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页码页数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42二防火巡查制度5-51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61四防火检查制度7-71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8-92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10-112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2-132八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174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8-181十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19-19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防火巡查制度(一)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制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单位、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娱乐场所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为加强保证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一、防火巡查由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保安部和消防安全经理组织进行;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经理报告。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当场改正。三、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火警119并及时扑救。四、防火巡查应填写记录;由消防安全经理签字、存档备查。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消防门有无堵塞,是否关闭严实;5.消防控制中心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7.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8.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用电、用气阀是否关闭;9.大型宴会活动结束后,有无遗留火种,厨房用电、用气阀是否关闭10.其它需巡查的情况。防火检查制度单位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单位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1、占用疏散通道。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二、单位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一、消防控制室是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二、值班人员要提前十分钟接岗,认真按照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与上个班的值班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三、值班人员接班后,要利用设备自检功能对室内的消防设备进行巡检,并将巡检结果认真填写在巡检记录上,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要及时填写故障通知单交设备维修部门签字维修。四、值班期间发生各种报警,值班人员要按照相应的报警处置程序进行灵活有效的处理,要严格执行火警报警制度。五、值班人员要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长时间占用值班电话,接收和发出报警要及时进行电话录音,不准随意删除报警电话录音。六、严禁在监控室内睡觉、打瞌睡,严禁在室内喝酒、吸烟、会客和搞各种娱乐活动,严禁酒后上岗。七、值班期间要保持头脑清醒,对各种报警提示音要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进行确认。做到“耳细听、眼勤看、头脑清、反映快”,处置得当。不漏报、不误报,报警准确率达100%。八、值班人员严禁擅自关闭消防设施、改变室内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对外来人员要认真登记,单位的工作人员维修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由维修部门的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室内工作。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一、消防设施包括: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防排烟系统、疏散设施、防火门等。二、室内消火栓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1、消火栓内配备的水枪水带及其阀门、启泵按钮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准锈死、损坏、缺少,不因灭火需要严禁动用。2、装修或摆放物品时,不准遮挡、阻碍。3、发现故障或破损时,应及时报告消防设备维修人员立即修复。三、防火门及其闭门器、防火卷帘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指定人员管理。做到:1、通道和出口,不得摆放物品,堵塞通行。2、不准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妨碍降落。3、不准遮挡、人为破损。4、上述设施发现破损或丢失,应立即报安全保卫部门及时修复、更新。四、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配备的灭火器材应由设置部位的所在部门管理、存放。灭火器的维修和更换由安全保卫部门统一负责。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单位维修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六、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维护制度一、娱乐场所配备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来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为保证其能达到迅速有效得扑灭初起火灾的预期目的,工程部和保安部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二、消防设施、器材严格按照集团的月度维保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具体内容如下:1.消防控制中心主机设备每天检查,UPS每六个月放电检测,主机及联动柜每六个月检测一次;2.灭火器、消防栓箱内设施每月检查,定期检测更换;3.防火门、电磁门每月检查,电磁门每季度释放检测一次;4.出口灯、应急照明每月检查,每季度放电检测一次;5.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6.消防卷闸、卷帘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7.厨房灭火系统每月检查,每季度检测一次;8.固定式灭火系统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9.消防水泵每月检查启动运行,每六个月检测一次;10.消防栓每季度试喷水一次,检测水流量和水柱高度等;11.消防水流开关、报警阀、控制阀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一次;12.消防水喷雾系统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检测管道一次;13.消防加压风机、排烟风机、消防风阀每六个月维保检测一次;14.厨房、车库、地下室的温感报警器每月检查,每六个月清洗、测试一次;15.各公共区域的控制模块箱每年清洁一次;16.各公共区域、客房烟感报警器每年清洗、测试一次。三、所有设备设施维保、测试要做好记录,存档以备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一)一、对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对《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确定的火灾隐患或需要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的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整改期间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整改完毕和限期届满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复函》,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复查。二、对本单位内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1、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写《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落实整改资金,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完毕后将结果记入《隐患整改情况登记表》,并签字存档,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根据本站内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单位、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娱乐场所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制度。一、各区域、部门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消除。二、巡逻保安人员和消防安全经理巡查时发现有任何火灾隐患时,立即拍照并由消防安全经理详细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于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责任部门经理,抄送给行政委员会成员;限时整改。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部门应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在非吸烟区吸烟的;2.违章进入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在化学品仓库和地下油库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5.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6.防火门被杂物顶住,闭门器损坏等影响常闭功能的;7.防火防烟卷闸下方堆放物品的;8.遮挡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和消防喇叭及消防喷淋系统的;9.损坏一切消防设施设备行为的。四、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按消防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对一时确有困难(含时间、技术、资金)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书面报告公安消防机构,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不因隐患而引发事故。三、重大火灾隐患1、对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明火作业管理1、凡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
本文标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8816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