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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房发〔2008〕7号关于印发《惠民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惠民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惠民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庆政发[2008]11号)文件精神,为妥善解决主城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拆迁范围内被拆迁家庭住房问题,政府集中开发建设了惠民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安置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家庭。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此方案。一、销售方式采取自愿申请、资格认定、随机抽号的方式进行。二、销售对象澳龙地区、龙凤铁东地区、萨尔图地印子平房区及K157桥等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具有本市常住居民户口(包括本市户口失地农民)、未享受过国家住房优惠政策(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房和住房货币化政策)的家庭。三、方法步骤(一)拆迁承办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逐户告知被拆迁家庭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地点等信息。鉴于拆迁工作的特殊性,按照拆迁进度,分期分批告知,分期分批报名。(二)申购家庭按照通知要求持有关资料自愿向市房产部门提出申请。市房产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相关材料进行核-3-实,填写《申购家庭住房情况核实表》,并将《核实表》送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进行调档,查实。(三)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调档核实后,将查档结果进行反馈,住房保障与房改指导科结合查档情况,对申购家庭进行资格认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由售房单位统一收取预交房款6万元,购房时,多退少补。同时,对申报家庭根据家庭人口及身体状况等情况进行分类,根据分类情况为购房家庭提供对应房源,原则上2人(含2人,下同)户以下家庭提供50多平方米套型房屋,3人(含3人,下同)以上家庭提供60多平方米套型房屋,对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患有重大疾病和年满70周岁的家庭提供1层低楼层房屋,优先抽号确定。(四)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申购家庭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抽签,公开销售。抽签共分两轮、四组进行。第一轮抽取抽签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具体楼房号。申购家庭共分四组。3人户以上家庭分为两组:残疾人、年迈(70周岁以上)或具有重大疾病的3人户以上家庭为一组;其他3人户以上家庭为一组。2人户以下家庭分为两组,残疾人、年迈(70周岁以上)或具有重大疾病的2人户以下家庭为一组,其他2人户以下家庭为一组。为保证售房的公开、公平、公正,售房单位邀请市监察和公证部门对售房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公证。-4-(五)抽号仪式完毕后,售房单位结合购房人抽取的房屋面积、核定售房价格并收取售房款,售房单位持《大庆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通知单》和购房人档案统一到市房产部门核准确认后,按规定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六)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应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四、组织领导为保证售房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惠民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国栋副组长:赵敏姜长利成员:王建中王书忠朱建河王珏张喜春周颖王书秀王树伟林长胜李衍东五、工作要求(一)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安置拆迁户住房是一项事关广大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各有关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抓好落实。(二)要注重时限,按时完成。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限完成受理、核查、公示、核准等工作,保证售房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要严肃纪律,遵纪守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5-规定程序办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处分。主题词:城乡建设房产销售方案大庆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2008年12月24日印发共印10份。
本文标题:惠民苑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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