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交通运输经济法规(交通运输法教程)(1)
交通运输法教程选择、填空1人民币:指在我国货币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2法律事实有事件和行为两种。其中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行为包括法律行为、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3交通运输法律规范的特点1广泛性1)内容的多样性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参与主体的多样性2复杂性3技术性4变动性4铁路运输的发展趋势1集中化2重载化3集装化4散装化5直达化6高速化5交通运输发展的总趋势1专门化趋势2大型化趋势3高速化趋势4、环保化趋势5智能化趋势6我国现行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宪法》为基础;以交通运输法律为龙头;以交通运输行政法规为骨干;以交通运输行政规章为补充的纵横相结合的系统。7我国交通运输法规的层次第一层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管理交通运输的基本法律及相邻的其他法律。包括《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第二层次由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包括《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层次由国务院交通运输各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包括各种实施细则、办法和规定等《铁路道口管理暂行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都是由法律事实引起的。8仲裁分为:国内经济仲裁、涉外经济仲裁、海事仲裁9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10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11诉讼代理人包括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2运输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行政复议解决和诉讼解决。13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涉及债务管理、财政管理、运价管理(核心)等方面。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14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体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1年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争议,4年我国的审判制度,实行两审终审制。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15客票的性质1)有价证券性质2)客运合同性质。16货物运输合同中收货人的义务1)提货义务2)提货时检验的义务17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1)附属性2)补充性3)预防性4)选择性18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2)连带责任保证19质押的分类1)动产质押2)权利质押:如汇票、支票,股份、股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20定金的种类1)成约定金2)证约定金3)违约定金4)解约定金。21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就丧失了该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2违约金的性质1)惩罚性2)赔偿性23违约金的种类1)法定违约金2)约定违约金24赔偿金的范围1)直接经济损失2)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利息损失、自然孳息损失25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权利1)运费支付请求权2)费用偿还请求权3)留置权4)提存和拍卖权26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国家管理铁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7运输企业的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28铁路行李运输中,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为:50kg29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有:保加利亚、俄罗斯、蒙古波兰、匈牙利30铁路非营业性运输主要适用于:专用铁路31铁路运输票证主要包括: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32保价费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33适用于国际铁路旅客联运的国际公约是:国际客协34铁路运输的基本原则:计划运输的原则、安全运输的原则、合理运输的原则、联合运输的原则。35铁路运输企业的性质:企业性、公益性、基础性。36铁路运输管理:计划运输的管理、无主货物的处理、运价的管理、铁路运输票证管理、其他铁路运输管理。37铁路运输合同包括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铁路旅客运输合同、铁路行李运输合同和铁路包裹运输合同。38铁路建设包括:铁路发展规划、铁路建设用地、依法征用、铁路建设程序和标准化、铁路道口39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运输合同。40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基本凭证是铁路货物运单。41车票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42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从旅客支付票款购得车票时起成立,至按票面43规定运输结束旅客出站时止,为合同履行完毕。44铁路包裹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包裹票。45铁路行李运输合同其基本凭证是行李票。最大重量50kg,最小体积0.01m346包裹、行李运输合同自承运人接收包裹、行李并填发包裹票、行李票时起成立,到包裹、行李运至到站交付给收货人止履行完毕。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是铁路运输企业在货物运单上加盖发站日期戳的日期。47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铁路货物的途中作业:如途中货物的交接、检查、铁路货物的到达和卸车作业48铁路货物保价运输的原则——自愿原则49铁路货物的交付和搬出作业到达通知、及时领取或将货物搬出、交付货物、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50无效合同确认的机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51法人的本质:人格化的社会组织52法人的基本特性:团体性和独立人格性53法人的消灭分为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名词解释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通过的法律规范。称“法”。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法律规范称“条例”、“规定”和“办法”。4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制定和颁布的在本地区产生效力的法律规范。5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或部分的规定,称“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具体规定,称“办法”、“规则”;为实施法律、法规而作出的规定,称“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6交通运输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了加强交通运输管理而颁布的法令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是集行政法、民法和经济法为一体的调整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经济关系是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发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中产生的社会关系。8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9经济法律关系是经过相应的经济法律确认、调整和保护之后,具有法律形式的特殊的经济关系。10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关系被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之后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1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的当事人或参与者。可以是双方的,也可以是多方的。1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和要达到的目的,也称为标的。1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是联系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桥梁。14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赋予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即经济法主体依法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要求义务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15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16经济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实现其权利和义务所进行的经济活动。17国际条约是国家之间缔结或参加的,对缔约国或参加国具有约束力的明示协议。18国际惯例是国际上重复类似的行为并被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默示协议,即国际习惯。19交通运输法律关系是指由交通运输法律规范和其它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交通运输管理活动及交通运输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20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参加者或当事人。包括交通运输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企业或公司法人,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及国家。21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包括物和行为。行为包括管理行为、劳务行为等。22交通运输法律关系的内容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3交通运输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交通运输企业与公民个人、其他企业法人、国家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因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交通运营、交通建设的法律关系。24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25无效经济法律行为是指不具备经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从一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26法人是按照法定程序组成的,有固定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以生产或经营管理为目的,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组织。27破产是指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一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状态。28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9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合同。30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3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称发盘、出盘、报价、发价。32商品带有标价的陈列、自动售货机的设立、投标书的寄送及悬赏广告等,都视为要约。33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及一般广告则视为要约邀请。3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般应以明示的方式作出。35合同的载体是运输合同的形式即运输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36运输纠纷是指交通运输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37运输纠纷的协商解决是指运输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协商和解,自行解决运输纠纷的一种方法。38运输纠纷的调解是指在第三者的参加下,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运输纠纷在双方当事人以互谅互让的精神,依法处理运输纠纷的一种方式。39仲裁是指在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经济关系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自愿共同将争议交由第三者居中裁决的一种处理纠纷的方法。40仲裁协议是指运输活动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41仲裁委员会指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仲裁权的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4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43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运用审判权确认争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解决运输纠纷的活动。诉讼包括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诉讼是解决运输纠纷的最终方法。44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范围。45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形式是客票,客票具有运输合同的一般特征。46客票是客运合同的基本形式,是旅客乘车、乘船、乘机旅行的凭证。包括铁路车票、公路汽车车票、水路运输船票、飞机机票。47货运合同的主要形式是货物运单、托运单。48运输合同的履行是指运输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以使双方当事人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分为全部履行和部分履行两种。运输合同的履行以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49实际履行原则的含义(1)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2)违约方不能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代替合同履行。50合同的变更是以原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的,只是原合同局部要素的变更。变更的范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而不包括主体的变更。51运输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签订以后,由于履行条件发生变化,当事人之间对原合同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新的协议。52运输合同的解除是指运输合同在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完毕前,由于实现合同的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由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前终止运输合同效力的
本文标题:交通运输经济法规(交通运输法教程)(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1920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