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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发〔2017〕77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品质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学校研究,现将《浙江工业大学“品质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11月7日浙江工业大学文件浙江工业大学“品质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品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实施“品质服务”工程,本着“师生为本、精准高效、便捷满意、开放共享”的服务理念,以“一流治理、品质服务”为目标,以“三张清单一张网”和师生综合服务大厅建设为载体,以师生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从师生最关注、反映最强烈、关系最紧密的事项做起,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品质。(二)基本原则——全面梳理,制订清单,厘清职责。全面梳理行政办事事项,制订“责任清单、审批清单、服务清单”,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优化流程,重点突破,形成合力。优化办事流程,特别是跨部门审批及服务事项,探索“一单申请”“一窗受理”“一处办结”“一章审批”“一证覆盖”等办事新模式,加强部门联动,突破“数据壁垒”,精简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形成办事合力。——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分步实施。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功能互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第一步:拓展校内各师生综合办事大厅的功能,提高线下一次受理办结事项比例;第二步:深化“互联网+校务服务”,推动实体办事大厅与校务服务网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办事模式;第三步:全面建成校务服务网+手机APP移动客户端,形成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行政服务新范式。(三)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公布“品质服务”工程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以切实增强师生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标准,检验和评价改革的成效,到2019年上半年,通过让数据“多跑腿”,换取师生少跑腿,基本实现师生办事的“一站式”服务。(四)实施范围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机关各直属单位、体军部、图书馆、容大后勤集团等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二、主要任务(一)开展“三张清单”编制工作。各部门(单位)梳理编制责任清单、审批清单和服务清单,制定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目录,科学厘定本部门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交叉重叠的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各类办事事项提出具体要求。(二)优化改造办事流程。明确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及材料要求,合理设定办理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特别是师生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间的联办机制,杜绝各部门(单位)之间出现相互推诿和不作为现象。(三)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立等可取。探索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师生在不同窗口或部门(单位)之间来回奔波。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度、“陪跑员”制度。(四)逐步推进更多校务事项线上办理。加快推进“一张网”建设(校务服务网+手机APP移动客户端),探索“在线咨询、线上申请、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不断扩大全流程线上办事事项范围,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办理。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设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共享交换体系,完善线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建立教师数据中心、学生数据中心,以数据共享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五)推进办理事项标准化、长效化机制。精减行政许可事项,推进职能部门审批目录“瘦身”,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服务规范化。公布办事目录,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取消没有必要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逐步推进全过程电子化,推广电子签章的应用,以标准化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建立校务服务监督机制,优化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行政事务办理回访机制,提高师生满意度,保障改革真正落地。三、职责分工学校办公室(屏峰校区管委会)负责“品质服务”工程的综合协调与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互联网+校务服务网”建设,牵头建设教师综合办事大厅。发展规划处负责“品质服务”工程规划工作,对“三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提出战略规划要求,牵头建设学校事业发展系统;会同人事处推进“三张清单”编制工作。人事处负责研究制订“三张清单”工作方案,牵头组织“三张清单”编制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审批与服务权限。纪检办负责“品质服务”工程督查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将“品质服务”工程纳入部门效能建设考核,会同纪检办做好督查工作;会同人事处推进“三张清单”编制工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完善“智慧校园”建设规划方案,加快推进“校务服务网+手机APP移动客户端”开发和建设,打造“一站式”线上办事平台;负责对校内各现有信息化系统进行有效整合利用,加快推进教师数据管理中心、学生数据管理中心、身份认证信用管理系统建设,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精准、共享。学工部、保卫处、容大后勤集团分别负责学生综合事务大厅、保卫处综合服务大厅和后勤服务大厅建设。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院、研工部、容大后勤集团分别负责教师数据管理中心、学生数据管理中心、身份认证信用管理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的维护与数据更新。计划财务处负责统筹保障学校“品质服务”工程运行经费。其他各部门(单位)负责梳理和编制本部门“三张清单”,优化办事流程,及时公布“品质服务”事项;整合线上办事资源,主动对接学校“一张网”建设要求;协同推进师生综合办事大厅建设;加强对所属业务系统的督促指导。四、实施步骤(一)全面梳理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对实施“品质服务”工程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梳理“三张清单”,厘定职责边界,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对需要跑多次的业务进行梳理汇总,进行事项流程优化再造。(二)分批公布阶段。2017年底,公布第一批“品质服务”事项;2018年6月底,公布第二批“品质服务”事项;2018年12月底,公布第三批“品质服务”事项,涉及师生个人事务的审批与服务事项实现全覆盖,涉及公共管理事务的审批与服务事项达到80%以上。(三)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下半年,纪检办、机关党委牵头开展“品质服务”工程的专项督查,查找短板,进一步推进改革落实落地。(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下半年,完善“品质服务”事项标准和办事指南,建章立制、总结评价,巩固深化改革成效。到2019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师生办事让数据“多跑腿”,换取师生少跑腿。五、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学校“品质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主动回应师生关切、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品质的迫切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品质服务”工程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师生需求为导向,以师生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标准,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优良服务,营造发展环境,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品质服务”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相关改革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进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将“品质服务”工程列入学校机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和月度工作通报制度,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单位),要启动追责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品质服务”工程推进情况、政策调整和办事流程解读,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浙江工业大学办公室2017年11月10日印发
本文标题: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品质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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