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关于中小学实验室过期报废化学药品集中回收处理通知
-1-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化学药品集中回收处理的通知各乡(镇)场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化学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办法,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保护生态环境,减少腐蚀性及有毒化学药品因随意抛弃和填埋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教育局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的化学药品进行一次集中回收处理。现将有关处理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学校通过自查,将实验室过期的化学药品进行清理,逐一登记入帐,填入报损表格(一式三份、见附件)。二、学校将报损表格于2014年1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电教仪器装备站,由该部门人员根据报损情况到学校鉴定药品能否过期报废,确定后学校方能减去相应库存。三、学校将确定的实验室过期报废的化学药品进行密封包装、装箱,将报损表格由学校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教育局安全办。四、教育局安全办和电教仪器装备站共同将学校实验室过期的化学药品统一回收,报县环保局集中销毁处理。联系人:吴彦联系电话:453575018099441018附件:温宿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报废的化学药品报损表。温宿县教育局-2-附件温宿县中小学实验室过期报废的化学药品报损表填报学校:上报时间:编号药品类别名称单位购入时间报损原因(过期或失效)易燃液体汽油毫升丙酮毫升易燃固体红(赤)磷克硫粉克镁条克铝粉克自燃物品黄(白)磷克遇湿易燃物品过氧化氢克氯酸钾克高锰酸钾克硝酸铵克硝酸钾克硝酸钠克硝酸汞克硝酸钡克有毒品草酸毫升氯化钡克酸性腐蚀品硝酸毫升硫酸毫升硫酸毫升盐酸毫升盐酸毫升甲酸毫升乙酸毫升碱性腐蚀品氢氧化钾克氢氧化钠克氢氧化钠克其它学校主要领导签字:教育局接收人签字:(电教仪器装备站)(安全办)环保局接收人签字:
本文标题:关于中小学实验室过期报废化学药品集中回收处理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535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