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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临床合理用药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疗机构营养性、辅助性高价药品使用监控工作的通知》(哈卫医发〔2018〕13号)及宾县卫生计生局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应用,促进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过度,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组负责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管理,名单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医务科)、(医保)、(脑病科)、(外科)、(药学部)、(药剂科)职责及分工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重点监控药品的调入、监管及制度的建立。2、医务科负责组织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3、药剂科、药学部提供技术支持,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的供应、处方专项点评、分析等工作。4、临床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实行科主任责任制,监督指导临床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疗程、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用药方案应强调个体化原则,要充分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学检查,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5、医保部门负责贵重药品、医保报销药品的控费工作。二、成立“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副院长)成员:(医务科)、(药学部)、(药剂科)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医务科,负责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工作,建立《宾县中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备案目录》(附件一),对目录列出的???个重点监控药品实行监控管理,完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三、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依据《XXX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制度》(附件二),开展日常处方、病历点评工作并将点评结果及时上报,平时不定期对临床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四、重点监控药品数据监测。监测统计我院全院及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按卫计局要求定期上报监测数据。对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使用等情况实施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公示公告,并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师应用重点监控药品及不合理用药的情况进行通报。内容包括药品名称、使用量、金额前10位医师姓名及所在科室、不合理使用情况等。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用量、金额、排名出现异常增长的,将对该药品采取限量、限科或暂停采购措施。五、重点监控药品合理用药培训医务科、药学部每年组织全院医师进行合理用药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存入考评档案,作为医师执业能力年度考评是否合格的依据之一。六、重点监控药品奖惩考核机制。(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二)对于检查、点评、统计、监测中发现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口头警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措施。1、第一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约谈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2、第二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当事人处罚金50元,全院公示。3、第三次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给予科主任和当事人各处罚金50元,当事人暂取消重点监控药品处方权,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考核合格后重新授予处方权。4、因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导致卫计、医保等部门对我院进行处罚的,由院务委员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科室和个人责任。5、全年未发生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和个人,作为年度考核、奖金发放、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依据之一。附件一:宾县中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备案目录宾县中医院2018年2月12日附件二:宾县中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制度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2、超说明书剂量用药;3、超说明书频次用药;4、超说明书疗程用药;5、违反说明书禁忌症用药;6、溶媒选取不当;7、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未经科主任审批同意的;8、其它不合理用药引起监管部门调取病历、申诉失败、受到处罚的;宾县中医院2018年2月12日
本文标题: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督导检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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