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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学习提纲在6月10日闭幕的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上,省委、省政府通过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17个专项配套实施方案,形成了“1+17”的精准扶贫工作方案,从而用一套纲举目张、总分结合、成龙配套的“扶贫盛宴”,扭住扶贫攻坚的关键点,瞄准精准扶贫的“滴灌”口,打出精准扶贫“组合拳”,为我省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明确了任务书、作战图和时间表。省上要求力争到2017年底,甘肃实现贫困地区农村群众人均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到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市、区)实现脱贫并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1+17”的“1”指的就是《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意见》的总体要求是:紧盯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2—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六个精准”,即对象精准、目标精准、内容精准、方式精准、考评精准、保障精准。其中,对象精准就是规范建档立卡,以58个片区县为主战场,兼顾17个“插花型”贫困县;瞄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对225个特困片带和6220个贫困村、97万贫困户、417万贫困人口,推行扶贫对象实名制管理;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做到底数清、问题清、任务清、对策清、责任清,数据准确、管理规范;实行脱贫销号,加强政策衔接,将返贫人口及时列为扶贫对象,做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列出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区分因灾、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明确脱贫措施,找准贫困群众最期盼、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制定详细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挂图作业、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项目资金、帮扶力量和监测评估到村到户。目标精准要求从2015年到2020年,前三年集中攻坚,每年稳定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其中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后三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稳定实现“两不愁、—3—三保障”,消除绝对贫困,所有贫困县实现脱贫;基本完成农村小康主要监测指标,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内容精准包括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三个方面。其中,完善基础设施包括村道硬化、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农电保障、信息网络、异地搬迁、生态环境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壮大富民产业包括特色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扶贫、卫生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救助保障。方式精准包括改革扶贫机制、融合双联行动、创新投入方式、强化金融支持和统筹社会帮扶。考评精准包括健全精准评估机制,对禁止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片区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考核贫困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对完不成扶贫攻坚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对完成减贫“摘帽”任务的贫困县给予一定奖励;对扶贫成效显著、减贫“摘帽”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予以提拔;对抓精准扶贫成绩突出的市县乡领导干部予以重用;对在精准扶贫中表现优秀的省市直部门各级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严格执行“逢提必下”制度,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有一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健全惩戒约束机制,对在扶贫攻坚中认识不到位、精力不集中、措施不聚焦、作风不扎实、效果不明显的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完不成阶段性扶贫—4—任务、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给予严肃处理;对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干部不能重要且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严重浪费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追责。保障精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人才支撑和转变工作作风。“1+17”的“17”指的就是有具体目标任务指标,涵盖组织、交通、住建、水务、教育、扶贫等14个部门工作,包括水、电、路、房、教育、卫生、文化、金融、电商等在内的17个专项扶贫方案。其中,饮水安全主要涉及水务部门,要求2015年解决全省农村180.5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2017年前全面解决建档立卡的1107个贫困村、118万人的饮水安排,对未通水到户的26万贫困户全面通水入户;到2020年底,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水质达标率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使贫困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农电保障主要涉及供电部门,要求用两年时间全面解决尚未通动力电的891个贫困村、2404个贫困自然村动力电覆盖问题,实现贫困村户均配变电容量达到约2千伏安的目标;到2015年底全省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93.91%;到2016年底实现全省6220个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交通扶贫主要涉及交运部门和发改部门,要求2015年至2020年实施建制村通畅工程3万公里、“千村美丽”—5—示范村村组道路建设工程1万公里、农村路网改善工程1万公里,建设农村公路共5万公里;到2017年实现全省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比全国提前三年完成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危房改造主要涉及住建部门和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求从2015年开始,每年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14万户;到2017年,完成包括庆阳、平凉、会宁革命老区14.9万在内的42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到2019年,全面完成建档立卡的63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易地搬迁主要涉及发改部门和住建部门,要求以“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目标,力争2015—2017年完成62.4万群众异地搬迁任务,2018—2020年对符合条件和有搬迁意愿的群众实现应搬尽搬。生态环境主要涉及国土、水保、林业、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一是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要求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商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二是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要求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6—盖率达到17.94%;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64%,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三是草原生态保护。要求到2017年,贫困地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2%以上;2020年达到53%以上,草原沙化、鼠害、超载过牧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四是村容村貌整治。要求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富民产业主要涉及发改、农业、畜牧、人社、财政、林业、商务、金融等部门,要求大力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现代服务业等富民产业,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有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阶段性目标。到2017年底,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比2014年底增加2220元左右,其中特色农牧业贡献92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100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2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1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5.3%;到2020年底,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左右,比2014年底增加5200元左右,其中特色农牧业贡献2000元左右、劳务经济贡献2500元左右、农村现代服务业贡献500元左右、财产性收入贡献200元左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以上,农业增加值—7—年均增幅达5.5%左右。电子商务主要涉及工信、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求2015年到2017年,全省70%以上的贫困乡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通固定和移动宽带,绝大多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从2018年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实现“三有一能”目标,即县有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贫困户能通过电子商务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全省贫困地区宽带家庭普及率大幅提高,4G网络全面覆盖。教育扶贫主要涉及教体、发改、财政等部门。一是学前教育。要求到2017年,在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使贫困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70%。到2020年,实现金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地区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对接受学前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免收保教费。二是义务教育。要求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标准。三是职业教育。要求到2017年,每年约有8万名—8—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和4.6万名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学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到2020年,在每个市(州)重点办好1-2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的职业技术学校(职教中心),通过多种个途径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卫生扶贫主要涉及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要求到2016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从2016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到2017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2015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额提高5个百分点;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文化扶贫主要涉及文广、财政、教体等部门,要求到2017年底,完成末达标的63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成6195个贫困村综合性交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社会救助主要涉及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一是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要求2015年在已提高农村低保年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9—的基础上,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192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34元/人·月,即由2304元/人·年提高到2808元/人·年,实现政策性脱贫;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46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75元/人·月,即由2952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2016年-2020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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