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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目的•为提高人群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1-2015)》•《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国务院国发〔2010〕48号文件•安徽省卫生厅、财政厅卫疾控秘〔2010〕759号文件目标全市开展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相关干预服务。•艾滋病、梅毒或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策略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领导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建立以卫生部门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协作机制,各司其职,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策略开展社会动员,促进广泛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积极协调妇儿工委、广电、教育、人口计生、民政、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利用媒体、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者及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策略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提高干预效果。策略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扩大覆盖面,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建立与常规妇幼保健工作相结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模式,促进此项工作常规化和持续开展。主要任务和措施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临床医疗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市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专家组。•承担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方案、服务规范等的技术指导、工作评估等,使各项措施和服务落到实处。主要任务和措施各级提供孕产期保健及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对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措施。•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和咨询服务。•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为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措施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举办有针对性、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结合常规医疗保健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为感染的育龄妇女及家人提供医疗保健和转介服务;帮助其制订适宜的家庭生育计划,减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传播。措施二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和咨询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服务。措施二孕产妇结合孕产期保健,提供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及咨询服务定期检测应用抗病毒药物预防机会性感染定期随访规范治疗定期随访疾病治疗监测肝功能定期随访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梅毒感染孕产妇乙肝病毒感染孕产妇未感染孕产妇常规产后保健及儿童保健服务、关怀支持服务孕期产时产后产妇应用抗病毒药物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住院分娩、安全助产服务母亲应用抗病毒药物儿童应用抗病毒药物喂养指导与支持定期随访与检测预防机会性感染提供转介服务儿童预防性治疗定期随访检测先天梅毒治疗儿童注射乙肝疫苗、乙肝免疫球蛋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措施二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主动提供有关的检测信息采集血样本应用高敏感性的筛查试剂进行 HIV抗体筛查试验*确认试验提供疑似阳性咨询进一步做确认试验报告“HIV抗体阳性”报告“HIV抗体阴性”阳性阴性不确定阴性反应两种均阴性反应原有试剂+另一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生产的筛查试剂(高特异性)进行复检两种均阳性或一阴一阳反应阳性反应提供咨询,继续随访,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说明:*筛查试验包括快速检测、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等#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仍为不确定结果,报告“阴性”。必要时可进行HIV核酸检测作为辅助诊断。初次接受产前保健的孕妇知情同意选择是否终止妊娠选择终止妊娠,实施终止妊娠手术,避孕咨询选择继续妊娠,加强产前保健;进行CD4细胞等HIV相关检测;选择应用适当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方案住院分娩、安全助产;继续按照方案要求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所生新生儿护理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喂养指导、营养咨询等产后随访、咨询、指导婴儿随访检测服务流程纳入当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系统检测后咨询、指导加强随访等检测后咨询、指导常规孕产期保健措施二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孕期未接受HIV抗体检测的临产产妇同时用两种不同原理或不同厂家生产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HIV抗体筛查试验检测后咨询,知情同意选择干预措施尽早进行确认试验,及时获得检测结果提供咨询继续提供干预服务尽早获得检测结果产后暂时未得到确认试验结果提供咨询终止干预报告“HIV抗体阴性”两种均阴性一阴一阳或两种均阳性分娩前快速检测结果为一阴一阳者用高特异性ELISA试剂再次检测分娩前快速检测结果两种均阳性者阴性阳性报告“HIV抗体阴性”报告“HIV抗体阳性”提供咨询终止干预提供咨询,继续随访,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说明:#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仍为不确定结果,报告“阴性”。必要时可进行HIV核酸检测作为辅助诊断。阳性阴性不确定临产后及时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适宜的安全的助产服务主动提供相关检测信息,采集血样本检测后咨询、指导常规助产及服务提供咨询继续提供干预服务所生新生儿特别护理、应用抗病毒药物;喂养指导、营养咨询等感染妇女纳入当地艾滋病防治系统所生儿童继续随访、进行艾滋病相关检测措施二孕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接受初次产前保健的孕产妇选用一种梅毒筛查试验进行筛查采用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如RPR或TRUST等)采用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如TPPA、ELISA或快速试验等)采用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进行复检采用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进行复检排除梅毒感染诊断梅毒感染继续进行常规产前保健继续进行常规产前保健阴性阳性阴性阳性阴性阳性给予两个疗程的规范治疗;进行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试验定量检测和随访住院分娩,产时安全助产;所生儿童按要求处理措施三加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安全助产、随访、心理支持、家庭防护等服务。•为感染的孕产妇所生的新生儿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提供婴儿喂养指导,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加强生长发育监测,预防营养不良。•为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感染孕产妇提供安全的终止妊娠服务。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提供科学的婴儿喂养咨询、指导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提供随访与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预防性应用复方新诺明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病毒药物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前•应对孕产妇进行艾滋病症状观察•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对孕产妇的感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临床分期•结合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结果,选择适宜的抗病毒用药方案。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病毒药物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处于艾滋病临床Ⅰ期或Ⅱ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病毒药物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孕期没有接受HIV抗体检测,临产时才发现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措施四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孕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孕期和分娩时:从妊娠14周或14周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AZT300mg+3TC150mg+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分娩后: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措施四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10mg(即混悬液1ml)每天1次;新生儿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AZT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10mg(即混悬液1ml)每天2次;新生儿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措施四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产妇(临产时发现)选择人工喂养者:产妇:服用单剂量NVP200mg,及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至分娩结束,产后继续服用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连续服用7天。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单剂量NVP2mg/kg(即混悬液0.2ml),同时服用AZT4mg/kg(即混悬液0.4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或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服用NVP,使用NVP方案。•产妇(临产时发现)选择母乳喂养者:产妇:AZT+3TC+LPV/r或者AZT+3TC+EFV(用法及剂量同前),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婴儿: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使用NVP方案,至出生后6周。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病毒药物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措施四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ART)•孕产妇治疗性应用抗病毒药物方案:尽早开始服用AZT300mg(贫血)+3TC150mg+NVP2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EFV600mg(致畸),每天1次。•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方案: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何一种。NVP方案AZT方案无论婴儿选择哪种抗病毒药物,都应在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应用抗病毒药物应用抗病毒药物过程中•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及相关监测,提高用药依从性;•定期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检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药物副作用;•孕期每三个月和产后4~6周对孕产妇进行一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的检测,同时在发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和孕晚期各进行一次病毒载量的检测;•观察并评价孕产妇的病情,并提供必要的处理或转介服务。措施四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措施提供适宜的安全助产服务•尽早到医院待产•提供安全的助产服务,尽量避免可能增加艾滋病母婴传播危险的会阴侧切、人工破膜、使用胎头吸引器或产钳助产、宫内胎儿头皮监测等损伤性操作,减少在分娩过程中传
本文标题: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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