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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0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ZC2014015-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66131000采购机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08605监督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二○一四年七月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邀请—————————————————————2第二章报价须知及前附表—————————————————————————4一、报价须知前附表——————————————————————————————4二、总则———————————————————————————————————5三、谈判文件说明———————————————————————————————6四、报价文件的编制——————————————————————————————7五、报价文件的递交——————————————————————————————10六、报价与评审————————————————————————————————11七、授予合同—————————————————————————————————14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5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18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22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三、谈判报价明细表附件四、技术规格表附件五、技术商务偏离表附件六、设备详细说明一览表附件七、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如有)附件八、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表附件九、资格说明文件第六章评审原则及方法———————————————————————————33注:本谈判文件中部分加“▲”“★”、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为谈判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2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重新招标)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告日期:2014年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一、采购项目编号:ZC2014015-1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单位采购内容数量(套)预算1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遥测超短波中继等设备120万元最终以报名购买时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谈判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五、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9:30六、报价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3七、开标时间:2014年7月10日9:30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2000.00元整十、其他事项:1、谈判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77-68708605传真:0577-68708605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3报价邀请函: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委托,就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我们诚恳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并请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参加谈判。1.采购编号:ZC2014015-12.项目名称: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3.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4.谈判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7日谈判报名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5.报价保证金:2000.00元整。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自行将本次报价保证金交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凭有效凭证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原件需在开标前校验。6.报价保证金可以用转帐支票(进帐单)、电子汇款(回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银行汇票方式提交(以到账为准)。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7.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9:30整递交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科(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8.开标时间:2014年7月10日9:30整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采购人: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代理机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电话:0577-68708605传真:0577-68708605联系人:黄先生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7月1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4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一.报价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报价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采购编号ZC2014015-1采购内容超短波中继设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报价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报价截止日起计算)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采购预算200000元报价保证金报价截止前须提交人民币2000.00元整投标报价保证金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换取收据(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开户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报价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汇票等方式办理,经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票或盖章,建议供应商提前一天办理。报价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科(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报价截止与谈判时间2014年7月10日9:30时正报价与谈判地点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公告牌通知(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质疑时间在2014年7月7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传真至采购机构备注如发现谈判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谈判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谈判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8708605联系人:黄先生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5二.总则1.说明1.1.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报价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资金来源苍南县财政性资金。2.定义及解释2.1.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提出采购要求、进行谈判采购的苍南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2.2.采购机构:系指依法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谈判采购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3.报价人:报价人是响应采购、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依法成立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2.4.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谈判采购且成交的供应商。2.5.谈判小组:指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谈判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时间:指北京时间。2.8.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9.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2.10.“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报价人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保密与披露事项4.1.报价人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报价人,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报价人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4.4.采购人及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标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报价费用5.1.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报价委托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和认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67.1.多家供应商参加采购响应,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的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以下统称评审小组)集体决定。7.2.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采购活动,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评审时,应当按第7.1条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7.3.原生产厂商因特殊原因不直接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授权一家供应商代表其参加采购活动。若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的,评审时,应当按第7.1条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7.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三.谈判文件说明8.谈判文件构成8.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本次采购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的情况,以及谈判、报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报价邀请书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第六章评标原则及方法8.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报价人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9.谈判文件的澄清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文件79.1.报价人对本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请于质疑截止时间前将问题以书面函件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报价人法人公章)交至采购机构,超出上述截止时间提出的任何疑问,采购机构可不予答复。如有必要,采购机构可将不标明来源的书面答疑文件发至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报价人,该答疑文件为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标题: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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