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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参阅材料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2018年4月23日2目录一、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3二、最高人民法院...................................10三、最高人民检察院.................................25四、教育部.........................................30五、公安部.........................................33六、民政部.........................................35七、住房城乡建设部.................................41八、农业农村部.....................................44九、商务部.........................................47十、人民银行.......................................51十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57十二、证监会.......................................63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发言材料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多发,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对这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201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机制建设、案件处置、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一、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及成效(一)强基础,完善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大力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2017年以来,《条例》多次向各省(区、市)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至9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配合原国务院法制办逐条梳理有关意见建议,充分研究讨论,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目前《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积极配合相4关部门推动尽快出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目前除个别县市外,各地均建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有的省份(如河南省)还将处非工作队伍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大防范和打击工作力度。在联席会议框架下,进一步推动发挥京津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信息互通、联防联治。加大综治考评力度,利用综治考评推动重点工作开展和疑难问题解决。三是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454号),将非法集资人纳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经梳理汇总,2017年联席会议办公室共向发展改革委移送各省(区、市)报送的非法集资严重失信人13983人,发展改革委将分批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实施联合惩戒。(二)重督导,积极推动案件处置化解一是紧抓大案要案协调督导。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会同公安部、高法院、高检院等部门,协调大案要案处置工作。2017年,“e租宝”案件主案已在北京市顺利审结,主犯丁宁、丁甸被判处无期徒刑。二是积极推动陈案处置工作。2017年,各省(区、市)梳理尚未处置完的陈案1.3万余起,联席会议将陈案化解工作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部署地方制定陈案处置计划,实行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扭转案件越积越多的局面。5(三)早发现,扎实推进监测预警和举报奖励一是大力推动提升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开展监测预警,截至2017年底,已有14个省份建成大数据监测平台并投入使用。二是指导地方摸排防控风险隐患。先后部署各地对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重点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隐患等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及早防范化解。三是积极开展风险提示。配合人民银行研究“ICO”等相关风险并进行提示。近期,又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就防范“消费返利”风险发布风险提示。四是继续督促各地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工作制度。截至2017年底,31个省份均已出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017年全年,全国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4万余条,对其中的有效举报线索实际兑付奖励资金64.82万元。(四)抓防范,着力开展宣传教育中央层面,连续5年组织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加强法律政策引导。2017年,协调中央电视台在综合、财经等频道黄金时段播出公益广告三个月。目前正在拍摄针对农村、中老年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并拟于5月起在央视7个频道15个时段全年播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地方层面,连续5年组织开展全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积极行动,宣传6力度逐年加大,效果明显。仅2017年宣传月期间,各地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8万余次,参与活动群众1亿余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材料8123万份(张),发送风险提示短信2.75亿条。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联席会议办公室又部署各地抓住“万众返乡”的好时机开展针对性宣传。此外,连续5年组织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讯息,净化市场环境。二、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特点(一)非法集资案件继续“双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据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二)发案行业领域和地区相对集中。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结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7(三)集资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一些无商品、无实体、打着“虚拟任务”名头的案件陆续出现,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近期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风险不容忽视。此外,非法集资与传销、诈骗等犯罪相互交织特征在一些领域和地区更加突出,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口口相传”“熟人拉熟人”现象明显,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三、下一步工作重点非法集资是社会一大痼疾,2018年非法集资形势仍将持续严峻。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之一,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联席会议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8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扩大会议)部署和要求,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工作如下: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担负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推进工作,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保障。推动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防控本行业领域风险。联席会议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积8极指导、支持配合地方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深入研究新问题,总结规律,积极推动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三是妥善处置化解风险。推动各地依法稳妥处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陈案,协同处置好跨省案件,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对一些打着“高大上”旗号、花样百出、没有可持续盈利模式的庞氏骗局,推动地方果断处置、坚决打击。四是加强监测预警。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大举报奖励制度宣传和实施力度。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常态化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互联网风险防控,遏制非法集资风险通过互联网扩散蔓延的势头。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下更大力气开展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联席会议将继续组织开展3项重点活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在央视全年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的同时,也通过网络、地方媒体等多渠道加强宣传推广,形成上下联动、声势浩大的宣传格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也积极部署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机会开展公共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在此,我们也进一步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请大家积极了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政9策,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选择正规渠道投资理财,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谢谢大家。10人民法院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情况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案件情况和特点近三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主要情况和特点如下:(一)案件集中暴发,案件数量持续攀升2015年至2017年全国法院新收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审结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上升70.1%、76.2%、22.2%。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自2015年以来呈井喷式增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但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审判任务繁重。(二)大要案高发频发,案件处置难度大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几千万11到几十亿、数百亿,甚至上千亿;集资参与人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大,从几万到几十万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人。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新发非法集资案件中,跨省案件190起,集资金额超亿元案件345起,集资人数超千人案件235起。“E租宝”案是建国以来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762亿余元,集资参与人达115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未兑付缺口380亿余元,案件审判、处置难度非常大。(三)犯罪蔓延速度加快,从实体产品转向金融产品从案件情况看,非法集资组织化、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线上线下相互结合,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涉案地区快速从东部向中西部扩散,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蔓延。除江苏、浙江、河南、山东等原有的高发地区外,北京、河北、陕西、重庆、贵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为新的高发地区。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
本文标题:2018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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