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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填写甲方]与[填写乙方]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____年__月__日[填写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填写签约地点]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发包人):(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承包人):(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双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临时施工用电工程;2、概况:;3、工程地点:。二、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1、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2、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合同总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包设计深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移交、包资料整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扰民事件处理等在工程移交前所发生的费用。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是乙方按招标清单、承包范围、招标文件、约谈纪要、合同条款、现场条件等且充分考虑了各项费用后编制的;按国家规定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乙方支付;报价单中各项目工程内容仅列出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按常规的施工工序完成的内容、垃圾清运及搭设必要的脚手架等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中。三、合同范围:承包范围为,主要内容包括:箱变土建、安装工程以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维护供电线路、设备。四、权利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提供有关工程的技术资料。落实解决现场施工条件,提供施工用水、电源接驳,确保施工期间的需要,并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人员进场手续。2.提供现场及设备运输的安全通道。3.在收到乙方发出的,供电部门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若超过个工作日仍未组织验收工作的。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电力部门的有关规程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电气及土建设计图应送甲方预审,然后再送电力部门审批。所有施工均按电力部门审批的结果执行。2.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施工,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办理及完成申报、报建方案的审批及施工验收,送电等工作。4.施工完结后,乙方负责向电力部门申报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验收手续,并协助甲方办理供电设备资产移交供电部门管理的手续。5.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人员、设备、防火和交通安全等负责。6.若乙方不能将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报验合格,则乙方负责做好整改工作,使报验合格。7.负责本工程施工水电费用。8.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保管。9.协助甲方对周边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线路、树木、文物等的保护工作;10.乙方须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在项目现场必须服从甲方以及甲方聘请的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的安全管理。因乙方人员违反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损伤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11.乙方自行承担进入项目所在地所需的各项备案手续,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因此延误甲方的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合同第十点条款执行。五、质量标准:1.甲方交给乙方的技术资料及审批后的施工图,同是施工有效文件,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因需要甲方必须变更时,应出变更设计通知单。2.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技术验收规定,全部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组织包括供电有关的运行、监察、设计及甲方等部门在内的总验收。做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由乙方无偿返工,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如因验收原因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六、工期要求:1.合同工期:日历日;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安排设备、材料订货和施工,负责按时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的工程,并协助催促供电局尽快实施送电。暂定开工日期,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因不可抗力、当地供电局供电配套投资安装排期或甲方原因则顺延。2.若因天气、政府政策等其他情况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经甲方核实情况属实,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同工期可予以调整。3.不可抗力按有关规定执行,各自承担损失。七、安全、文明施工1.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政府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2.因乙方人员及机械等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乙方应积极抢救,并承担全部责任。八、工程管理:1.乙方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2.当甲方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时、或即将使得甲方受到损失时、或甲方认为乙方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3.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甲方提出的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要求积极响应,否则甲方有权按甲方的相关的工程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九、结算/付款条件:1.按工程进度支付:1.1本协议签订后次月日前,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作为工程备料款,用于支付前期费用及设备订货款,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等值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程完工止。设备进场安装后本备料款自动转为工程进度款;1.2进场施工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乙方每月日提交当月工程量完成清单,经甲方工程师复核工作量及施工质量无异议后于次月日前支付至已完成量的%价款(含备料款);1.3本项工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上报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按照甲方统一格式),甲方于次月日前支付至完成量%的工程款(含备料款);1.4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结算书,甲方应在日内进行结算审核,乙方须在甲方给出结算审核意见后天内与甲方签订结算协议,结算完成及送电后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总额的%;1.5本工程结算价的%做为乙方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按相关保修约定支付。1.6乙方签订合同时已充分了解甲方价款支付流程,因甲方流程导致付款时间延后不属于甲方违约。1.7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按甲方格式提出申请,并提供等额正式工程发票。竣工结算后,乙方需要向甲方按竣工价款与已支付款间的差额补足正式工程发票(含保修金);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认可的正式、合法、等额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消除影响等)。2.结算2.1结算造价=合同价款±变更(范围)调整+签证结算价-减少项目(含水电费等)+奖励-违约金±其它2.2合同签订后发生的变更、签证,如果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额不变,报咨询公司、甲方审核确定;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以当地政府当期公布的指导价下浮%套用,主材单价合同已有的则沿用合同单价,合同没有的由乙方上报后经咨询公司、甲方审核确定。措施费(模板除外)、规费包干、税金按国家规定计取。2.2除本合同有特别约定外,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最新执行的国标清单为准;3.乙方账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名:银行账户:十、违约及奖罚:1、甲方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应按照的标准向乙方赔付违约金,但甲方承担的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未支付的应付款额的百分之。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送电,乙方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乙方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天内仍无实质性改进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4、因乙方原因使本工程或甲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者,由乙方承担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损失,并按不高于乙方承包工程结算总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法律责任。5、乙方应保证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或成果合法、合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补足。6、若乙方于合同履行期间或质量保修期间不能依照合同标准履行相应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能于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解决,且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给乙方的任意价款中抵扣相当于实际发生费用(另加%的管理费)、违约金及滞纳金数额之款项。上述抵扣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十一、暂列金1、“暂列金额项目”是指包括在合同价格中,并且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列金额项目”命名,一般由甲方直接在招标文件中为其设定了一暂定金额的项目。2、任何暂列金额项目设置的暂定金额,尽管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但并不属于乙方所有和支配。任何情况下,暂定金额属于甲方所有,其开支金额和开支方式也完全由甲方决定。3、对于合同中的每一项暂列金额项目,甲方有权指示由乙方实施;如果甲方没有指示由乙方实施暂列金额项目,则该笔暂列金额将在工程结算时从合同价款中整项扣除。十二、函件送达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可以以亲自递交、邮递、电子邮件、快递、传真及其他约定方式发至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和/或指定联系人。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2、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七日视为有效送达;3、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4、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方式进行通知的,通知发出之时视为有效送达。十三、争议解决: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4.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5.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其它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毕结算及付款完成后失效。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设计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3、合同份,双方各执份。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十五、附件:1附件:业务联系人2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3附件:《进度款支付流程表》(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签订地点: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年。质量保修期自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
本文标题: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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