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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政治学》】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分解
在政治学特别是比较政治学研究中,国家与社会研究框架的提出不仅意味着对于公民社会的发现,更为重要的是,它重新将“国家”作为独立的分析变量纳入到政治分析之中。在对系统功能分析进行反思的基础之上,研究者批判了多元主义和政治发展理论对于政治分析的社会学化约,深入探讨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超越社会的自主性和渗透社会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了研究者对于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国家能力发展之间关系的把握。(一)国家的分殊性:国家划界于社会1、国家分殊性的概念(1)背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拓宽比较研究的范围、寻求用于各国的普遍性理论,原有关注国家“宪政结构体系”的旧制度主义遭到抛弃,伊斯顿、阿尔蒙德等研究者开始积极倡导政治的系统功能分析。在系统功能分析中,研究者用“政治系统”的概念代替了“国家”的概念,而“政治系统”与环境边界的模糊性使得国家与社会的分殊性若有若无。在系统功能分析中,政治发展成为了政治学研究的重要主题。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正是政治发展研究中所产生的诸多难以解释的问题促使研究者开始关注国家与社会的分殊性。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1)概念背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比较政治学研究者提出了许多研究框架试图处理各种所谓“后发展”国家发展过程中面对的问题,特别是政治稳定问题。在这些国家的政治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文化的演进与政治稳定、民主转型并非完全同步、平衡发展;相反,这些政治发展目标之间出现了许多政治发展理论难以预计的冲突和矛盾。系统功能分析所认为的社会系统各功能性组成部分之间的平衡协调发展,并不能对这些问题进行解释。针对这些问题,许多研究者试图对政治发展理论进行修正。亨廷顿对于政治制度相对于社会力量独立性的分析使得他被作为功能系统分析的例外和以国家为中心的研究路径的开创者。一方面,他同功能系统研究者一样认为政治制度和社会力量之间的分野并不是一清二楚;另一方面,与系统功能分析不同,他注意到,政治制度的发展可能滞后于社会的演进,有时社会力量是强大的,而国家是弱小的。由此,他开始关注政治制度和社会力量的相对独立性,特别是政治制度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的独立性。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2)概念的含义:政治社会学研究进一步将政治学研究的焦点转向“政治”本身以及政治所指向的“国家”。在强调国家相对于社会的独立性的基础上,研究者开始提出国家与社会的研究框架,以此代替“政治系统”与“社会系统”的研究框架,从而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与社会边界的分殊性。概言之,国家的分殊性指的是国家在组织和结构上相对于社会的独立性,它是国家在“形式”上独立于社会、与社会相分离的特性。(肖滨等,2009:72)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经典文献中指出:“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道德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为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上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2、国家分殊性的两个维度国家的分殊性即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分化主要体现在两个重要的层面上:(1)国家组织体系的建立:主要指的是国家自身拥有一套独立的组织体系。。。马克斯·韦伯的理性官僚制A、欧洲的现代国家建设B、中华帝国的官僚制度(2)国家组织的特性:国家对于对于合法暴力使用的垄断。。。马克斯·韦伯安东尼·吉登斯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二)国家的自主性:国家超越于社会1、概念的背景和含义基于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国家主义者将国家自主性的问题提到了突出的位置。对于国家自主性的强调被认为是对于欧洲大陆传统的恢复,研究者从韦伯等人的研究中汲取理论资源,并进一步探讨了国家自主性对于经济发展、社会革命和民族认同等问题的影响。(1)马克斯·韦伯:在韦伯的定义中,“国家”是在一定疆域内成功地对于暴力享有合法垄断的人类共同体。韦伯对于“国家”所持的“现实主义”的立场,使得他不将国家高度抽象为所谓政治系统。在他看来:首先,国家是一种人统治人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对于合法暴力的使用上的关系;其次,国家是一种组织,这种组织享有相对于社会以及构成组织的个人和团体的自主性,统治者因其拥有的传统、法理或者奇里斯玛型权威而实行统治。这意味着国家并不能被化约为阶级或者利益集团,现代国家由理性官僚体制组成,它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和目标。最后,国家不仅仅被看作是政府,它还是行政、司法和强制力体系,它不仅是勾连市民社会和公共权威的组织,而且还进一步构造了市民社会内部的关系。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2)相对于韦伯,国家主义者则更进一步,他们力图恢复并发展欧洲大陆传统,重拾韦伯的国家观,明确地开始讨论国家自主性问题,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对于多元主义、系统功能分析进行了反思。斯考切波提出,国家自主性意味着国家应当被当作是自主的结构:即拥有自我利益和自我逻辑的结构,它不一定等同于或者混淆于阶级的利益或者社会团体的利益。埃文斯等也认为,“国家自主性”是国家作为对一定疆域享有控制权的组织,它制定并追求特定的目标,这些目标不仅仅是社会集团或者社会的要求或者利益的反映。(3)在强调国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基础上,国家主义者进一步厘清“国家自主性”的两个层面,也即“自主”的国家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的两种角色:其一,作为有目的和理性的行动者,国家追求特定的目标、并能够根据其掌有的资源较为有效地实现这些目标;其二,作为宏观的制度结构,国家影响了整个社会中所有的团体、阶级对于政治意义的理解和它们政治运作的方式。(4)马克思和恩格斯论国家自主性: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2、“国家自主性”的意涵:A、在“应然”层面上,它指出了在国家与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其相对于社会的自主性,以防止国家为社会特殊利益所俘获;B、其二,在“实然”层面上,它指出了“国家”事实上在政治生活中并非只是被动的社会利益的传输带。从这两个层面出发,研究者探讨了国家作为有目的和理性的行动者以及印刻了历史痕迹的国家制度结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并在许多领域取得了积极成果。埃里克·A·诺德林格:民主国家在将其偏好转化成权威性行动的时候通常是自主的;甚至当它们与市民社会中政治上最重量级集团的观点不同,且公共政策决策权十分分散的时候也是同样是自主的。在具体论证中,他将民主国家国家和社会政策意愿之间的关系分为分歧、部分分歧和完全分歧三种类型。他认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国家都可以运用其行政手段和政治策略使自己的意愿转换为权威行动。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三)国家的有效性:国家渗透社会(国家能力问题)1、国家能力问题出现的背景国家在对于国家划界于社会的分殊性基础上,与国家自主性问题同时出现的是“国家能力”问题。与假想国家的绝断权力自然而然意味着国家能力的强大以及假想对于国家绝断权力的制约就意味着国家能力的最小化不同。研究者发现,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民主转型中:一方面,社会势力通过各种方式侵蚀和控制了国家系统,社会强人和社会势力制定的规则取代了国家的规则;另一方面,难以建立制度化的官僚体系来履行其必需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国家难以为社会订立规则、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随着“社会俘获国家”、失败国家和弱国家等问题的不断提出,“国家有效性”与“国家能力”越来越成为研究者关注的问题。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2、国家能力的内涵与外延(1)内涵:保持国家有效渗透社会并建立起对于社会统治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能力是国家有效性的衡量指标,它意味着国家要建立起对于社会的统治,在其统治的疆域内确保其属民遵从国家订立的规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文化霸权或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二是国家的社会控制能力问题;三是国家实施其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长度问题。(2)外延:国家能力涉及到或者说体现在多个层面,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阿尔蒙德认为,“能力”是描述政治系统的运作以及运作变化的方式,对于政治系统能力的分析使得我们可以把握政治系统实现了何种发展。他进一步将政治系统的“能力”分为五类:汲取能力、监管能力、分配能力、象征能力和回应能力。除了汲取能力可以量化之外,其他能力都难以有数量上的衡量标尺。从系统功能分析出发,阿尔蒙德认为,这五种能力可以被看作是五种政治系统必需的功能性需要。韦伯、吉登斯、迈克尔·曼对现代国家权力的认识可以作为我们认识国家能力理论的重要理论渊源。并且三位大师对国家能力本位的探讨,是现在国家能力理论研究需要不断重视、并获取理论营养的源泉。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韦伯将统治理解为国家合法地使用独占性权力的活动,国家能力也就是这一活动的能力,其基本涵义就是国家贯彻、实现自己目标、意志的能力。吉登斯认为无论从多国体系来看还是从一国之内来看,国家就是在一国之内合法垄断强制力的权力集装器,从国家能力的获致到权力的施展,这种集装器的独有是国家具有自主性的最根本的后勤保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是源于社会,又高于社会的组织,它垄断了暴力,可对社会实行强制。迈克尔·曼认为国家的强弱是由国家自主性和社会支持共同决定的。迈克尔·曼区分了两个层面的国家权力。其一是国家的专断性权力,即国家精英可以在不必与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这就是国家自主性的体现。其二是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它指的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在其统治的领域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这一区分对于国家能力本位的研究意义重大。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查尔斯·蒂利认为,国家形成研究关注于对税收、军事力量和警察等问题的讨论,而这些主要是涉及国家渗透能力问题,然后才是关涉到合法性能力,它较少地涉及到民族国家的整合和身份认同问题,几乎和参与、分配能力无关。在第三世界国家建设的研究中,米格代尔关注国家渗透社会实现其社会控制的能力问题。他认为,国家政权向社会的渗透不仅包括了国家机构和人员的下沉,而且还包括国家配置资源以实现特定目的的能力和管理民众日常行为能力,是国家成功地使用国家规定的规则取代人们自己社会行为的倾向或者别的社会组织规定的社会行为的能力。国家能力的增加正是有赖于这种国家社会控制的增强。弗朗西斯·福山在《国家构建》一书中明确的区分了国家职能范围和国家能力的概念,并指出国家能力是国家的制度能力,他认为“历史之终结”并不是一个自动自发的过程,必须以治理健全的政治实体(国家构建)为先决条件。在某种程度上,国家能力建构是处理全球化时期治理问题的关键。而制度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国家的制度能力,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中和对外关系中,国家能力的强度比国家职能范围广度更为重要。四、国家理论(二)国家与社会、市场自由主义论者以社会为中心的国家能力观:北京大学教授李强在《宪政自由主义与国家构建》一文中,认为自由主义与强国家之间存在悖论,主要将国家的权力限制在保障个人权利所必需的范围内,以防止国家有过大的权力对个人权利造成威胁,并认为国家拥有过大的权力不仅不会增加国家的能力反而会削弱国家的能力,权力受到国家制约的国家才是真正拥有强大能力的国家。比如:有限政府比无限政府更强有力。制约可能是力量的源泉这是一种充满悖论的洞见。3、中国的“国家能力”问题(1)王绍光和胡鞍钢是中国最早关注国家能力建设的学者,他们主要是借鉴了西方回归国家学派的概念工具对中国的国家能力问题进行了研究。在《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一书中,他们将国家能力定义为国家能力是指国家将自己的意志、目标转化为现实的能力”,国家能力可以概括为四种能力:第一,汲取能力,即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国家汲取财政的能力集中体现了国家汲取能力;第二,调控能力,即国家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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