签核合同为无效合同4.曾在本厂因过而被开除、解雇者5.试用期间经考核无法胜任工作或违反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其考核由各部门自行负责)6.正式录用后因无法胜任其现有岗位工作又另外培训第二岗位仍无法胜任或在岗位上怠工者(需公告与照相存底)7.经国家规定之法定传染性疾病且危害其它人身心健康者8.吸食毒品者.9.除本公司外尚有参与其它公司任职者(含直销公司)10.制造虚假之经历与学历者11.不參加養老保險者12.不簽訂勞動合同者第十三条:新进人员在报到时由人事进行入职前教育,组织所有人员观看及讲解“新进员工教育训练”光盘及《员工守则》,保安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被培训人员均在《教育培训签到表》上签名确认。人事将出题考核,满70分者为及格,否则将重考.重考时间安排在两周之内,连续三次考核不及格者将作试用不合格处理。(如老员工未进行入职时考核,人事安排予以补考,规则同新员工)。考核合格者在《教育培训合格记录表》签名确认,其表格中由人事注明培训内容,考试分数,表明该员工已完全了解且接受“员工守则”中相关条款。后由人事安排其穿好临时工衣、戴好工帽及头巾带入相应工作单位。第十四条:本厂新聘之从业人员,进厂一个月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标准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经试用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所在部门提出转正意见,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经批准后给予转正。表现突出或业务特别熟练者酌情缩短试用期。第三章请假与休假第十五条:本厂员工休假分以下几种:1、事假2、病假3、年假4、伤假5、婚假6、丧假7、产假8、公假第十六条:员工因事或因病不能工作时可以请假,其间不计薪资。由于员工个人原因或非工作原因导致受伤而需请假时,以事假论,假期不计薪资。因生病需请假,主管应予以批准,请假期间不计薪资。第十七条:在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任何事假優先扣年假.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者依国家规定办理第十八条:员工婚丧假视具体情况而定,假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不含路途(路途视情况而定)。有薪假期均为3天。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婚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可享受婚假..请婚假人员回厂时需提供本人假期间办理之结婚证.否则,全部按事假处理.2.丧假:在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亡可享受有薪丧假3天,其它类亲属不得请丧假.请丧假回厂人员需出示殡仪馆开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经派出所消户的户口簿.第十九条:为公司服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者,方可享受产假,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1.孕妇必须出具当地之“准生证”、“结婚证”原件.2.孕妇持正规医院证明确认有身孕,应主动将此事实及时向行政/人事反映.3.行政/人事知情后应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产妇办理休假事宜。孕妇所在部门要酌情安排工作或适当减轻工作量.4..孕妇产假期限3个月,享受3个月有薪(基本工资)假期(含假日及国定假日),此期限填写《孕妇休假申请表》5.孕妇在产假期间,且孕妇在休假期间所发生一切事务与本厂无关,一切由个人负责.6.原则上孕妇回厂上班时向公司出具“出生证”原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者,按事假对待。7.未依计生管理办公室管理办法规定怀孕者,所发生一切事务皆与公司无关。第二十条:除法定假日外,员工其它情形的请假均须按照请假规定填写《请假单》,依程序审批、办理。第二十一条:员工请假应依照下列程序办理:1.事假:先口头向直接主管说明,由直接主管向部门主管汇报,待部门主管同意后再填写《请假单》及《员工放行申请条》,《请假单》上须如实注明“请假事由”(谎报者如查证属实将被记警告处分)及“员工留言”,《员工放行申请条》须在“签名确认”一栏里签名。然后再按照所规定的程序逐一签批,所有请假人员在部门签核完后,交由人事审核2.病假:先口头向直接主管说明,由直接主管向部门主管汇报,后再填写《请假单》及《员工放行申请条》,组长批准后,由部门文员带领到护士处,由护士对其病况进行诊断,且将结果及处理意见填于《请假单》,再将《请假单》及《员工放行申请条》拿回部门逐一签核,严重者由护士陪同上医院就诊,如需住院须人陪同者,由犯病者所在部门提供人员,由人事统一调配,人事则积极联系其家人,等其家人赶到后,交待完毕,公司所调人员方可回厂。不严重者自行上医院,去时均拿上《亚腾高科电子厂就医证明》和“医保卡”,严禁在私人诊所就诊,在私人诊所就诊发生的一切事故,都由自己承担。3.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而受到的伤害,经指定医院证明,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按法定程序办理。如因严重违章操作、私自乱动机器设备等情况造成伤害不能出勤者,按事假处理,且按情节给予记过处分。4.请假审批完毕,将假单交人事课登记并存檔。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的批准权限:1.员工请假3天(含)以内的请假单及放行条由部门经(副)理签核。2.员工请假在3天以上的请假单及放行条,其部门经(副)理签核完,还需执行经理批准后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三天出勤。连续三天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需公告并照相存证)。自动离职无薪资结算。第二十四条:国家法定假期均视为公假,分别规定为:1.农历新年(3天)2.清明(1天)3端午(1天)4中秋(1天)5.五一劳动节(1天)6.国庆节(3天)7.元旦节(1天)(1).法定假日均按国家规定假期待遇对待。(遇旺季出货需要,员工必须配合公司调班或加班)。(2).每周星期六、日为周休假日,本司可根据需要由公司统一调班或排定轮休或安排加班,员工不得无故拒绝.休息日与平时调班不算加班.调休时由调休部门写“内部联络单”,申明调休日期、调休名单,制造部须与生管协商会签后,再由制造部最高主管签核,交人事存档。第四章考勤第二十五条:本厂规定为每周5天工作日,每天8小时工作制。第二十六条:本厂每天的作息时间规定为:制二/事务: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制一:早上:7:50-11:50下午:13:20-17:20第二十七条:员工每天出勤必须按规定时间刷卡。因公务外出或及其它原因不能刷卡时,须填写《内部联络单》注明事由,经审批后由人事课负责签卡,请假除外。因停电、出差、卡机故障等而造成的不能刷卡的情形作例外处理。第二十八条:员工应遵守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发生上述情形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刷卡上班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迟到及早退1-10分钟,记警告一次、11-29分钟记警告两次,29分钟以上以旷工半日论。2..旷工:a.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不上班者.b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均以旷工一日论处且记小过一次(代人打卡双方均记过)。c.凡一个月累计有三次迟到或早退者,以旷工半天论。第四次迟到或早退起每次均作为旷工半日论。d.旷工一天扣三天出勤。连续三天(不含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不上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需公告并照相存证)。自动离职无薪资结算。第五章薪酬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所称薪资为月薪制,员工因工作而得的酬劳,其薪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班费,依此支付薪资.基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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