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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大学英语第三册9到10单元与第四册1到4单元译文Book3-U9Activereading(1)名字说明了什么?现在,只有知名度极高的人才会仅仅凭一个名字就闻名于世,但即便是斯汀、雪儿、麦当娜这样的超级明星也是生来就有个姓氏的。现在仅在英国就有45,000个不同的姓氏。而在公元1000年以前,那里所有的人只有名,没有姓,或者是只有个绰号。世界上不同的地区开始采用姓氏的时间各不相同。中国人是最早采用姓氏的民族之一,大约在公元前2800年,他们就开始用姓氏来表示对父母的尊敬。在欧洲,罗马人从公元前300年起就用拉丁文的姓和名来称呼别人,但是一直到公元10或者11世纪,这种做法才在整个欧洲流行起来,最先是在贵族阶层中间,然后是城市的中产阶级,到最后所有人都开始使用姓氏。因为随着人口的增长,姓氏就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了。忽然间,在一个村子里出现了两个同名的人,所以人们就开始用姓氏来区分他们。一般来说,这些姓氏不会传给下一代,但在罗马帝国灭亡后,爱尔兰成了最早使用世袭姓氏的欧洲国家之一,而且爱尔兰姓氏早在公元10世纪就出现了。随着社会人口的增长,用一个更加具体的姓氏来辨别居民的身份变得越来越有必要,这些名字通常能体现一个人的主要特征,比如身体特征、职业或是祖籍。于是就出现了像屠夫约翰、矮子威廉、来自萨顿的亨利、树林里的玛丽、理查德的儿子罗杰这样的名字。诺曼人征服英格兰之后,新的统治阶级(来自法国北部的诺曼底)出于管理上的需要,强制人们使用固定的姓氏,以备人口普查以及征税时登记之用。渐渐地,大多数撒克逊和凯尔特姓氏消失了(奥斯拉夫、奥斯瓦尔德、奥斯温——奥斯是“神”的意思),取而代之的是像卡朋特(木匠)、撒切尔(盖茅草屋顶的人)、库克(厨师)、贝克(面包师)、希尔(山)、福利斯特(森林)这类姓氏。对于离乡背井,搬到另外一个地方居住的人,人们会以他的出生地来称呼他,比如约克郡的约翰,而其他从爱尔兰、苏格兰高地和威尔士来的移民(1536年威尔士成为英国的一部分)也采用了英格兰的姓氏体系。以地名做姓氏是最为常见的现象。事实上,当今英国超过半数的姓氏来源于地理学上的描述:如贝德福德、伯克利、汉普希尔这些姓氏可能是用来称呼从这些地方到别处去生活和谋生的人的,也可能是住在当地的地主的名字。以man或er结尾的姓氏通常体现一个人从事的行业或职业,因为英语拼写到了19世纪才最终固定下来,所以它们看起来和原词已经很不一样了,比如拉蒂默(Latimer)是翻译的意思,而詹纳(Jenner)则表示工程师。表示个人特点或道德品质的词也被用作姓氏:比如古德(好)、古德察尔德(好孩子)、萨鲁古德(大好人)、布莱克(黑)等等。__许多姓氏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如威廉姆森(即威廉的儿子)。这种基于父亲和子嗣关系的姓氏模式在瑞典尤为明显,每一代人都按这种模式如法炮制:所谓汉斯·彼得森应该是彼得的儿子,而汉斯·彼得森的儿子会取名叫扬·汉森。(而在女性那一支,汉斯的女儿会叫作汉斯多特。)法国的诺曼人则会在姓氏前加一个菲茨(Fitz)来表示是某人的子女,比如菲茨帕特里克就是帕特里克的孩子。而爱尔兰人用“奥”来表示这种关系,比如奥布莱恩,荷兰人用“凡”字(比如凡·布伦),法国人用“德”字(比如戴[德]高乐),阿拉伯人用“伊本”(比如伊本·沙特),苏格兰人用“麦克”(比如麦克唐纳德)来表示。下次你想吃汉堡的时候,可以对服务员说请给我来个“大号的唐纳德的儿子”,即巨无霸汉堡。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如外国势力入侵,也通常会对姓氏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当这个刚刚沦为殖民地的国家的官方语言也被更换掉的时候。这种情况在中欧和东欧地区尤为明显,位于这些区域的国家其边界地区和当地所使用的语言在近年来都多次发生改变。17世纪60年代,当英格兰人入侵爱尔兰时,英语成了爱尔兰的官方语言,原来盖尔语的人名都被英语化了,或是被译成了英语。对西方人来说,通过名字识别国籍或是种族并非难事,但对于亚洲人来说就要困难得多。这其中涉及到的规则和名字一样数量繁多,但是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关于名字的基本原则。基本上,如果名字是以e或者a结尾,那很可能是个女性的名字。如果是以辅音结尾,那很可能是男性的名字。如果某个名字是以e、tte或者elle结尾,那她很可能是位法国女性(比如玛丽、伊薇特,或者是伊莎贝拉)。还有一点要注意,不少法国女性的名字就是在男性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e。如果一个名字是以a结尾,那么这很有可能是个意大利人,当然也可能是西班牙人或者俄罗斯人(比如玛利亚、亚历桑德拉;安娜、朱丽安娜;奥尔加、娜塔莉亚)。当然男性名字中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像皮埃尔、克劳德这样的(法国)名字也都是以e结尾的。以os或者is结尾的通常是希腊男性的名字,比如斯派洛斯、伊奥尼斯。如果名字是以ch或者fried结尾,那他通常是一个德国男性,比如弗里德里希、格特弗里德。以o结尾的名字表明这可能是位意大利或是西班牙的男性(亚历桑德罗、安东尼奥,卡洛和迭戈,弗朗西斯科和冈萨洛)。是不是很复杂?可是,在英国和美国,人口中很大一部分几代都是移民,他们和其他族裔的人通婚,于是不同的姓氏和名字结合在了一起。因此移民和通婚使得情况更为复杂化,要百分之百地确定某个人的民族十分困难,只能是大致了解他们的家族是从哪里移民来的。Activereading(2)给孩子取名诺亚或者可乐——多有“湿意”啊!我很多四十多岁的朋友看了布莱尔夫妇的回忆录后,似乎都准备效仿他们,在最后关头生下一个孩子。(注:1999年布莱尔夫妇到皇家城堡度假时没有带避孕工具,结果布莱尔夫人45岁又得一子。)如果有谁打电话来告诉你他们刚刚有了下一代,有两件事你一定要牢记在心。首先,你一定要问一下孩子有多重,这不需要有什么特殊的理由,第二,当对方告诉你他们给孩子取了什么名字的时候,千万不要吓得把电话都掉到地上。你应该从容不迫地回答说:“夏敦埃?”(注:一种葡萄酒名,一位英国足球运动员给女儿取了这个名字)“还真特别,嗯,挺好!”从每年的最流行人名榜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圣经》还是他们取名的灵感源泉,位列男女人名榜第一位的分别是杰克和埃米莉,这两个都是极其传统的名字。但是从第10名往下看,那简直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工薪阶层还用澳大利亚流行歌手或者足球运动员老婆的名字来给自己的孩子取名。中产阶级也没好到哪儿去,他们取的名字也越来越荒谬可笑。我是说,阿拉明塔算是什么好名字呢?小时候我们就嘲笑弗兰克·扎帕,因为他叫自己的女儿“月球车”。而现在,我们用遥远的喜马拉雅山的村庄或是异国风味的奶酪的名字来给自己的孩子取名。一直以来,人们会给孩子取一个能表达自己抱负的名字——所以鲁比和奥帕尔(注:19世纪比较受欢迎的两种宝石,即红宝石和猫眼石)这两个名字在19世纪非常流行,这也是为什么我那可怜的老妈妈会叫秀兰·邓波儿。我想,20世纪50年代,很多来自加勒比地区的移民给儿子取名叫温斯顿(注:温斯顿·丘吉尔)也是出于同样的道理。如果你的父母崇拜一位总理或是一名女演员,并用他们的名字给你命名,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可是在美国,人们对于消费品和商业服务非常热衷,这就导致了像阿玛尼、天伯伦、欧莱雅、赛利卡(丰田下属的一个品牌)这样的名字大行其道。去年还有个可怜的家伙被叫作德尔蒙(注:一种果蔬汁的牌子)。说到这儿,我本想好好地嘲讽一下那些从拼字游戏袋中随便抓出几个字母给小孩取名的美国民众。可突然间我想到哈维·史密斯给自己的马取名叫“三洋音乐中心”,于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们还是接着说别的吧。在你给孩子取名叫“健怡可乐”或者“线香”之前,有一点你应该牢记在心:你给孩子取的名字将会影响到这个可怜的小家伙的一生。当冈特里特夫妇给自己孩子取名维克多的时候,他就注定要成为阿斯顿·马丁公司的董事长,最后果不其然。如果阿克赖特夫妇叫自己的儿子斯坦,他以后一定会是个水管工。另外,麦克·潘伯顿会成为一名飞行员,而布鲁克林绝对只会是一座大桥。我的一个好友为给孩子取名的事情而烦恼着。他本想给刚出生的儿子取名杰克,因为他觉得杰克·威尔曼听起来很像那种性情乖戾的中情局探员的名字,他喜欢想象着自己的儿子一次又一次地从直升飞机上跳下去,到一艘核潜艇里执行任务。“是啊,听起来不错,”我对他说,“我也见过一辆小货车的车身上写着‘杰克·威尔曼’这几个字。”当然这也不一定是坏事。如果那几个字是用花体字写的,如果这部货车装满了家庭自制的用脆皮面包夹着罐装肉的三明治,那这个名字没问题。但是杰克·威尔曼?印有这个名字的货车肯定是车顶上还带着梯子的。于是他转而选择了诺亚,这就意味着这孩子长大了肯定是个同性恋。让问题变得更复杂的是上周进行的一个调查,其结果表明现在的青少年比我们想象中的要保守得多。他们支持君主制,赞成长期监禁,充满了爱国主义情愫,这就让我们相信他们肯定会抵制像“罗威套管”这样的傻名字。但是我的大女儿可不这么认为。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和老婆喝得酩酊大醉,我们郑重其事地想给她取名博阿迪西亚,但是第二天吃了片布洛芬(注:一种止疼药),头脑清醒之后,我们选择了埃米莉这个名字。现在她正大发雷霆,对这个名字非常不满,她给自行车轮绑上刀子,骑着它在花园里转悠,说我们无趣,毫无想象力。我是很无趣,很没有想象力,但那是有原因的。小时候,我养了四只乌龟,其中沙利文和泡泡死了。剩下了吉尔伯特和吱吱,它俩让我成了笑柄,也让我深深感到有一个合理的取名规则是多么重要。所以我特别推崇冰岛的取名方式。在那里,你的姓就是在你父亲的教名后面加上“森”字(意思是“儿子”),或是“道蒂尔”(女儿)。所以,如果查尔斯王子在冰岛就应该被叫作查尔斯·菲利普森,奈加那·劳森(注:英国的一位美女厨师)就应该是奈加那·尼格尔斯道蒂尔。女权主义者不喜欢这种取名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已经存在了几百年,效果不错,她们不想看到有人滥用这种取名方式,突发奇想给自己的儿子取名叫雪上摩托。因为那样的话,如果这个儿子也有取怪名的癖好,说不定会给他的女儿取名叫菲菲·特里克西贝尔·桃花·雪上摩托道蒂尔。(注:一位知名的爱尔兰音乐家和社会活动家给两个女儿分别取名叫菲菲·特里克西贝尔[FifiTrixibelle]和桃花[Peaches],作者这里有点讽刺的意思。)那就太可笑了,所以政府划定了取名的范围,你必须从某些名字中做选择。如果我们这儿也有类似的制度,那我们就可以保存英国传统姓名之美了。不再会有老虎·莉莉或者阿纳斯塔西娅之类的怪名。人们就会告诉贝克汉姆夫妇不要给孩子取那么傻的名字(注:贝克汉姆的一个孩子叫罗密欧)。我的三个孩子或许会叫罗伊、布伦达和艾尼德。Readingacrosscultures绰号许多英国人和美国人好像嫌两个,甚至三个名字不够,他们还都有绰号。这些绰号大多很有创意,或是很风趣,它们无一例外地想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尽力捕捉这个人的“本质特征”,而这恰恰是真名所做不到的。最令人难忘的是公众人物的外号,有时这些外号被记录到历史课本中,成为这些历史人物的一种“生平简介”,比如像“忏悔者爱德华”(英格兰的一位撒克逊君王)、“血腥玛丽”(16世纪的一位英格兰女王,处死了很多反对者)、“铁腕公爵”(19世纪的一位军事统帅)。这些令人难忘的外号和孩子们经常在学校里得到的绰号相差很远。在学校里给谁取什么样的外号通常取决于当事人的体貌特征,这个外号经常会伤害当事人的感情。但是,仔细想一想我们就会发现,大约一千年前英语中如肖特、布朗、斯特朗这样较为普通的名字正是从外号演变而来的。还有,那些形容技能和个性的比喻后来也变成了人名,比如用“基思”(琴键)来称呼钢琴师,用“艾斯”(冰)来称呼一个不轻易流露感情的人。成年人的外号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这个人。像美国总统尼克松(1972年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被叫作“狡猾的迪克”,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的绰号是“铁娘子”,这是苏联领导人给她取的。他们的本意是要对她表示批判,但后来撒切尔夫人却喜欢上了这个外号。绰号有的时候也很有趣,它们会玩点语音游戏,比如押尾韵(“扭臀大王猫王”、“布鲁塞尔的硬汉”),或是押头韵(“快枪手彼得”、“威尔士奇才”)。好的绰号会被人一直叫下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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